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状告冯小刚 “为潘金莲正名”

【新唐人2017年03月22日讯】由冯小刚导演、范冰冰领衔主演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后,引发中国潘氏宗亲会不满,认为有损潘氏名誉。广东增城的农妇潘金莲将冯小刚等人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3月21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是根据著名作家刘震云的同名长篇小说《我不是潘金莲》改编,讲述了一名叫李雪莲女人,因为被前夫骂做“潘金莲”,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坚持告状20年的故事。

《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后,一度在大陆热播,并获得多个国际奖项。但另一方面,该片也引起潘氏宗亲会不满,认为有损潘氏名誉。来自广东增城的农妇潘金莲,更是将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9人告上法庭。理由是“电影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使原告在精神上遭受到严重伤害”。

在中国,潘金莲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历史人物,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中,把其塑造成一个既聪明机变、美丽风流,又是个心狠手辣、寡廉鲜耻、搬弄是非、淫欲无度,成为阴险、妖艳、淫荡、狠毒的典型,以美女荡妇的形象背负千载骂名。

此后,潘金莲被几度演绎而活在戏剧舞台文学作品中,《金瓶梅》一书更是把潘金莲的故事加以创作,对其所谓的经历、性格、生活等进行多方面进行补充,塑造出一个美丽风流、心狠手辣、搬弄是非、淫欲无度的女人。

潘金莲在起诉书中写道:据中华书局出版的《清河县志》第0781页记载:潘金莲乃是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贤妻良母。《我不是潘金莲》一书,歪曲历史事实,将潘金莲丑化成不正经女人的代名词……

据报导,今年刚好60岁的原告潘金莲是增城市的一名普通农妇,在乡下生活了几十年,罹患癌症。

潘金莲弟弟说,潘金莲的两个孩子,年幼时,村里的孩子欺负他们,在上学路上喊某某母亲是潘金莲,引来一路嘲笑。

潘金莲爱人老陈也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有时候也会被人戏称为“武大”,这让他很是难过。

潘友发说,自己去年到一个水泥厂参观,当两名老板得知自己姓潘时,嘲笑说潘家出了个名人叫潘金莲,本来谈好的生意也黄了。

《我不是潘金莲》上映后,老人们都在念叨潘金莲,他姐姐吓得好长一段时间不敢出门,也不与人交流。“半夜睡不着觉,身体越来越差。”

潘金莲的亲友称:“她的日子可能不多了。”她希望在自己有生之年,为潘金莲和潘氏族人正名。

潘金莲的起诉得到了海内外潘氏宗亲的广泛支持。潘氏宗亲会也借机,发起“为潘金莲正名”行动。去年9月11日在安徽合肥举行座谈会。

还有潘氏族人写了倡议书说,凡我潘氏族人很多人都受过外姓人“你是潘仁美,你是潘金莲”的侮辱和伤害。发起正名行动的初衷是让文艺名人、媒体不敢轻视潘氏宗族的力量,从今往后不敢再拿潘氏先人肆意炒作诋毁。“正本溯源,还原历史”。

3月21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均未现身法庭,只委托了律师参与庭审。

庭审中,原告认为电影《我不是潘金莲》旁白说“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叫潘金莲”,构成了对原告的名誉侵权,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同时索赔损失费1000元。

但被告方认为电影并未构成对原告名誉侵权,不同意庭外调解。法庭宣布休庭,4月19日宣判。

(记者汤圆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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