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鹦鹉也有罪? 深圳男被判囚5年惹争议

【新唐人2017年05月06日讯】因为出售2只自己饲养繁殖的鹦鹉,深圳80后青年王鹏,近日被判刑5年,罪名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王鹏之妻在微博形容此案是“千古奇冤”。网民纷纷斥责,此案判决太荒唐。

陆媒5月6日报导,王鹏的妻子任女士说,自己的丈夫是在2014年开始接触鹦鹉的,因为自己喜欢,就尝试着自己饲养。她说,家里来的第一只鹦鹉是捡来的,后来才知道是一只小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

任女士与丈夫结婚后,家里又买了一只被俗称“和尚”的鹦鹉,正好与家里原来那只凑成一对。他们还教会了一只鹦鹉跟人打招呼和背唐诗。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只鹦鹉产卵孵化,家里的鹦鹉也越来越多。到了2015年,任女士怀孕了。同年6月3日,在孩子4个月时,任女士查出患有先天性巨结肠,不久又查出有胆囊结石。

那时起,王鹏开始售卖鹦鹉给她治病,任女士说,“我们一度以为那是他辛苦繁殖、饲养应得的报酬,并不知道是犯法的。”不过,一共才售卖了2只。

但这2只被卖出的鹦鹉和家里的45只鹦鹉,成为后来王鹏被法院定罪的呈堂证供。

王鹏的刑事判决书注明:“深圳市宝安区法院认定了王鹏贩卖给谢田福的2只小金太阳鹦鹉(经鉴定学名为绿颊锥尾鹦鹉),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被保护的鹦鹉,其行为触犯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王鹏被判囚5年惹争议

王鹏和妻子任女士想不通,原本是出于喜爱,而非牟利在家养鹦鹉,竟然会触犯刑法。

4日晚,任女士在微博发文,形容此案是“千古奇冤”,并质问:“自行繁殖出售鹦鹉犯法,酒店里杀害实用穿山甲等,真正濒危的野生动物却只是行政处罚,这是什么逻辑?”

5日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在网上公开表示,将对王鹏进行法律援助,“我接此案旨在用个案推动法治,将坚决作无罪辩护。”

他认为,出售自家所养2只鹦鹉被判5年太荒唐,徐昕坦言,此案量刑畸重,“法律不应让一个人莫名其妙陷入犯罪的境地,应和常识常理常情相兼容。”

他说,“跟模拟枪案、天津大妈案一样,这不是王鹏一个人一个家庭的事,鹦鹉养殖涉及很大的人群,人工养殖和完全野生的有区别,且在中国有文化传统,法官应做区分,看到王鹏没有损害法益,不机械执法,而是恰当使用自由裁量权。”

徐昕称,纯粹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原则上不应成为本罪的保护对像,且王鹏人工繁育鹦鹉的行为,实质并未侵害任何法益,反而客观上增加了鹦鹉数量,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所以繁殖饲养的鹦鹉无罪。

网民也纷纷热议:

“现在奇葩法院判决一起接一起,这比扶不扶案件还荒唐”、“该管的事不管,现在动物保护的比人都珍贵了”、“党国治下,人不如鸟,人不如草”、“法理不外乎人情,在这个案例里法官好明显是一个冷血动物”。

(记者李文馨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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