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再现奇葩证明 生二胎要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

【新唐人2017年05月17日讯】中国大陆各类奇葩证明频频闹出大笑话,更令普通民众深受其害。近日,云南省江城县一位民众说,他的妻子在生育第一胎前,办理准生证时,曾被要求开具“我老婆是我老婆”的证明,如今要生第二胎,仍然要求开具这种证明。

云南传媒报导,这位江城县民众两年前在妻子生第1胎时,去办理准生证,负责受理的江城县烈镇政府计生办要求他开具“我老婆是我老婆”的证明。

他说,今年4月初,他妻子要生2胎,去办理准生证时,还是被要求开具“我老婆是我老婆”的证明。

他质问,难道“政府办事情不留档、留底吗?电脑里查不到吗”?

对此,管辖江城县的一名普洱市官员称,地方计划生育单位受理这一业务时“程序是合法的,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合理的”。

普洱市信访局说,由于这位民众与妻子的户口不在同一个县,当地计生办要求,如果夫妻有一方的户口不在当地,都需要户口所在地开具类似“婚育情况证明”。

事实上,在中国大陆,要求开具类似的奇葩证明事件数不胜数,令普通民众深受其害。

除了开具“我老婆是我老婆”的证明,还有要求开具“我儿是我儿”、“你还活着”、“你妈是你妈”、“菜刀确实已经丢失”等证明,令人啼笑皆非。

证明“亡夫私生子

去年11月,郑州八旬老人赵姨在老伴去世后,想把自己的一套房卖掉,她通过中介找到买主,却被要求做一个没人争房产的公证,其中包括:亡夫私生子等奇葩证明。

证明“我儿是我儿”

去年7月份,四川省67岁的秦先生,想将自己账户内的5万美元转到儿子账上,银行却要求他开具“儿子是他儿子”的证明。

他只好按银行要求,找上自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不料,警员却说,没办法证明他和儿子是父子关系。

证明“我妈是我妈”

陈先生一家3口准备出境旅游,被要求出具和紧急联络人的母子关系证明。他早已落户北京,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户口簿上没了他的信息。头疼之际,有人支招,可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个证明,证明“你妈是你妈”。最后这一难题的解决,得益于向旅行社交了60元钱。

证明“我还健在”

福建漳州一74岁老人到电信局办业务,被要求开健在证明。当地派出所开了证明并写道:“老人健在活生生的人在你们面前,身份证户口本都还在,还要开健在证明?有必要么?”

证明“婚前是未婚”

胡女士大学毕业后落户在昆明,婚后生活在成都,为了解决户口异地带来的不便,决定将户口迁到成都。她先后跑了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昆明市五华区民政局和派出所、云南省教育厅、档案馆等部门,却被多次推诿、“踢皮球”,无法开出“婚前是未婚未育”的证明,户口也迁不了。最后,她通过求助媒体、拨打市长热线才解决了问题。

证明“我老婆是我老婆”

安徽一位老人急需卖房筹钱治病,老人的老伴在去办理卖房事宜时,被房产局要求出示证明,必须证明老伴是他老婆,且是唯一的老婆。出示户口本清楚写明两人是夫妻关系,查询户籍信息也可看到两人是夫妻关系,但房产局不认可。

房产局工作人员说他们得开具一份《婚姻状况登记表》,以证明二人系夫妻关系,并查明两人是否系初婚。但跑了两趟都没有办到,原因是2009年前的登记信息民政部门查不到。

证明“我是我”

原籍驻马店的陶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身份证尾号被更改。将户口迁至北京时,为了证明“我是我”,他办了两次结婚证,一个月内在北京和驻马店之间跑了7趟。后来,陶先生回到驻马店,找到邻居开出证明:“我是在这出生的、长大的”,才艰难证明了自己的身份。

证明“我还活着”

一位老人去世后留下一张存折,他的子女去银行取钱时,竟被要求“本人亲自来取”。

某人因政府部门工作失职,被登记成“已死亡”。为了证明他还是活着的,他跑了不知多少个政府部门,花了无数时间和精力,最终还是无法证明自己还活着。

荒唐“证明”为腐败而存在

各类荒唐“证明”频频闹大笑话,令普通民众深受其害,这类现象滋生“跑关系”、“托门子”的腐败空间。

据统计,中国大陆人一生最多要办400个证,常用的高达103个。“办证”涉及的部门也五花八门。其中,中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涉最多,办证18个;中共公安局第二,办证17个;中共民政局第三,办证14个;中共教育部第四,办证12个。

陆媒刊文调侃说,证明“我没有结婚”、“我妈已火化”、“我爸我妈已经结婚”等抓瞎证明,往往通过开后门找关系送钱可以解决。

《东网》文章称,一切都因为一个“钱”字作怪。政府部门不是“政府”部门,而是“挣钱”部门,想想看,全国几千万高校毕业生,每人收100元认证费,这是个多大的数字?

网路作家风青杨撰文说,动辄要求办事群众开证明,俨然已成一种刁难的权力。太多的证明,最后都通过花钱找人解决,事实上成了某种权力寻租的通道,让“证明经济”与“盖章经济”大行其道。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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