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女大学生裸贷1.25万元买手机 8个月“滚”成23万

【新唐人2017年07月10日讯】陕西省一女大学生因买手机,从“校园贷”小额借贷。此后为了还借款,不停的借款还贷。8个月内,向30多个校园贷机构借钱。钱越借越多,目前本息加起来已达到23万元(人民币,下同)。

据陆媒报导,7月8日,陕西省三原县的李先生向当地媒体求助称,其19岁的女儿小敏(化名),前段时间为了买苹果手机,做了校园裸贷。当时只是借了几千元,可是现在要还23万元。最近贷款公司频频催款,他已替女儿还了17万,还有5万余元还不上。

据李先生介绍,他是个农民,全家就靠几亩薄田过活,一年的收入还不到2万元。供女儿小敏在西安市上大学。

李先生说,起先女儿没敢完全告诉他,“刚开始是还小额贷款,都是1000多元的,替她一直还,后来就有人打电话催债,我才知道女儿欠的钱本息加起来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正上大二的小敏说,第一部手机坏掉后,她看同学们用的都是苹果手机,于是也想换一部。但家里经济情况不好,父亲每个月给的生活费只有900元。

后来她发现许多小额贷款的广告,广告说,分期还钱每个月只要几百元,自己省省再打点工肯定能还上。她便去了其中一个中介公司,借到了第一笔钱。

小敏回忆:“当时借了6500元,到手4000元,2500元都给了中介。”小敏说,4000元不够买苹果手机,在虚荣心的驱使下,她又向另外一家公司借了6000元,同样是只拿到手4000元。这两笔钱都是分期还款,第一笔分24期,每期还426元;第二笔分12期,每期还845元。

小敏说,从第一笔还款时就发现,她根本就还不上这些钱,同时也不敢告诉家人。于是她开始借钱还钱,拆东墙补西墙,像其他借了“校园贷”的学生们一样。为了还第一笔借款,开始借第二笔,还不上再继续贷第三笔、第四笔……短短8个月,小敏向30多个校园贷机构借钱,前后贷款总额11万多元,实际拿到手的只有7万多元;现在把所有借款的本息加起来,她一共要还23万多元。

小敏说,“我把学费都拿去还钱了,现在都不敢上学去了。”因为借钱给她的人整天打电话逼债,甚至还有人将PS后的裸照发给她的同学和亲友,并扬言告诉老师,这让她感到非常害怕。

小敏自称,她觉得无力还清了,她曾经查询得知有“人死债销”的说法,于是就有了一死了之的想法。

律师:借款超出年利率36%属无效约定

据大陆律师介绍,按法律相关规定,年利率在24%以内,是司法保护区,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这一利率,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法院予以支持。24%到36%之间,是自然债务区,法律不予保护,债权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法院不予保护。

但如果债务人已经按照该利率支付利息,又到法院,以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为由要求对方返还,法院也不予支持。

超过36%的部分,是无效区,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该利率,该约定也无效,债权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按照该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债务人已经按照该利率支付利息,到法院以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要求对方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

(记者李倩倩报导/责任编辑: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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