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首席大法奸”周强的血腥升迁路(下)

【新唐人2017年01月26日讯】周强在2013年3月正式“当选”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后不久,就不顾众多律师和法学专家的质疑与反对,拿湖南民营企业老板曾成杰集资案开刀立威。

拿曾成杰开刀 周强涉嫌掩盖自己的政坛劣迹

曾成杰非法集资案在社会上一直有相当大的争议。此案从2012年2月19日湖南高院二审判决曾成杰死刑后,直到周强升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曾成杰的死刑。但周强上位后不到三个月,就主导最高法院核准了曾的死刑。

2013年7月12日,在外界强烈的质疑与争议声浪尚未消退的情况下,曾成杰被长沙中院秘密处死。执行死刑前没有通知曾成杰的家属,事后也没有让家属看到死者遗体,只把一盒骨灰交给了曾某的女儿曾珊。

其后曾珊在微博上公开了一些证据资料,以证明曾成杰的案件为一起当局炮制的冤案。其中曾成杰的遗书上写道:“三馆公司本身是优良资产,有能力双倍偿还融资债务;专案组在2009年1月6日秘密处置了三馆公司财产;与市长发生过口角。”

曾珊曾经在微博上发帖质问当局:“父亲曾成杰被捕三个月后,法院还未立案,三馆公司资产就被湘西政府拍卖,这合法吗?两审法院都未出具三馆公司的资产评估,就以集资诈骗判处父亲死刑,这合理吗;父亲于昨日上午被执行枪决,到现在都没有官方通知,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剥夺临终告别权,这合情吗?”

7月13日,曾成杰的辩护人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光发出紧急声明,指曾成杰当初的融资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2008年3月湘西领导变更后,对民间融资由支持变为打击。

声明信写道,“曾成杰本人没有挥霍融资款和转移资产的行为,融资群众对曾成杰是信任的,纷纷写信要求无罪释放曾成杰。判处曾成杰死刑就是拦路抢劫、图财害命,使融资双方血本无归,湖南省政府独资企业无本万利”

王少光在声明信最后还特别指出,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案发时是湖南省长,在湖南高院判处曾成杰死刑时是省委书记,此案争议巨大,直到周强升任最高法院院长前,最高法院都没有核准,而周强当院长后不到三个月就核准了曾成杰的死刑。王少光由此质疑,周强对该案的处置有掩盖自己政坛劣绩的嫌疑。

中国知名大律师张思之也曾向德国之声表示,曾成杰案的发生并不偶然,王少光公开声明中对周强的质疑是有一定道理的。他说:“这肯定是有问题的,这更证明了我过去的看法,周强这些人,不要看他讲什么,前几天他还讲得天花乱坠的怎样依法办事,怎样提高司法公信力,可他们做的是另外一回事。”

操控最高法院核准夏俊峰死刑 律师怒批周强是中国最大的屠夫

在匆忙处决了曾成杰之后两个月,周强又操控最高法院核准了同样充满争议的夏俊峰案的死刑判决。

夏俊峰案发生于2009年5月16日。这天,沈阳小贩夏俊峰因与城管人员发生纠纷,被强行带到城管办公室内。随后,夏俊峰在办公室里遭到十多名城管人员围殴。情急之下,夏俊峰拔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反抗,将其中两名城管人员刺死。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发大陆民众的广泛关注。社会舆论几乎一边倒地对夏俊峰的遭遇表示同情,不少律师也纷纷发声,指夏俊峰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罪不至死。

沈阳市中级法院2009年11月11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死刑。此外,夏还需要向原告赔偿约65.9万余元。随后夏家属提出上诉。

2011年5月9日,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

2011年5月23日,夏俊峰案进入死刑复核期。该案的辩护律师在证据方面提出了诸多质疑,指出该案的起因是城管申凯、张旭东等十几人进行野蛮执法,夏俊峰不属于故意杀人,其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依法应判无罪。

由于这个案件从一审到最高法院复核,程序上一直存在诸多疑问,激起网民一边倒的谴责。不少律师和法学专家也对该案的死刑量刑提出质疑或反驳。此后该案进入僵持阶段长达两年多,最高法院迟迟不能就此案作出结论,直到周强上位后力主对夏俊峰执行死刑。

2013年9月25日上午,最高法院复核核准对夏俊峰执行死刑;当天下午,夏俊峰被执行死刑。消息传出后,25名律师发表联合声明,抗议夏俊峰被执行死刑。此案二审的辩护律师滕彪从纽伦堡发出声明说,夏俊峰属于正当防卫。中国(中共)法院对夏俊峰的判决没有任何合法性。必须找出在判决书上签名和幕后指挥的凶徒,永远追查到底。

北京律师李和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披露 ,夏俊峰一案程序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譬如死刑案件证人不出庭、应当出庭的客观证人被限制出庭、旁听席上的证人违法作证等。

李和平说:“我看到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准议后,我就在微博上说最高法院院长周强批准夏俊峰死刑,以及他批准湖南吉首违法集资的曾成杰死刑,这就让他成为中国的最大屠夫。我这么说,带着很浓的感情色彩,但是周强的这两个决定非常不公正。”

2014年3月11日,中共两会期间,周强在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时表示,对于一些重大敏感案件,法院要敢于坚持敢于担当。他还以曾引发广泛关注的沈阳夏俊峰案为例,称“这种人不杀就非常危险,就好像两个人关起门来吵了一架,你把人杀掉了,如果这样也算是正当防卫的话,这个社会就会天下大乱”。

周强的这番言论立刻引起社会舆论大反弹,认为周强的这番言论严重违反司法公正的基本原则,作为中国的首席大法官十分不称职。

知名学者张雪忠在其新浪微博上表示:“不是基于法律规定,而是出于政治考量。出于政治考量而把一个人杀掉!”

(记者唐迪综合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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