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中级法院院长王晨被双开

【新唐人2018年11月05日讯】中共纪委监委官网周一通报,湖北武汉中级法院前院长王晨,因涉嫌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双开。

通报称,王晨对抗审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影响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购买非上市公司股份并从中获利;索取或非法收受诉讼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其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王晨曾任汉江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石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湖北省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武汉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等职。

另据《明慧网》报导,王晨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王晨任武汉市中级法院院长7年多,武汉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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