财新网重磅文起底陈光标:令计划打造“首善”

【新唐人2016年09月20日讯】同时拥有“首善”和“首骗”称号的争议人物陈光标,日前遭财新传媒大起底。文章曝光了陈光标的公司伪造公章,在青海省玉树县大地震后涉嫌勾结丁书苗诈捐,在前统战部部长令计划的帮助下“中标”央视过火大楼的拆卸工程,并在令的安排下借2008年汶川地震救援的机会获得“首善”称号的内幕。

陈光标曾被曝光当年靠参与强拆起家,涉嫌围标、违规转包,拿着跟领导的合影骗捐款、骗头衔、骗项目;他突然暴富后经常高调搞的“慈善”秀也参杂了大量的水分。

9月20日,中国大陆财新网发表了题为《陈光标:“首善”还是“首骗”?》的特稿,对陈光标进行了剥洋葱式的“大起底”。

陈光标公司伪造公章案尚在调查中

2016年的3月30日晚,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黄埔)董事长陈光标,因涉嫌伪造公章等问题被警方带走调查。江苏黄埔亦有多位高层管理人员被带走。公安人员从该公司搜出至少170枚伪造的公章,其中包括大量伪造的各种慈善机构的官方印章、合作公司公章、甚至包括商务部、法院、公安等单位的公章。

相关消息被曝光后,陈光标曾辩称是自己公司副总张某散播的谣言,后又对陆媒宣称,是自己发现公司副总办公室内有多枚涉嫌伪造的公章而向公安机关报的案。

4月中旬,江苏黄埔负责管理公章的蒋某因涉嫌伪造公章被刑事拘留,随即又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针对此事件,财新网的报导引述知情人士透露,2015年陈光标因牵扯进令计划案和丁书苗案子,需“随叫随到”配合调查,于是请张某“帮忙”担任江苏黄埔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和陈光标签下代持协议,承诺在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期间,负责给员工发工资等一切开支,张某以江苏黄埔名义拿到的拆除项目,需向陈光标交12%的利润。

3月份的风波就是起因于张某中标了上海宝钢的一项拆除工程,而陈光标对张某按照合同约定上交12%利润不满意。

消息人士透露说:“由于陈光标很久没有揽到项目,看到张某拿到上海宝钢一个工程,陈光标想收回权力把项目拿下来。”

之后,陈光标以张某没有支付其保姆费、司机电话费等理由,通过股东会罢免了张某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并报警,警方到公司调查时搜出了大量伪造公章。

事发后,张某告诉财新记者说:“陈光标报警的时候只是想搞我,但他忘了公司里还有那么多制作荣誉证书的假章。”张某指称,伪造公章、买刻章机是公司行为,应该负责的是陈光标。

知情者告诉财新传媒说,相关调查并没有停止,“刑侦大队陆陆续续叫走公司很多人,纪委也在关注”。

水分惊人的“慈善”做秀内幕被揭

陈光标对外宣传自己的慈善功绩是“截止到2012年7月,捐款总额超过了20亿元”。而一位自称熟悉陈光标捐款历史的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说:“陈光标这些年自己出钱的所有捐赠加在一起也就两三千万”。

为了搞清楚陈某的“慈善”水分究竟有多大,财新记者对照陈光标自述的捐款事实,逐项核对了陈光标2011年1月通过《公益时报》首次向公众公布他2010年的捐款明细。

根据对陈光标口述的自传《高调的中国首善——陈光标传》(下称《自传》)的梳理,陈光标的慈善捐赠包括四部分:捐资建学校、向官方慈善机构捐赠、自行发放现金、捐建公共设施。

但是经财新调查,陈光标捐资建学校几乎不存在;给官方慈善机构的捐赠,很多进行了重复计算,或者由其自行执行,慈善机构拒绝为其出具发票背书;他多次直接发放现金的公开作秀,实质金额大量注水,而且涉嫌违法募资;而他号称捐建的公共设施,经财新记者查证,曾经或一直为其自用并牟利。

在报导曝光的一系列陈光标涉嫌诈捐的实例中,玉树地震后陈光标的诈捐事件,与卷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知名女商人丁书苗搅和在一起,特别引人瞩目。

陈光标在《自传》中曾声称他在2010年4月14日玉树地震发生后向中华慈善总会提供了50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捐赠。但该总会回复财新记者称,2010年4月15日,陈光标曾联合丁书苗的博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向中华慈善总会认捐21台救援机械设备、50台发电机、3000顶帐篷、3000件棉大衣、500吨矿泉水、200万元药品等救灾物资,价值约4100万元。但这些物资都是由捐赠者“自行运往玉树地震灾区”,中华慈善总会并未出具任何捐赠发票。也就是说,中华慈善总会对陈光标的上述认捐是否真实兑现并不确定,因而也没有给他出具任何证明性质的票据。

报导引述一位接近丁书苗的知情人士称,在玉树和舟曲的两次“捐赠”活动中,丁书苗都给陈光标汇了款。2010年玉树地震陈光标的捐赠中,“至少有1500万现金是丁书苗捐的”,“但是陈光标展示的救援物资,每次都是那些不值多少钱的电脑和挖掘机,倒来倒去还是那些。我就在想钱花哪去了。”

该人士还透露,“那一年3月份丁书苗已经被边境控制,丁听到风声说自己要被调查,很惶恐,陈光标告诉丁,他有关系可以帮忙,丁就答应跟着捐款。”

资料显示,曾任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的丁书苗,因涉及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于2014年12月以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元。

陈光标搭上令计划内幕曝光

2010年7月23日,陈光标一手创建的江苏黄埔“中标”中共央视大楼新址过火楼的拆卸工程。同年8月11日,央视文化中心北配楼的金属幕墙及网架拆卸工程正式开工,陈光标亲自担任了这个拆迁工程的总指挥。

财新传媒援引两位江苏黄埔的高层人士透露,不但央视大楼拆卸工程与令计划直接相关,2008年汶川地震中,陈光标之所以能得到“首善”称号并一举成名,也与令计划的安排有关。

据披露,陈光标2006年通过一位“老干部”先搭上令政策,进而结识了令计划。令计划也看重陈光标的舆论动员能力,认为树立这样一个典型是有利的。

当时,中共官媒新华网在《“中国首善”陈光标的地震灾区二十天》的报导中曾高调宣传,5月12日正在武汉开董事会的陈光标得知汶川地震的消息后,当即决定“100多名员工,60台设备齐刷刷转向赶往四川地震灾区”。

但陈光标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向财新传媒披露,其实汶川大地震发生时,陈光标的公司正好有人在绵阳,但没有人第一时间想到这是个表现的机会。一直到令计划到了四川,做了安排他们才开始行动。

“根本就没有连夜加班赶过来。我们是在四川租了几个车,就开始摆拍。后来为了宣传,才开始从江苏拉车过来。”该人士证实说,地震多日后从江苏拉器械的工作就是他经手做的。

就这样,在令计划的安排下,汶川地震后“荣誉接踵而至”,陈光标从此开始被媒体称为“中国首善”。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香港和台湾均有发行的《新纪元周刊》第361期,曾发表长文揭开了陈光标谜样致富的内幕,以及陈光标高调行善、得奖背后深藏的发迹黑幕。

文章报导的一系列事件详情显示:陈光标最初的发财“恩主”是军队高官,他不仅得到了中共央视、新华社的刻意包装,还得到中共公安特务的保护;已锒铛入狱的前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央视副台长李东生,以及曾经主管中共宣传口的李长春、刘云山等江系大员,都在不同程度上间接充当过陈光标的“靠山”。文章判断,陈光标极有可能是江派培植利用的一个身份特殊的“特务”人员。

详情可参阅大纪元2014年01月22日发表的报导《起底陈光标 “大陆首善”特务身份曝光》(相关网址链接:http://www.epochtimes.com/gb/14/1/22/n4065354.htm)。

(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责任编辑: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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