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轮功学员上诉成功 法院撤销"阻街"案罪名

【新唐人】香港法轮功学员上诉成功,终审法院裁定警方的拘捕行动不合法,撤销学员阻差办公及袭警的罪名。至此,"阻街"案警方指控的所有罪名全部被推翻。法院判词指出,和平示威等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亦是香港制度的核心。法轮功学员对判决表示欢迎。

法轮功学员和平请愿被判有罪的香港"阻街"案,经过层层上诉,星期四,香港终审法庭作出最后判决,法轮功学员的全部罪名被推翻。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等五名大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和平示威等自由是受基本法保障的宪法权利,也是香港社会制度的核心。法庭对这些自由的涵义,应该给予宽松的诠释。假如阻碍公众地方的人士正行使和平示威的权利,衡量阻碍行为是否合理,必须切实重视这个基本权利。判词强调,当日示威只属小规模,阻碍也是轻微,不能构成罪行,警方以示威"阻街"而拘控他们,并不合理亦不合法,所以推翻"袭警"和"阻差办公"等余下罪名。

法轮功学员对该项判决表示欢迎,赞扬香港的司法界仍然能够坚持香港的法治精神。

香港法轮佛学会发言人简鸿章:"这能够抵制中国大陆向无辜者延伸的迫害,我相信如果香港政府、香港民众包括香港法庭能够坚守这一点的话,肯定会给香港带来一个好的未来。"

“阻街"上诉案代表律师何俊仁就指,今次是香港历史上同类案件首次上诉到终审庭,而判决对香港人的示威自由有重大意义。

“阻街"上诉案代表律师何俊仁:"不只是这个案子赢了,而是从法律方面来说,很清晰地再重申、肯定了香港市民根据基本法、根据人权法的条例,我们有一个和平集会、示威的自由。"

2002年3月14日,16名瑞士和香港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前和平请愿,被警方强行拘捕,原审法庭判7项罪名全部成立,经法轮功学员上诉,去年11月获高等法院上诉庭推翻"阻街"罪名,余下"袭警"和"阻差办公"两项罪名,有关的8名学员继续上诉,终于推翻所有控罪。

新唐人记者梁珍在香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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