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王舜薇台北十三日电)皇统科技公司涉嫌在五年前作假账与虚增营收,使投资人误信皇统的不实财报而购买股票,造成损失。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代替受害投资人提起求偿诉讼,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决,皇统公司及董事长李皇葵等人,应连带赔偿投资人新台币三亿三千余万元。全案可上诉。 专攻国中小学幼教软体市场的皇统科技因财务问题,董事长李皇葵、财务长郑琇馨等人在2002年、2001年间,藉由作假账与虚增营收美化账面,拉抬自身股价。后来两人主动自首,并在证交所召开重大讯息说明会向投资人道歉,当时也创下证券史上首宗上市公司主动承认作假账的案例。
投保中心后来代替一千五百九十名投资人向皇统求偿,提起民事诉讼,求偿金额达三亿三千一百九十一万余元。台北地法院今天作出判决。 判决书指出,皇统股票在1999年间上柜,2001年九月间转为上市公司,股票在集中市场买卖。但公司董事长李皇葵及部分董监事、经理人,于2001至2004年间,以皇统与其他公司假交易的方式虚增营业额,借此美化账面,导致上千名投资人误信不实财报,以为公司营运状况良好,因此买进皇统股票。
判决指出,皇统股票已在2004年十二月下市,股票市值应以零元计算,投资人的损失,应由皇统及相关负责人、经理人赔偿,因此判决皇统及李皇葵等人,应依投保中心的求偿金额如数给付。全案还可上诉。 本案刑事部分,士林地方法院已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罪,判处李皇葵有期徒刑六年、并科罚金一千万元;副总郑琇馨有期徒刑四年、并科罚金六百万元。9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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