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贾廷安老家涉黑案 主犯被执行死刑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5日讯】受关注的河南总商会原副会长王华、孙培国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有了新进展。11月24日,陆媒称,主犯王华和孙培国已被执行死刑。王华长期称霸漯河,而漯河是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大秘贾廷安的老家。

11月25日,陆媒报导,王华、孙培国被判死刑后,经最高法院核准,被告人王华、孙培国已被执行死刑。王华、孙培国等人被认定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放火、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包庇等罪。

据了解,王华、孙培国已于7月27日被执行死刑。

公开资料显示,王华,别名王银华,河南华颖集团法定代表人,曾担任河南省总商会副会长、漯河市政协常委、漯河市召陵区工商联主席等职务,曾获“河南百佳慈善大使”。

2015年3月24日,王华和其马仔等共19人,因涉黑、放火等在河南鹤壁市中级法院受审。

2015年8月10日,鹤壁市中级法院对王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放火罪、故意伤害罪等案件一审公开宣判,王华被判死刑。

一审宣判后,王华、孙培国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

去年6月3日,河南省高院对王华等19人涉黑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原判,主犯王华和孙培国被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其他被告人被判死缓、有期徒刑等。

王华案涉黑情节堪比四川商人刘汉案,而拉开王华窝案序幕的,竟是距今19年前的一场火灾。

1998年10月,王华雇人放火烧死仇家夫妻两人。雇人纵火杀人后,王华不但没有被处理,而且接连“升官”。2002年当上了漯河市政协委员;2007年又升任漯河市政协常委,但直到2013年王华才因涉嫌纵火等罪被逮捕。

王华涉黑案备受社会关注,大陆媒体曾以《“红顶商人”涉嫌雇人放火却逍遥法外》、《“河南省百佳慈善大使”涉黑被判死刑》为题追踪报导此案。

据案情披露,1998年的该起大火案,消防报告说是人为纵火,但漯河市公安局认定是“线路短路”,并称时任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原副局长杨威,及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孙景炎,是纵火案的包庇者及保护伞。

但外界对中共官方的说辞表示怀疑,因为王华涉嫌纵火杀人早在1998年的江泽民任内发生,而在江泽民任后、薄熙来案发后的2012年7月正式立案与重启侦查。

有分析说,漯河在河南官场具有特殊的地位,是江泽民大秘贾廷安的老家。王华案重启的时间点发生于周永康、薄熙政变阴谋曝光之后,针对江派意味明显。

(记者文馨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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