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再被判8年徒刑

【新唐人2018年07月20日讯】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周五(7月20日)对韩国前总统朴槿惠涉嫌收受国家情报院贿赂以及违反选举法两案进行一审宣判,分别判处朴槿惠6年和2年的有期徒刑。朴槿惠此前因“亲信干政”案已经被判处24年有期徒刑。

7月20日下午,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朴槿惠涉嫌收受国家情报院贿赂以及违反选举法两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朴槿惠导致国库损失、违反公职选举法罪名成立,分别判处朴槿惠6年和2年有期徒刑。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法官 SEONG CHANG-HO:“收受国家情报院贿赂案,法院判处被告(朴槿惠)6年有期徒刑,罚款33亿韩元。2016年2月收受两亿韩元贿赂案,法院认定被告无罪。违反选举法案,法院判处被告2年有期徒刑。”

当天的庭审,法院对宣判过程进行了直播。不过,被告人朴槿惠本人并没有出庭。

朴槿惠此前因“亲信干政”案在今年4月6日已经被法院一审判处24年有期徒刑。

新唐人记者李博文综合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