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乐平冤案”平反 方春平将追责

【新唐人2016年12月24日讯】备受关注的“江西乐平冤案”日前获得平反,16年前方春平等4人被控强奸杀人等罪名,两度被判死刑。12月22号江西高院开庭再审,宣判4名被告无罪。方春平表示,制造这起错假冤案的人都已升官,应该追究责任,才能得到真正的公道。

“江西乐平冤案”4名被告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被指控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等罪名,在坐了13年的冤狱后,终于在22号获得平反。但方春平对于他这个冤案,法院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平反,感到不服。

江西乐平冤案受害者 方春平:“我还没有得到真正的公正、公平、公道,因为我刚开始是遭受了刑讯逼供 、诱供,包括非法取证、制造伪证造成的,应该要追究责任,他们这些人基本上都升了官,如果他们得不到法律制裁,对法律这是一个悲哀,对老百姓这是一种恐惧。”

方春平的父亲方桂水表示,为了给儿子申冤,他多次上访,曾经因为上访坐牢130天,儿子平反他很高兴,但担心他的身体状况。

方春平的父亲 方桂水:“他身体不好,他脚就是一瘸一瘸的,酷刑了啊,就是很恶劣,一定要追责。”

方春平:“内伤到处都是,头上、脚上、手上都是内伤、还有手上明显的刀疤,没有治疗。”

案件发生在2000年5月24号,江西乐平中店村一名超市老板遭人杀害,同行一名女子被强奸碎尸。两年后,中店村村民方春平等4人被捕,两度被判死刑,江西高院终审判决死缓;2012年,犯下十多宗强奸、杀人案的嫌犯方林崽落网,他承认自己才是这宗案子的真凶。

新唐人记者熊斌、陈杰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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