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官陈雪枫贪1.25亿 8千万用于还债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4月03日讯】近日,原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陈雪枫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的判决书被曝光。判决书显示,陈受贿金额高达1.25亿余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547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损失2.24亿余元,其受贿的详情也一同被曝光。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判决书,陈雪枫的贪污受贿行为主要发生在其担任永城煤电集团总经理、董事长,河南煤化集团董事长期间。主要向陈某行贿的两个人都是他的亲戚:一个叫梁志强,是陈雪枫妻子孟某的外甥;另一个叫梁辉,是陈雪枫妻子孟某大姐的弟弟。

梁志强和梁辉都是通过陈雪枫的关系与永煤集团做生意而暴富。其中,梁志强的公司向永煤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了共计2.53亿余元的机械配件;梁辉的公司从永煤集团购买共计17.5079亿余元的煤炭,转卖获利。为此,他们约定将利润的60%分给陈雪枫。

据判决书披露,陈雪枫虽然与二梁约定收取60%的利润,但平时并不着急兑现。2010年至2012年,陈雪枫突然要求二梁为他筹钱还债,于是梁辉筹集5090万,梁志强筹集1850万,帮陈雪枫还钱。

陈雪枫身为一个副部级官员,为什么会背上数千万的巨债呢?

原来,早在2007年时,上海某公司为了入股永煤集团,提出给陈雪枫20%的公司股份,并提供了8000万元作为入股资金。

事后,即将升任河南省副省长的陈雪枫担心入股的事情败露,影响自己的前途,于是于2010年下半年先从李某、赵某那里借钱,归还了上海那家公司之前支付的8000万入股资金;然后他再让梁辉、梁志强筹钱还李某和赵某的这笔借款。

除了上述还款的钱,梁辉、梁志强还曾经多次向陈雪枫行贿:2007年7月,陈雪枫安排梁志强为其筹资入股永城精创公司,梁志强为陈雪枫支付150万元入股本金。陈雪枫从永城精创公司共分红120万元,2013年,他担心违规入股之事暴露,遂安排梁志强另外筹集120万元作为分红退还。
2010年7月,陈雪枫欲购买贵州某煤业公司21%的股权,梁辉支付了1000万元购股款。同年,陈雪枫还安排梁辉出资400万元,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后又将这400万用于归还欠款。

2011年5月陈雪枫女儿结婚时,梁志强以“压箱钱”的名义送给陈雪枫之妻孟某300万元,另一个行贿人孟智永则送上了200万元“压箱钱”。

据判决书,陈雪枫2016年9月12日接受调查时曾供述说,向他行贿的那些亲戚都是给他跑腿的。他说:“只有我来决定事情怎样办理,他们个人不敢随便做什么,特别是资金这一块,所以我给梁辉说要1000万元,他肯定就知道我要用钱,他会赶紧办好。”

资料显示:陈雪枫,1958年9月生于河南开封,曾任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

2017年4月,因涉嫌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被提起公诉。
2017年5月31日,被告人陈雪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陈雪枫受贿、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或发还相关单位。

历任永城煤电(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河南煤业化工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河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等职务。

2016年1月16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陈雪枫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的消息。2016年1月27日,陈雪枫被免去职务。2016年6月2日,陈雪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7年4月27日,陈雪枫案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开庭审理。

2017年5月31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陈雪枫因受贿、贪污、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陈雪枫的罪责主要包括:受贿的钱物折合人民币1.25亿余元;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547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损失2.24亿余元。

(记者李明报导/责任编辑: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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