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迫害法轮功 吉林法院清晨5点开庭

【新唐人2018年05月17日讯】最近,吉林省榆树市法院在清晨5点开庭,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中共的法庭为何要这么做? 请看报导。

4月3号清晨5点,法轮功学员宁廷云被带到榆树市法院第二审判庭,宁廷云在法庭多次试着为自己辩护,但都被审判长制止,她要求律师出庭,更无济于事,庭审大约持续十分钟左右草草收场。

这种事情在这个法院早已发生多次。据“法轮大法明慧网”报导,2016年10月17号,榆树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亚珍和李玉章进行所谓庭审时,同样是在早晨6点半,同样不许律师辩护和家属及其他人旁听,并且戒备森严,法院前面和周围停满了警车,救护车和消防车。

而2017年12月20号,对法轮功学员韩广芝进行非法庭审时,采取的也是同样的手段。

北京律师黄汉中:“在我30多年的法官和律师经历中,没有碰见过早上5点就开庭的,应该来讲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非常罕见的。法院开庭按照《宪法》规定必须公开审理,要有公众能够旁听,5点开庭大家怎么去旁听?人为的障碍,不让旁听。”

北京律师黄汉中说,按照劳动法规定,政府机关没有5点上班的。在中共的司法机关确实有所谓的从重、从快原则,但是都是延长到当天晚上10点,不会放在第二天早上。

新唐人记者打电话到榆树市法院询问,法院负责人和办案人员的电话不是没人接听就是空号,从上午到傍晚无一人接听电话。

根据中共的“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24条第二款: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不过记者向榆树市检察院咨询时,该院称他们管不了。

记者:您好,我是新唐人电视台,我想查询一下,法院开庭应该是几点,您知道吗?

检察院:这个得人家法院定,我们能定人家的事吗?

记者:那它有没有早晨5点开庭的这种情况啊?

检察院:这个事涉及到原则性问题,我也不必回答你嘛,明白不?

记者:可以向检察院去举报的嘛,我要向检察院举报打哪个电话?

检察院:向我们举报啥呀!我们管不了人家,因为我们是平级单位。

这次被非法庭审的宁廷云,今年60岁,黑龙江省宝清县人。1998年时,身患胆囊炎、胰腺炎、胸积水、胃病的她,腹部肿大、胳膊抬不起来、全身无力。

宁廷云的朋友:“她的状态是烧膛,肚子里高烧,我们北方冬天零下2、30,3、40度,她就躺在水泥地上喊。”

宁廷云的亲戚在部队医院,给她用尽了各种医疗手段也无济于事,七十多岁的老母亲每天给她端屎端尿,全家每分每秒都在煎熬。

有一天,正在等待死亡的宁廷云,一寸一寸地蹭出去,想看一眼外面的世界,这一看却让她意想不到的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宁廷云的朋友:“98年整个中国到处都是法轮功炼功点,人家10分钟的路程,她蹭2小时到那儿,人家炼完了走了,一直到第四天好不容易赶上了,从第一套炼到第四套,人家炼完之后该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她寻思我也再往回挪吧,一抬脚,一看抬起来,不那么痛了,她就高兴又抬第二脚,一下又抬起来,她就乐得不行了,几分钟就跨回家去了。”

宁廷云跑回家后,把两年没洗的衣服全部清出来用手搓洗干净,周围邻居看到她神奇的变化,当天就有20多人开始学炼法轮功。

宁廷云的朋友说,当地不少群众在法轮功中受益,看到宁廷云这次因为在公共汽车站检查身份证时,被辨认出是法轮功学员而被抓,都十分气愤。

采访/骆亚 编辑/刘惠 后制/葛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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