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对贪官首开杀戒 山西“吕梁教父”被判死刑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3月28日讯】有“吕梁教父”之称的山西吕梁前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28日一审宣判。临汾中院判其罪成,并以受贿罪判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成为中共十八大以来,首个因受贿罪被判死刑的贪官。

3月28日上午,中共山西省临汾中级法院,对吕梁市原副市长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张中生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外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8年,对其决定执行死刑。

同时,还对张中生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同案被告人李兰俊、刘年生因犯洗钱罪亦被判处相应刑罚。

法院指,张中生在1997年至2013年期间,以山西省中阳县县长、县委书记、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资源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藉以索取、非法收受逾10.4亿人民币(下同)财物,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庭审还披露,张中生涉及的18宗受贿事件中,其中2宗涉额在2亿以上,另主动向他人索取逾8868万的贿款。张中生无法对其中逾1.3亿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案发后尚有3亿未退缴。

鉴于张中生利用领导干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法院方批评张中生“目无法纪,极其贪婪”,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罪行极其严重,对其决定执行死刑。

众“老虎”贪污上亿,为何只对张中生判死刑? 有评论认为,上述消息发出一个明显信号,习当局要对贪官首开杀戒,以祭反腐之旗。

从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与王岐山联手打“老虎”拍“苍蝇”,已经使150多万官员被调查,数百名高级官员落马,虽然被查官员的人数惊人,但用习近平的话说,腐败仍然是中共“面临的最大威胁”。

而对落马高官不吝重刑,也是此次重拳反腐的一大特征。仅2017年前10个月,已有9个原省部级以上高官被判处无期徒刑,12人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同年5月27日,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因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6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成为继云南省委前书记白恩培、广东省纪委原书记朱明国之后,第三个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大老虎”。

与此同时,2017年习近平打虎也首开杀戒,同年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厅长赵黎平被执行死刑,成为十八大以来,首个被执行死刑的“大老虎”。赵黎平于2016年11月11日,一审中被判处死刑。

赵黎平是因受贿、故意杀人等数罪并罚,被判死刑,而张中生则是因受贿罪被判死刑。

山西临汾中院回应称:中共《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中共的死刑政策是“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对于罪行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判处死刑。

由于吕梁市是中国贫困市之一,作为当地的副市长,其受贿超过10亿,网上很多人表示令人震惊。有网友讥讽:“不由自主想到以人民的名义敛财”。

此前,红二代罗宇曾指出,中国共产党就是一个腐败党,老虎是打不完的,打完官场就没人了。中国老百姓现在最恨的就是共产党,因为党天天说谎,因为党堕落成只为极少数人谋利益的贪腐集团。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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