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少李宗瑞性侵9女案 高院更一审判39年2月

【新唐人2017年03月07日讯】富少李宗瑞被控性侵9名女子案,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天认定共8罪,判他合计39年2月徒刑,还可上诉。

李宗瑞从民国98年起到台北市的夜店把妹,性侵、偷拍多名女子,遭检方依涉犯加重强制性交等罪起诉。其中偷拍性侵5名女子部分判刑20年定谳;他另被控性侵9名女子部分,日前遭最高法院撤销并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今天进行宣判,李宗瑞没有到庭聆判。

李宗瑞性侵偷拍案民事赔偿部分,除了须赔17名女子新台币2745万元案,还在最高法院民事庭审理外,另有3名女子提告求偿,最高法院已判决李宗瑞须赔偿3女共630万元定谳。

──转自《中央社》

(责任编辑:许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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