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洗脑?中共广电局令黄金时段禁播境外节目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9月21日讯】本周五,中共国家广电总局公布了一份有关限播境外视听节目的新规征求意见稿,其中包括不允许中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晚间“黄金时段”播出境外节目等一系列规定,引起海外舆论的关注。有分析认为中共限播境外视听节是为了进一步收缩中国民众接触民主的空间,加强中共对民众的洗脑。

当地时间9月21日,中共国家广电总局公布的《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显示,中共正进一步收紧对境外影视作品的限制。

据了解,这份“意见稿”中规定,未经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批准,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在晚间7点至10点黄金时段播境外视听节目。同时还限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不得超过当天该类别节目总播出时间的30%。

“意见稿”明确规定,中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一般不得聘用包括港、奥、台在内的警卫人员担任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而且凡是有境外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加国产的电视剧或综艺类、访谈类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将统一由国家相关机构实行“备案管理”。

该“意见稿”并强调,不得引进所谓“曾传播从事损害中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活动的境外组织”参与中国影视作品的制作,也不允许有上述行为的个人参加中国大陆的广播影视节目。

同时,意见稿还特别针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对地方上擅自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境外视听节目的,将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节目中出现境外频道台标或者相关文字的画面、声音,出现宣传境外媒体频道的广告等类似内容的,也要由县级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撤销其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意见稿特别提出,因某些特殊情况,“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作出停止播出、更换特定境外视听节目的决定”。

此外,所有广播电视节目在重播时需经过重审,而重审如果发现节目聘用的境外人员出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将不得重播该节目。

最后,在备案方面规定,每部国产电视剧与每期其他广播电视节目中聘用担任主创人员的外国人,均不得超过同类别人员总数的1/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不作数量限制。

针对上述一系列限制规定,中国山东记者齐崇怀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中共限制境外节目播放,其实是想限制民众的思想,因为西方国家的节目,含有大量民主思想的成分,所以当局不希望民众接触民主思想,而限制节目播放。

齐崇怀说:“有些新闻国内看不到,很多都是国外报道了老百姓才知道,他把这种渠道堵塞了,怕外来的思想进入国内,怕(老百姓)接触到民主的东西。共产党一直封锁消息,愚弄老百姓。”

(记者竺颖综合报导/责任编辑: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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