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习近平任内首访香港的特殊“收获”

习近平这次访问香港,是继2008年之后的第二次,而时隔九年大不同的是,他的身份已经是“国家主席”,换言之这次是习上任以来第一次踏足香港。

习这次香港之行,自6月29日至7月1日,前后为期三天,其间出席了近20场官式活动,海内外媒体对此也有千姿百态的报导。

特别关注的是大纪元报导,连续二天,香港法轮功学员请愿展示“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轮功”、“法办江泽民”、“制止中共强摘器官”等真相横幅,而习近平一行车队与之“遥望”。

其实这样的接触应该可以说是“近距离”了,香港毕竟不是外国,习也不是到了国外,而是在国内范围看到了法轮功学员的请愿,这是他截至目前在大陆30多省市区还没有过的经验。仅就这点来看,似乎也算是他这次香港之行中难得的一种“收获”吧。

在习目睹这些真相横幅时,心里作何感想?当然除了他本人,无人能知。

但凡看过、听过、了解法轮功真相的人,每次看到这些真相横幅都是感触良多的。这些简洁有力的诉求,实在是法轮功学员反迫害至今十八年的心血浓缩。

“法轮大法好”,不仅是法轮功学员这么说,全世界地区的国家政府、民众都在这么说,也都在声援法轮功学员反迫害。

“停止迫害法轮功”,因为这场迫害完全违宪违法,是江泽民个人妒意而一意孤行发动镇压。

“制止中共强摘器官”,江泽民这场迫害所衍生的血腥产业,曝光后被喻为“这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此一罪行已受到全世界多国政府、国会、医学界、大学的严重关切,并以人权报告或通过决议、动议或立法给予最大谴责。

“法办江泽民”,对于这场迫害的罪魁祸首江泽民,2011年,在香港亚视误报其死讯时,不仅网上奔相走告,中国大陆各地民众更是鸣炮庆祝。也就是早在六年前,就充份显示法办江泽民的民意基础。

何况现在大陆诉江潮,超过20万人实名具状控告江泽民,条件更是已经足够成熟。诚如网友在大纪元网站上“习车队遥望‘法办江泽民’”的新闻留言:“看到了是好事,做到了更是好事。”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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