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投药称“开玩笑” 女同事半年变得象男人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0日讯】近日,四川成都中院审结一起投药案件,法院维持原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向同事食物中注射药物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庭审中,被告周某称此举“只是开玩笑”。

据陆媒报导,四川成都市民曹女士,在长达半年的时间内,遭同事周某向她饮水和食物中注射雄性激素甲睾酮。经鉴定,曹女士构成二级轻伤。但周某却称此举“只是开玩笑”。2017年5月,周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受害人曹女士回忆,自己是在2015年4月的时候开始觉得水有苦味,为此,她还更换了数个水杯。她说:“早就发现水杯中的水有苦味,但一直以为是杯子的问题。”

曹女士自述,渐渐地,她发现自己体毛变密,嗓音也变粗了,月经有四个月没来,于是去医院体检之后发现,体内的雄性激素偏高。对于这个结果,曹女士虽然百思不得其解,但一直以为是自身的问题。

2015年9月22日,同事发微信告诉曹女士,周某在曹女士的水杯和食物里面用针管“加了东西”,而且已经持续大约半年的时间了。

通过调阅监控录像发现,2015年9月16日早上9时,周某手里拿着一个针管多次往曹女士的豆浆和冒菜里注射不明液体,还手持一个白色药瓶,将药瓶内的液体倒进曹女士的食用的冒菜中。

根据四川华西医学鉴定中心(药)毒物分析鉴定,在送检的十份检材中,检测出甲睾酮成分,而甲睾酮正是一种雄性激素。

同时,曹女士的病历资料反映,曹女士肝脏功能指标的变化与送检材料反映的其服用“甲睾酮”的用药史符合,经药物成分鉴定,印证系长期服用甲睾酮的物质致曹女士身体异常。曹女士身体的转氨酶显着升高,肝脏受损,身体损伤程度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2016年11月11日,周某被批捕。2017年5月,成都高新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并以被告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此案在2017年8月的二审中维持原判。

据报导,曹女士在庭审中称,周、曹两家人平常关系一般,据她事后回想,在接触过程中,周某妻子常把曹女士的丈夫与周某对比,“可能是这让他心里不舒服。”

对于投放药物的原因,被告周某表示,他这样做只是在和曹女士开玩笑,并坚称自己投放的是维生素B1而非雄性激素。

周某说:两家人关系非常好,“长期一起耍”。“之前自己服用维生素药片驱虫遭到了嘲笑,于是开始往她的水杯和食物里加维生素。”

承办此案的工作人员表示,周某一直没有解释从什么渠道购得甲睾酮。但处方药流入市场造成严重后果,因此需要加强监管。此外,药物致人伤害的刑事案中,受害人平常难以发现,所以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据资料,女性服用雄性激素过量,会出现体重增加,月经紊乱、延后或闭经,胸部发育不良,喉结突出,声音变粗,性格暴躁等一系列问题,不仅体貌有变化,对身体也会造成很大伤害。

(记者李倩倩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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