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江天勇申请书

【新唐人2017年03月03日讯】律师会见江天勇申请书

申请人: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

陈进学律师

江天勇父亲委托,申请人担任你局办理的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江天勇的辩护律师。本律师于2016年12月27日、2017年2月24日、江天勇的另一位辩护律师覃臣寿律师于2017年1月17日分别向你局申请会见江天勇,你局都不许可律师会见,理由都是会见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申请人认为,律师会见当然不会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律师会见这一执业行为是受律师执业道德、律师执业纪律和法律的制约,如存在有碍侦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2017年3月1日和3月2日,包括环球时报、凤凰卫视在内的多家媒体记者声称采访到了江天勇并作出报导,既然安排记者采访,申请人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江天勇案“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已消失,依据公安部有份参与发布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九条:“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应当许可会见,并及时通知看守所和辩护律师。”,申请人特第三次申请会见江天勇,请许可。

此致

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申请人:陈进学

2017年3月2日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258号301
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26002506

附:环球时报、南都自媒体关于江天勇的报导

(责任编辑:陈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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