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中共两高新解释违法越权

【新唐人2017年01月28日讯】日前,中共最高法、最高检出台新规,对所谓的“邪教”进行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国法学专家指,两高的解释不但越权,而且违法违宪。

中共两高25号出台《关于办理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列举了12种情形,声称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自2月1号起施行。

分析认为,这个解释和99年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初期,两高对刑法300条的解释一样,都是非法的。

中国资深法学专家赵远明:“最高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本身没有立法权利,它只是在执行当中,对这条如何理解,如何执行,它现在重新做解释,实际上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赵远明说,两高的这个解释属于立法解释,应该由人大常委会决定。

赵远明:“它们解释什么什么邪教都是含沙射影,影射法轮功,但是它不敢直接点出法轮功的名,但是实际当中,就是针对法轮功信仰,所以它在这里搞一个名堂,而且它本身对法律的解释,主要是在对法律原义,也就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这个实际上是高检高法都没有这个权利。”

两高“司法解释”出台的同时,中共党媒刊登一条“大同一女子悬挂法轮功条幅获刑”新闻。

分析认为,中共党媒这样含沙射影的污蔑法轮功是邪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大陆维权律师邹丽惠:“现在中国大陆没有任何一个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的文件确认法轮功是邪教组织。”

赵远明认为,现在两高重新出台相关解释是江泽民残余势力的回光返照,因为中共政治局7个常委有3个常委是江派大员,而高法的周强,高检的曹建明也是江派人马,依靠镇压迫害法轮功升迁的,他们怕法轮功翻案,怕他们被追责、被清算,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

新唐人记者李韵、李沛灵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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