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偷卖妻房产 犯诈骗罪获刑11年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08月11日讯】北京男子刘伟(化名)隐瞒妻子,将其婚前房产偷偷卖掉,妻子发现后将买房人告上法庭,房屋购买协议被判无效。随后买房者控告刘伟诈骗,刘被抓判刑11年半。

2013年9至10月间,刘伟在北京某房产中介谎称经过妻子王某同意,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子卖给了吴某,骗得人民币110万元。当时,刘伟使用伪造的委托公证书,并代妻子与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妻子发现后将吴告上法庭,法庭判买房协议无效。吴随后报案,刘伟被警方抓获。近日,刘伟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公诉机关认为,刘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被害人吴的说法,他是在某中介公司看到房屋出售信息,并和卖房人刘伟在中介店里见面,刘伟说房主是妻子的,并出具了妻子的“委托书”。

吴和刘伟商定的房屋总价是230多万元,首付款100万,等刘伟还清房屋抵押贷款后就可办理过户手续。在中介店里签完合同之后,吴向刘伟付了10万定金,之后又陆续支付给其100万元。

一天,刘伟的妻子突然找到吴,说房子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从来没有委托刘伟出售。随后,她将吴和刘伟同时起诉到法院。吴此时才知道刘伟卖房时出示的公证委托书是假的,而且王也没有收到过10万元定金。因此,法院判定吴和刘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无效。

吴随即报案,刘伟被抓获。法院认为,刘伟在根本不具备房屋买卖能力的前提下,通过捏造事实、伪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文件等手段,骗取财产。刘伟被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网友对此事发表评论说:夫妻之间都无法信任,中共治下这个社会真是悲哀。

(记者罗婷婷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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