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原住民族“小人国”的未解之谜

【新唐人2017年06月09日讯】台湾是个拥有丰富生态与多元族群的东亚大岛,有许多世代相传却不曾解答的谜题,“小人国”的未解之谜便是其中之一。

台湾原住民族如:赛夏、噶玛兰、邹、邵、布农、泰雅、赛德克、鲁凯、排湾、阿美等族,都承传着小人、矮人的故事。从平原到山地,从北到南,从西到东,各地皆有关于祖先与小人、矮人相遇、相处以及交战的描述。

值得注意的是,台湾民间习称小人为“矮黑人”或“小黑人”,少有提及小人的肤色,并指其身长大约三尺,有少数例子谈到小人有红色的卷发。各族传说对小人的习性、动作与武器等说法趋于一致,居住地与形式则有区域性的差异,总体来说多为山林偏僻之处。

原住民各族小人传说

宜兰平原的噶玛兰人相传有强壮、小个子的族群,他们拿着梯子采收茄子,也带着弓箭,打仗时躲在水牛脚印处。日月潭一带水沙连地区也曾是矮人的故地,邵族流传与矮人争水源,导致争战,矮人战败后逃逸消失的故事。

邹族传说在玉山北方有着穴居的矮人;浊水溪畔也有住在石屋的矮人;矮人也有住在地洞中,红色卷发,吃地瓜与小米。矮人们身长如七、八岁的小孩,臂力极强、健步如飞,藏匿于草丛让人看不见,却会偷偷攻击,又爱恶作剧。族人有这样的传说:古时候,矮人会偷拿族人分取的兽肉;他们也将族人留在外头的小孩带走,或用麻袋把人带走。矮人甚至会潜入家屋,欺侮落单的孩子与女人。

有一则传说提到矮人将一名怀孕的女性族人带走,这名妇女一路做记号,她同矮人一起生活并将男孩生了下来,男孩长大后随着矮人去打猎,但是妇女想要回到以前的家。她交代男孩留意有山田的地方,男孩果真看到了山田,回去向母亲说并开始循着过去的记号展开归途,这时矮人追来了,附近汉人人家好心让母子躲进家里,并谎称母子早已路过许久、难以追赶了,只见矮人坐下来很伤心的哭了。

居住在中央山脉两侧的布农族传说矮人擅于爬树,连猴子也比不上,为了与矮人战斗,族人将矮人可以躲避的树林、草丛全数砍除后,终于让矮人落败,渡海而去。

布农族也遇到过住在洞里的矮人,慷慨地帮助饥饿的族人,招待当时族人从未见过的豆、米、粟等食物,后来族人偷偷带走了矮人不同意给的种子,种植成功后成了日后布农族的主食。

在北部山区赛德克族的传说中,矮人身长仅及常人的胸部,带着长刀,趁族人出猎途中在小屋休息时,对小屋动手脚、杀害族人。族人因而有所防备,设下陷阱,报复矮人,从此矮人即不见踪影。无独有偶,邻近的泰雅族也传说身型短小,腰间却佩带大刀的矮人。

南部山区的鲁凯族、排湾族与矮人之间的关系似乎较为友善,彼此通婚,矮人的生活方式也与族人相似:住在石屋、种植小米、芋头与甘薯,也从事打猎等活动,后来他们也逐渐消失。

排湾族传说矮人是来自台湾东部海岸;而住在东台湾的阿美族亦传说中央山脉的山脚下居住着矮人。有些部落就是在祖先与矮人激战得胜后才得以在其社地上建立起来。矮人使用陶器,他们用的弓箭是以三根竹子做成,箭头为石制,中央还有圆孔可以绑缚在箭柄上,颇有石器时代遗风。

由以上的传说可以看出台湾原住民族在各地都遭逢矮人,他们虽然矮小,却十分有力,动作敏捷,常偷袭人,偷取物品外也欺侮小孩与妇女。族群关系常有争战,即使未发生争战,矮人也都是逐渐消失的一方。


台湾 赛夏族人的矮灵祭举世闻名。(CenkX/维基百科)


“矮灵祭”是赛夏族最为重视的祭仪活动,每两年收成后的月圆前后(约黄历10月中旬)举行。图为赛夏族妇女表演矮灵祭臀铃舞。(新纪元资料室)

赛夏族与“矮灵祭”

台湾矮人传说最具代表性的传承者,当属住在新竹与苗栗交界山区的赛夏族。赛夏族古称狮设族,居住于海拔高度约五百米至一千五百米间,人口约六千余人,是台湾原住民中文化濒临危机最深的一个族群,也是最神秘的族群,

赛夏族传说他们村落的对岸住着不同的族类,身材矮小、红色头发、吃芋头,常会隐身攻击人。女性的矮人以及她们擅长织有纹样的布,长相也很好看;此外,矮人也喜爱唱歌、跳舞。在赛夏族看来矮人似乎具有使作物生长良好的神奇能力,因此传说中,当矮人与赛夏族一起生活时,农作物丰收;没有矮人之后,种植的菜蔬与稻米都生虫了,于是赛夏族开始过着饥饿的生活。

赛夏族人的矮灵祭举世闻名。“矮灵祭”演绎着赛夏族人因不满矮人非礼赛夏妇女,报复矮人使其族淹死的事件。矮灵祭呈现了矮人与族人相处的情形,会使用“臀铃”(tapangaSan)作为舞蹈道具。

根据日本语言学家的记录,关于祭仪的传说是这样的:

我们本来跟矮人和睦相处,共同举办矮人祭仪。矮人也教导赛夏族矮人的祭法与祭歌,姓朱的族人学会了,于是,就把祭典仪式交给他们办理。然而就在祭仪举行期间,矮人行为不检点,唱歌时他们非礼赛夏族妇女,触怒了族人。矮人们回去时要渡河,靠的是由河岸两侧生长的枇杷树交枝而成的树桥,于是族人暗中砍断树桥的部分;等到矮人上桥后,桥就断了,矮人都掉落水中淹死了。

年轻的矮人死去,仅有一对年老的矮人夫妇没死,他们对赛夏族人说:“我们要到浊水河去。今后你们举行矮人祭典,就隔年举办一次。你们再也看不到我们了。你们的行为若稍有偏差,我们就会鞭打你们,使你们暂时死去。那时,只要姓朱的把芒草打结,你们就会苏醒过来。我们要离开了,并把山棕叶撕开。从前山棕叶像芭蕉叶一样地没撕开,是我们矮人把它撕开的。”矮人又说:“这个山棕叶撕开一片,野猪就会吃你们的农作物。再撕开一片,麻雀就会吃你们的农作物。若再撕开一片,害虫就会吃你们的农作物,百步蛇就会咬你们全族的人。这些都是有害的动物,他们会加害你们全族的人。如此一来,你们以后再也不会有真正的丰年了。我的话到此为止。再见!我们要到浊水河那边去。”说完后,两人相偕离去。

矮灵祭是赛夏族最为重视的祭仪活动。目前仪式是每两年举行一次,从开始到结束共计六天五夜,其中包括连续三夜的通宵歌舞,祭仪期间的活动都是依照传承下来的方式严谨遵行。祭仪前后,族人谨言慎行以免触犯禁忌,同时必须将两年来的纠纷与争执予以和解。祭仪进行间,若有不妥之处,长老得向矮灵求得谅解,事态严重时甚至会被矮灵处罚。

矮灵祭延续着过去与矮人共同举行矮人祭仪的历史与记忆,同时也表现出赛夏族为了平息矮灵作祟,举行祭仪以求得谅解,迎来平安与丰收,为此族人严格遵守禁忌与规范,履行人与灵之间的约定。透过仪式,人与人得到和解,赛夏族也与矮灵得以和解,矮灵也从族人畏惧的形象转化成为赛夏族人认同的“守护神”。

台湾小人之谜

在有关台湾的汉籍文献中,17世纪末成书的《台湾府志》与18世纪出版的《凤山县志》都记载深山中住着“长不满三尺”或“长仅三、四尺”的“人”或“蕃”,并提到他们与外社语言不通,擅长爬树与张弓射箭,“人欲擒之,则张弩相向,缘树远遁”。若这是当时见闻的记录,矮人已经与岛上原住民各族隔离生活,以致于语言已经不能通,同时居于劣势,也不与人正面冲突,宁可远遁而去。可以想见,原住民与矮人的际遇,从传说中矮人与祖先相遇、共同生活、甚至教导农事等,到后来彼此为争夺水源、土地,或是因嫌隙而武力相向;当不敌族人时,终至选择离开,遁入更深的山林、更深的地穴,或是更难寻觅的山洞,避开外人的视线,遗世而居。

考古学家声称找到可能为矮人居住过的遗迹或使用过的遗物,但因尚未发现其活动的踪迹或是人体遗骸,矮人在台湾的活动与过去,仍待解谜。

然而,身型矮小的小人种不仅是台湾原住民祖先所共同接触过的记忆与传说,他们应当曾经生活在台湾各地,也练就出原住民祖先当时都尚未得知的在地生活的技能与自然环境的知识,并在亦敌亦友的关系中传递给原住民祖先。

原住民的矮人传说无疑证诸台湾生态的多样性,更为台湾的族群与文化增添神秘的色彩,或许正是了解台湾更为久远年代以前历史的“失落环节”。

古籍中的小人神话

《山海经》所记这类小人有四,除《海外南经》的周饶国,《大荒东经》的靖人,《大荒南经》的焦饶国,还有名叫菌人的小人,均有图,都属于侏儒—类。

周饶国在其东,其为人短小,冠带。一曰焦饶国在三首东。(《海外南经》)

东海之外,大荒之中,有小人国,名靖人。(《大荒东经》)

有小人,名曰焦侥之国,几姓,嘉谷是食。(《大荒南经》)

有小人名曰菌人。(《大荒南经》)

周饶国即焦侥国、小人国,袁珂按:周饶、焦侥,并侏儒之声转。侏儒,短小人;周饶国、焦侥国,即所谓小人国也。疑菌人、靖人均侏儒之音转。周饶国的人住在山洞里,身材虽然短小,却和常人一样穿衣戴帽,而且生性聪明,能制造各种精巧的器物,还会耕田种地。郭璞注:“其人长三尺,穴居,能为机巧,有五谷也。”周饶国、焦侥国等小人国的穴居、有五谷的特点与台湾原住民神话的小黑人、地底人近似。

古籍中有关小人的记载

《初学记》十九引郭璞《图赞》云:“僬侥极么,竫人又小,四体取足,眉目才了。”《国语•鲁语》云:“焦侥氏长三尺,短之至也。”焦侥之见于史籍者始此。

《史记•大宛列传》正义引《括地志》云:“小人国在大秦南,人才三尺,其耕稼之时,惧鹤所食,大秦卫助之,即焦侥国,其人穴居也。”言小人国的小人有耕稼、穴居。

《魏志》卷三十《东夷传倭人条》:“又有侏儒国在其南,人长三四尺,去女王四千余里。又有裸国、黑齿国,复在其东南,船行一年可至”。

《通典》卷一八七:“僬侥国,后汉时通焉。明帝永平中,西南夷僬侥贡献。安帝永初中,永昌徼外僬侥种夷陆类等三千余口,举种内附,献像牙、水牛、封牛。其人长三尺,穴居善游,鸟兽惧焉。其地草木,东生夏落。”

《神异经•西荒经》云:“西海之外有鹄国焉,男女皆长七寸,为人自然有礼,好经纶拜跪,其人皆寿三百岁。其行如飞,日行千里,百物不敢犯之,惟畏海鹄,遇辄吞之,亦寿三百岁。此人在鹄腹中不死,而鹄一举千里。”

《博物志》逸文一则,云:“齐桓公猎,得一鸣鹄,宰之,嗉中得一人,长三寸三分,着白圭之袍,带剑持车,骂詈嗔目。”

《神异经•西北荒经》复云:“西北荒中有小人,长一寸(或作分),其君朱衣玄冠,乘辂车马,引为威仪。居人遇其乘车,抓而食之,其味辛,终日不为物所咋,并识万物名字,又杀腹中三虫,三虫死,便可食仙药也。”

《抱朴子•仙药篇》记载:“行山中见小人乘车马,长七八寸,捉取服之,即仙矣。”小人也是可食之成仙的仙药。

(记者曾书华报导/责任编辑: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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