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互动】贾敬龙愤而杀官 又一起官逼民反?

【新唐人2016年10月27日讯】【热点互动】(1529)贾敬龙愤而杀官 又一起官逼民反:河北青年贾敬龙因婚房被拆,愤而射杀村长,后来就被判处死刑,近日最高法又下达了死刑核准并立即执行。消息传出后,民间反应强烈,多方呼吁刀下留人,数百位民众联署上书,多为律师和司法界学者也纷纷为其呼吁,要求改判。那么,贾敬龙杀人一案,是否是又一例官逼民反的案例?为什么引发海内外如此的关注?今日官方媒体又开始发文,支持暂缓死刑的执行?是否意味着这一案例有转机?

主持人:观众朋友好,欢迎收看这一期的《热点互动》直播节目。河北青年贾敬龙因婚房被强拆,愤而射杀村长,后来被判处死刑。近日,最高法院下达死刑核准裁决并立即执行。消息传出后,民间反应强烈,多方呼吁“刀下留人”,数百位民众连署上书,多位律师和司法界学者也纷纷为其呼吁,要求改判。

贾敬龙杀人一案,是否又一例官逼民反的案例?为什么引发海内外如此广泛关注?今日官方媒体开始发文,支持暂缓死刑执行,是否意味案件会有转机?今晚,我们请两位嘉宾解读和分析。一位是在现场的时事评论员杰森博士,一位是通过Skype连线的彭永峰律师。二位好。非常感谢。节目开始,请先看背景短片。

绝望的站在屋顶,这是30岁的河北青年贾敬龙,2013年抵抗强拆的最后努力。

挖土机摧毁的是他准备和相恋4年的女友结婚用的婚房,就在婚前最后十多天,村支书何建华指使的强拆队,控制了贾敬龙的父亲,并打伤他的兄弟。贾敬龙放弃抵抗后,也被强拆队按倒打伤。婚房被拆2个月后,女友也在其父母压力下和贾敬龙分手。据贾敬龙家人说,多次听到他嚎啕大哭。

随后2年,贾敬龙多次找何建华寻求拆迁补偿,但都没有结果。2015年2月,贾敬龙愤而用改装的射钉枪,将何建华射杀,随即前往自首,但在半路,被追赶他的治保队车辆撞伤住院,法院因此不认可他有自首情节。

今年10月18日,中共最高法院下发了死刑核准裁定书。

大陆近百位民众发起连署,呼吁刀下留人。在微信上的一份民调,二万多名投票的网友中,97%呼吁留他一命。

大陆律师斯伟江等人,起草了“贾敬龙案死刑停止执行申请书”,10月21日快递给最高法院。文中说,何建华没有拆迁许可证,也没有通过合法的执法机构,而是自行带人强拆,显然违法。

贾敬龙曾在法庭上说:“我从一个正常人生轨迹抛离出来,切实体会到什么是叫天天不灵”。

律师认为,如果判死贾敬龙,就等于明确的宣示,基层政权可以违法,私力强制;而百姓一旦私力复仇,就连基本的法律待遇都没有。这样的司法导向,会把国家导向哪里?

由于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后,7天之内就要执行死刑,贾敬龙的生命已进入倒数计时,而事件引发的巨大争议,还在持续发酵。

主持人:观众朋友,我们今天谈论的是,国内河北青年贾敬龙因婚房被强拆,愤而射杀村官,被判死刑。欢迎您在节目中间给我们打电话发表您的观点。杰森,我想先请问您,新闻中提到,2013年,他的婚房被强拆;2015年,他射杀何建华,中间隔了2年时间,这2年他多方寻求帮助未果。您觉得是什么因素促使他2年之后还铤而走险做这样一件事情?

杰森:刚才新闻中非常明确地展现了两个字──绝望,他对人生中的特例感到绝望。相恋4年的恋人,在结婚前18天婚房被拆,未婚妻在家里的强迫下嫁作他人妇。从很多细节展现出他对婚姻期待无比,连磁砖的缝都反复擦拭,自己用一分钱拼出“我爱我家”,一切细节都展现出他热爱生活,对自己的未婚妻非常爱护。他从极喜的状态立刻转入极悲,这是人生巨大的打击。

与此同时,另外一个绝望就是对于正义的绝望,2年的时间!很多时候你从外面一看这个事情,事实上他是很亏的,自己一幢三层楼的房子被强拆了,没有任何补偿,而这片土地明明是他们家的宅基地盖起来的,不存在违章建筑的基本概念。

从各种角度来看,2年,这么明显的一个案子,自己家里人被打伤、自己被打伤、房子被强拆,只能租房子住,2年期间居然没有任何单位受理,绝望,就是对于最基本正义的绝望。这种绝望最后出现铤而走险,做出这样一件事情,而他做这件事的过程中非常明确“冤有头,债有主”,只是刺杀了村长何建华。然后在路上有非常明显要自首的倾向。

可以看到,他是一个非常正常、非常热爱生活的人,但是由于极端不正义的事件、对于自己人生的绝望、对于社会正义的绝望,最后走上一条不幸的道路。

主持人:是。很多人说,这是又一个良民被“逼上梁山”的案例。我想请问彭永峰律师,在最高法院死刑核准裁决下来之后,有很多人就开始为他呼吁,要求“刀下留人”,包括很多律师界的人都认为他罪不至死。您怎么看这个案件?

彭永峰:我觉得大家讨论的原因,包括他的辩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辩护词里写的两项理由是比较充分的。一是刚才杰森已经谈到,他本身有非常明确而具体的自首情节。如果没有车里面治保队的那些人和他的家属开着车把他给撞了,他的自首是完全可以自己完成的。因为之前他不但有具体行为,他给他的前女友包括他的亲人都已经传递了非常明确的信息:他要去自首。这是其中一个原因。根据中国的法律,如果有自首情节是可以减或免刑的。

第二个原因,因为他犯罪的起因非常特殊,好像是撑了2年时间,才真正把何建华这个人给杀了。刚才杰森提到,过程当中,他一直在试图寻找能够对于自己被侵犯的权益有救济的各种方式,但是很遗憾他没有找到,最后不得不做出这样的行为,这个行为也是在他的房屋被强制拆了以后。

何建华的行为,根据现有资料来讲,我觉得他已经构成涉嫌“毁坏公私财务”的犯罪。实际上是何建华前面的犯罪行为,引起来后面贾敬龙的复仇行为,我觉得起因是非常特殊的,在量刑上对一个社会的个体的人来讲,我觉得是应该完全考虑事情的具体情节。主要是这两点原因。我觉得如果是“罪不至死”是最好的结果。

而且根据中国目前包括习近平当局,要把中国建成真正的法治社会的大背景下,如果能够非常慎用死刑,我想对他本身打造真正依法治国的形象也是非常有好处的。

主持人:谢谢。杰森,刚才彭律师提到强拆问题,我想专门问一下,因为这起案件的起因就是他的婚房被强拆。我们知道,在大陆因为强拆引发的家破人亡事件也非常多,您刚才也提到,贾敬龙2年寻求帮助都没有任何结果。为什么他的房子能够被强拆?为什么这2年没有任何部门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杰森:在中国,一牵扯土地问题,几乎各个司法部门第一反应是回避。中国的《土地法》,不管是国家所有或是集体所有,都是虚的,所谓“国家所有”,最终是用国家的名义、用各种名义强夺土地;所谓“集体所有”,一个村子最终说话的还是村干部,某种程度上讲,也就是个人去抢夺一群人的权利。但是这是中国法律保护的。

中国土地的问题,通常出现了很多合法、不合理的事情。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司法部门一牵扯土地、拆迁问题立刻退避三舍,因为它知道在法庭上一辩就会看出中国法律的漏洞:合法,不合理。

主持人:是。我们看到很多拆迁导致的人命都不了了之。

杰森:是的。而这个案子我们清楚看到,甚至不合法,它本村的旧村改造项目其实完全不符合石家庄本地的法律或规章、制度。但是就是这样非常明确的事,因为传统一系列的司法部门对于这种状态回避不谈,而且它有一纸所谓的“拆迁协议”,就展现出何建华村长、村委书记的权力非常之大。这份拆迁协议可以看出是霸道协议,每一个村民必需自觉遵从拆迁的决定,谁不遵从就把他家的福利全部断掉、谁不遵从就把有关村里所有的工作劳动给他断掉,如果谁敢抵制拆迁,后果自负。这就是“协议”,而且家家都得签。在这种情况下,像是一纸“霸道协议”,这种霸道行为又变成了一种村规、村理被老百姓接受,很多时候老百姓甚至觉得自己好像是签了、认了什么东西。

主持人:据说村长本身是有黑社会背景的,而且他自己扬言花了多少钱买来的村长、村干部。

杰森:他被抓过两年,判过二次刑事拘留,他一出监狱立刻又当党支部书记。这是中共基层干部普遍现象;不是每个村长都坏,但是很多村里的头、中共的党委书记是村霸。事实上村霸,历史上先是霸王造成他能当干部,当完干部之后,中共背后的党权力又使得他霸王地位进一步加强,整个家族地位在村中加强,这种现象的形成并不简单。

这种情况下,村霸确实是欺男霸女,劣迹斑斑。“强拆”从头到尾展现出的是霸王行为,2月份强拆的时候,当时贾敬龙报警,报警之后不得不停止强拆,换句话说,警察知道自己无理他就离开了;第二次,5月份强拆,直接把贾敬龙家人打伤,没有人能讨论这件事情。

可以看到整个事件过程中展现出来的是,为什么贾敬龙2年上诉无门?其实这是中国法律非常戏剧性的效果。

主持人:线上有两位观众,我们先接听加州何先生的电话,何先生您好。

加州何先生:大家好。这个案件属于“官逼民反”的案件。从刑法上讲,杀人后自首情节当然重要;从本质上看,实际上是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体制问题,百姓没有说话的地方。你别小看那个村长,村务很小、级别很低、没有行政级别实际上,但是他毕竟是代表基层政府,你去法院告,没有人理你,法院会说,他要维护党的领导,那村务也是党啊!我亲自遇到过这种事情,我也提过种种的和谐解决方案,他就是不理你,你向各地领导去反应,他也不理,没有一个人会理你。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何先生,接下来也是加州的一位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您好,请问您还在吗?

加州某生生:你好,我想讲一讲。我觉得杰森不了解中国国情,根本没有“合理、合法”这样的说法。我可以讲中国河北省的事情,我讲一讲石家庄这个事情,我们看了以后觉得非常不可理解,但是中国这样的事情在河北省到处都是,在中国这样的事情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村官跟上面都通的,上下都是勾结一气,所以老百姓上哪去告都没处告。譬如说,你从乡里头告到区里头,再告到市里头、再告到省里头、再告到国务院,一直告到习近平都没有人管你。

从法律的角度我跟您讲一讲,按照中国的法令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这个法令,拆迁必须得到50%以上的村民同意。但是呢,在河北省它是这个:村干部、在县里的干部和乡里的干部他们跟着一家、一家逼着老百姓签字,老百姓不签字苛得不行,老百姓说:“我们不签字,我们受不了。”很多村庄强拆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强拆的。像贾敬龙这样的案子在中国可以说是太多了,中国的冤案太多了!我就讲到这,谢谢。

主持人:非常感谢。

杰森:加州的这位先生提供了很多佐证,非常好。我刚谈到合法、不合理,我说的概念是它合法是合中共的恶法,我不相信这个法。某种程度上讲,加州这位先生说得非常对,所谓“协议”是逼着每家签协议,前提是要么断你家的社保,要么断你家的社会福利等等。

主持人:你可以看得很清楚它协议书里写的。非常感谢观众朋友们跟我们谈到这些情况。我想请问彭律师,这个案子其实还反映一个很大的问题,很多人说,这起案件是因为不合理强拆,贾敬龙杀了村官被判死刑;谷开来谋杀了一个人被判死缓,后来又改成无期徒刑。所以有人追问,在中国难道死刑只是针对一部分人的吗?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彭永峰:我觉得这个说法是非常切合实际的,其实不光是死刑,包括其它刑罚也是这样。我们知道一个非常流行的说法,也是非常符合实际的说法,“刑不上常委”,在周永康之前,触犯法律的政治局常委,最后被处以刑罚的是少之又少,非常稀少。

有了周永康这么罪大恶极的例子,现在惯例开始打破了,但是薄谷开来案和贾敬龙还有以前的杨佳包括夏金凤这些案子当中我们都可以看到,的的确确有太多这样的案子,官员犯罪跟普通民众犯罪处理的最终结果是不一样的,很明显对普通民众的罪行就要处得重一些,基本上在法定刑以上顶格处理,比如最高刑是多少可能就处多少,但是对那些高官往往是网开一面。当然对于有钱的那些老板们犯罪,包括本案当中的村主任之所以能够出来,他宣称自己花了很多钱运作,把自己的罪行都减轻了。这种情况确实是大量存在的。

我本身办的案件当中也遇到过这种情况,我办过一个案子,有几个兄弟为了维护自己的基本耕地,因为有一家公司想买他们的地,跟地方政府勾结,最后就把他们打进了黑社会,实际上他们跟黑社会没有任何关系,纯粹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主持人:杰森,您怎么看“同罪不同罚”的现象?

杰森:这起案件,中共为什么一定要治他死罪?非常明显,因为不管村官何建华历史上是多么的罪行累累、恶迹斑斑,在过程中是多么违法执行、展现个人私权力,但是他毕竟代表中共,在最底层他是中共的展现,如果有民众敢于直接向中共暴力抵抗,不管你是多么有理、多么绝望,你只要暴力抵抗,它一定要把这个苗头扼杀在初期。因为中共最害怕这种现象,它倒不一定是在惜何建华这个底层官员的生命,关键是你敢于挑战权力、敢去挑战他的权威。就像黑社会一样,不管我的马仔多么在外头耀武扬威,你敢打我的马仔,你就是在挑战我的权威,合著就整你,这就是明显黑社会的运作方式。

当然,这件事情我们可以看到最近受到普遍关注,也可以看到目前中国好像也是内部各种势力的纠结,换句话说,也不是中共所有的人同意这种无限制纵容底层官员欺压百姓的现象。

主持人:最近官媒也开始有一些表态,我们等一下分析。线上有两位观众,我们先接听加州丁先生的电话,丁生先您好。

丁先生:方菲主播好,两位嘉宾晚上好。贾敬龙杀官是官逼民反,因为他住的地方是极权共产独裁政权,到现在还不能让百姓发表异议,毫无言论自由,甚至没有不加入共产党的自由,加上贪官污吏可以溜出国。夏敬龙出不了国,被逼得实在气不过、走投无路,因此有些人就铤而走险,像他就是这样。我希望他不要被判死刑。谢谢。

主持人:谢谢丁先生。另外一位是纽约的宋先生,宋先生您好。

纽约宋先生:您好。我觉得贾敬龙真的是悲剧,这样的悲剧在中国很多。中国老百姓最可怜的是房子被拆了之后,他们上访,政府又再给他们安个罪名“扰乱公共秩序”关到监狱里去。中国老百姓真的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太可怜了!谢谢。

主持人:谢谢宋先生。彭律师,我想再请问您,我们再看当时的夏俊峰案,判他死刑的时候最高法院给出的说法是,如果这个案子不判死刑社会就会大乱。所以很多人认为“维稳”是基本考量。现在中国国内流传一句话“大案看政治、中案看影响、小案看关系”,就您的了解,是不是国内法律界有这样的潜规则?

彭永峰:对。我觉得这种说法,对中国社会司法界的潜规则描绘得倒是非常精确。在中国大陆,就我自己所办过的案子包括我所知道的其他同事办的案子来讲,已经没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法律案件”了,任何案件要么已经被买卖化,司法的每一环节、每一个参与的司法人员,他们都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去捞钱,就是俗话说的“这个职位很好,有油水可捞”,这是一种。

另外一种,如果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影响,中共官方肯定要全面衡量这个案件,中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都明确写到,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的那只能是最高院或者最高检察院来处理;在全省范围内有影响的,那就是省级的司法机关来处理。很明确有等级的概念在里面,很明显是考量社会的影响程度、对民众情绪的影响、给社会带来的稳定程度。

更大的来讲,像政治案件就更不用说了,只是很少的律师参与;现在有一定数量,比原来参与的律师比较多了一些,像法轮功案件,包括其它基督教教会等信仰案件,这种案件参与的律师非常非常少,很多律师们都不敢参与进来。因为每位律师们心里面都很清楚,这根本就不是法律案件,是非常标准的政治案件,说白了就是政治迫害。要是接手这个案件,真正想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些问题,就必定会被中共当局看成是它的对立面,它会想尽一切办法阻挠。事情是非常明显的!

主持人:线上有两位观众,我们很快接一下观众电话。一位是加州的王小姐,王小姐您好,因为时间有限请您简短发言。

加州王小姐:我的家乡就在河北,拆迁的情况全是地方官跟行政、地方、各级政府都是有牵连的,它把老百姓的私有财产、公有财产全都给卖掉,这些贪污犯的钱是从什么地方来的?都是土地开发中得来的。河北省的情况非常严重,它把老百姓的集体责任田卖掉,现在把老百姓自己的宅基地都给卖掉,就这样把老百姓的宅基地给摧了。你告,因为地方官、村官跟乡、市、省一级一级都缠在一起,一拆迁就是几亿的利益。

主持人:谢谢王小姐。就是其中的利益关系。还有一位大陆的李先生,李先生请您简短发言。

大陆李先生:现在中国大陆拆迁的情况,有老百姓死人的情况非常多,不是河北一地,哪儿都有,只不过现在官方有报导,有提醒老百姓,还是有一些改变,但是有些情况下,根本这事是不允许报导的。

主持人:谢谢李先生。杰森,我们确实看到中共的官方媒体《中国日报》英文版开始发社论,可以暂缓执行死刑。您认为是不是因为高层有不同的意见?另外,这个案件有没有可能出现转机?

杰森:事实上是的。在我看来,这个案件是个底限案件。历史上我们知道出现过杨佳杀警,6位警察被杀了,很难不判他死刑;紧接着还有夏俊峰杀了两个人,虽然中间有过讨论,但是他毕竟杀了两个人、伤了一个人,而且他又没有自首,现场就逃跑;这个案件,几乎符合中共自身订的一切免死的原因,他有自首情节,被害人事实上是有非法。

主持人:事出有因。

杰森:在样的情况下这是个底限案件,如过中共还是不顾一切地杀民、保官,一定会彻底否定中国“依法治国”的概念。这起案件是个底线案件,官方展现出来的是讨论,这种讨论是有必要的。

主持人:您认为这样的个体案件对改善整体法制有没有帮助呢?

杰森:如果这个底限案件破了,中国司法就彻底没希望了!所以这个底限案件的讨论是非常关键的,它至少立了底限。

主持人:非常感谢。感谢各位观众朋友的参与和收看,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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