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画停车格恐吓车主 男判刑

【新唐人2013年05月05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5日电)吴姓男子以杂物占据空地,画停车格收费,并恫吓车主若不缴钱,“4个轮子会没气”。台湾高等法院日前将吴男判刑1年10月。

根据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担任新北市某超商负责人的吴姓男子,被控在民国99年10月间,先以桌椅、水桶、花盆等杂物占据新北市新庄区西盛街部分空地,再私画停车格收取租金或停车费。

吴男被控于100年1月间,向1名女子恫称“如果不缴停车费,你就不用将车辆开走,你可以看看停在你这辆车辆后面的汽车4颗轮子都没有气了,就是因为车主一直将汽车停在这里又没跟我解决”,女子因为车辆已停约3个月,即交付新台币2000元。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吴男长期窃占他人土地收取停车费,并于被害人取车时出言恫吓,虽然收取的停车金额非钜,但已危害邻里生活安宁及安全,依窃占罪、恐吓取财罪,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10月;高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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