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 陆15省145人控告江泽民

【新唐人2015年06月06日讯】(明慧网通讯员大陆报导)因1999年江泽民以一己之私启动中国各级中共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增设“六一零”非法机构,大规模迫害法轮功学员,自今年五月份以来,中国各地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和世人开始控告首恶江泽民,控告案例激增。

6月2日,明慧网收到大陆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已经向相关司法部门邮寄出的控告状复印件101份,共145位中国公民控告江泽民犯罪政策对他们造成的伤害。有的诉状有2至22位控告人共同递送。这些控告状来自河北省、四川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江西省、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山东省、浙江省等15个省份。

控告状详细阐述了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剥夺公民信仰自由、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滥用职权等犯罪事实,提请最高检察院、法院依法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

控告书数量按各省分布,如图1.


图1. 6月2日,明慧网收到大陆控告恶首江泽民的控告书数量按各省和直辖市分布(明慧网)

以下摘取部分控告人的控告原由、遭迫害事实。

河北省沧州市常玉金就元凶江泽民的酷刑迫害 要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河北沧州的法轮功学员常玉金女士,于2015年6月3日以特快专递的邮寄形式,将一份刑事控告书寄往北京的最高检察院,控告邪恶之首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修炼者惨绝人寰的迫害,要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立案侦查。

常玉金女士在控告书中最后写到:我一个良家妇女,在职女性,恪守妇道,善良为本,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扮演着每一种角色,只因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便遭受以上这些肉体上,精神上的迫害、折磨,这些也不是我所经历之全部,而我所经历相对同修来讲也只是冰山的一小小角。那些被酷刑迫害致残、致死的,被药物迫害致精神病的、致疯致傻的……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这集古今邪恶之大全,这恶贯满穹宇的罪恶,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江泽民发起的这场迫害,歇斯底里的指挥下发生的,所以本人要控告首恶江泽民,以期得到司法公正,结束这场给华夏儿女带来深重灾难的浩劫。

被迫害父母双亡幼年流离失所 河北省马占彪控告江泽民
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法轮功学员马占彪,1986年12月出生。1999年7月22日,年幼的马占彪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到北京说明法轮功真相,1999年7月29日被非法关押在沽源县看守所,由于沽源县610人员的骚扰、恐吓、罚款,马占彪未修炼的母亲于1999年10月惊吓成病,年底离世,几年后父亲也离世。父母双亡,年幼的马占彪过着流离的生活。以上所受迫害都是江泽民一手发动对法轮功迫害运动造成的,江泽民应负主要责任。

2015年6月1日,马占彪将控告江泽民的控告信通过邮政特快传递分别寄给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和最高法院院长周强。

妻子被迫害致死 四川省平昌县王治海控告江泽民
王治海,男,现年48岁,四川省平昌县人,2015年5月30日,王治海投书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控告中共前总书记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十几年中,王治海数次被绑架,关押洗脑班、拘留所、看守所、两次非法劳教,共关押四年之久。王治海的妻子段世琼在非法关押期间遭多种酷刑迫害,致使全身多种器官功能衰竭,含冤离世,留下不到四岁的女儿。段世琼被迫害致死后长达十二年,家人得不到她的遗体,国保和警察百般刁难,王治海四处投诉无门。现王治海投书最高检察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遭冤狱六年 广东省揭东县国土局建设用地股负责人黄华杰控告江泽民
黄华杰,大法弟子,1967年9月27日出生,原揭阳市揭东县国土局建设用地股负责人,家住揭阳市榕城区,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投书控告江泽民。

主要被迫害事实:2002年1月15日,被揭东县公安局国安副股长洪某等人法绑架至三水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2004年11月,黄华杰被枉判刑6年,关至梅州市梅州监狱,恶徒对他大打出手,经常将黄华杰抬起来,狠狠的撞地板,直至把黄华杰的头撞流血,恶徒再假惺惺的硬把他架到监狱里面的“黑医院”缝接和输药。

在那里,恶徒以各种方式折磨他:暴打、地拖、饭菜里下毒药、野蛮灌食、强逼抽血、强行打毒针、灌药、用绳子绑四肢吊起来、遥控电椅伤害身体、电击、长时间不让睡觉等,最严重的那次迫害致他头撞墙抬到“黑医院”缝了8针。

非法劳教酷刑迫害两年 湖北省大冶市茗山乡彭辑珍起诉江泽民
彭辑珍四次被绑架迫害。下面是片段:

2001年春,黄石市610的张政权等人要我签字反对大法,被我拒绝后,又一次将我绑架到大冶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18天。

2002年2月,再次被非法劳教两年,其中被天安门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一夜,强制坐铁椅、戴手铐、进行精神摧残。后又被非法送房山看守所,强制戴脚镣手铐、搧耳光、电棍电击全身,当时全身衣服被电出糊味,遭野蛮灌食7天。我又被非法关在大冶市第一看守所一个月,其中被强制戴脚镣手铐、被610梅科长搧耳光、辱骂。后被非法关押武汉狮子山戒毒所迫害,不让睡觉、长时间站立、强迫做奴工当时做电子产品,8个月后,被转往湖北省沙洋劳教所继续迫害,还被非法关在武汉汤逊湖洗脑班强制洗脑摧残。

两年后2004年元月,黄石市610将我骗到黄石洗脑班强制洗脑摧残一个月。

遭绑架洗脑迫害 山东省招远邵周仙女士状告元凶江泽民
2015年6月1日,山东招远64岁邵周仙女士分别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北京市高级法院、北京市检察院分别邮寄刑事控告状,状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邵周仙,山东省招远市高翔电子退休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遭到江泽民集团的迫害曾被当地警察(穿便衣)入室抢劫1次、入室绑架1次、非法抄家1次、绑架数次、非法关押4次、非法洗脑2次。并被单位非法开除公职。精神上、身体上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被殴打致伤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李雪莲控告元凶江泽民
2002年4月19日,李雪莲哈尔滨防暴队警察遭绑架,关押到一个屋子里,恶人用小白龙塑料管狠狠的打她,她身上多处被打伤,最后被非法关押在双城看守所里,遭到阿城国保大队的人用小白龙塑料管狠狠抽打,由于李雪莲拒绝回答他们的问话,他们把李雪莲身上打的多处受伤,被非法关押2个多月后,把李雪莲绑架到哈尔滨公安七处继续迫害。

在这场十七年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中,每一次的迫害都是非法超期关押,给李雪莲和家人无论是在身体上,精神上,经济上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给她的家庭造成的伤痛,用语言和文字都无法记载,迫害中的恐怖和骨肉分离带来的痛,精神上的伤痛远比肉体的摧残更可怕。

遭“五马分尸”酷刑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沙岭镇张亚威诉江
张亚威,男,55岁,控告前任中共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张亚威简述其遭受的迫害事实:2006年11月,我被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本溪市劳教所。在劳教所直属队,三个犯人受直属队队长的指使,对我拳打脚踢。后来两个犯人架住我的胳膊,另一个站在前面,抡拳猛击我的脸和头部。犯人们还经常用打火机烧我的手指。

由于持续的被毒打,我开始绝食抗议这种非法野蛮的暴力行为。劳教所管理科科长孟令鑫手指着我说:“不怕你不服,我们有的是办法,大不了让你在这消失”。

郑凯和三个犯人同时出手,把我按倒在床上。先用两条固定在床上的皮带把我的两只胳膊的大臂分别捆住,勒紧后扣死,使上身被固定在床上起不来。然后把裤子扒光,再在手腕、脚腕上各绑上一根绳子。(绳子头上绑着一个软皮套,套在手腕脚腕上。这样表面上没有伤痕,但都是内伤)。四个人分别站在铁桩的位置上,各拽住一条绳子向外猛拉。

我的四肢立即被抻成大字型,四肢筋骨被抻脱位,如同五马分尸。

遭非法判刑六年 辽宁省大连市丛中笑控告江泽民
丛中笑说,我原在大连北大车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副总经理,工作中,按“真、善、忍”要求自己,是公司公认的好人。法轮功被迫害后,被强迫上缴大法书,写不炼功保证。怕公司受牵连,2000年3月我辞去工作。至今,三次被绑架,其中两次被非法判刑,刑期六年,在看守所、监狱受到酷刑折磨,肉体和精神受到极大伤害。2001年被迫离婚,一直没有稳定工作,经济上靠年迈父母和姐姐帮助。

被长期监视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永利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诉状中,张永利说,2001年10月,我参加了由赤城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县公开选拔乡镇副职领导干部考试,此次考试全县各单位共54人参加,我在笔试和面试中均是第一名。平时工作中我任劳任怨,不求名利,在组织部下乡考察中我也得到单位同事的一致好评。可是在县委常委会最后研究决定时,由于我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时任县委书记邱建国恶狠狠地说:“炼法轮功的,不开除他就不错了,还想当什么官?”就这样,我以笔试面试第一名的成绩落选。

99年7月20日以后,赤城县委、政府由于怕法轮功学员上访而命令各乡镇政府、派出所强行没收大法弟子的身份证,还指令乡村干部几个人“包”看一个大法弟子,长期监控学员日常生活。

屡遭冤狱 辽宁省黑山县张英东控告凶手江泽民
原辽宁省黑山县石油公司职工张英东,女,家住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黑山镇。张英东说,我曾被中共不法人员非法抄家1次、刑事拘留2次、非法判刑7年、非法劳教1年半,给我身心造成重大伤害,给我的家庭造成极大的痛苦,给我的亲朋及邻里造成极坏的影响。其中,在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我已几次昏迷的情况下,黑山法庭的张凤友、纪冬梅、张爱国等人竟然在看守所对我进行秘密审判,并判刑七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等。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吉林省吉林市孙艳和姜静云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姜静云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通过邮局快递把“刑事控告书”寄到最高检察院。

串门遭绑架关押 河北省广宗县蔡蕴控告恶首江泽民
蔡蕴在控告书中说,2007年1月11日下午,我去大法弟子张秀景家串门,没说几句话,突然核桃园乡派出所所长黄朝帅带领手下闯进家中,绑架张秀景。当时我说了句“不能随便抓人”。黄朝帅指挥其手下将我和张秀景一起绑架到核桃园乡派出所,戴上手铐,将我身上的200多元现金搜走,并通知广宗县国保大队潘龙格等人将我和张秀景绑架到广宗县公安局进行非法审问。之后,连夜将我送进广宗县看守所迫害。

被非法拘留勒索 河北省藁城市南孟镇刘玉肖控告恶首江泽民
刘玉肖是200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的,之前因受到造假宣传也曾敌视法轮功,后因丈夫得了不治皮肤病,耗费了大量的财力病也不见好转,一家人走投无路时,开始修炼法轮功。在很短的时间里,丈夫的病不治自愈 ,我们一家感受到了大法的神奇和美好。

2015年1月1日,刘玉肖因传播法轮功真相,被郝庄乡派出所绑架,拘留并勒索现金3000元后释放,使家人在物质和精神上都受到了伤害。

遭绑架和长期骚扰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刘苏英控告凶手江泽民
刘苏英,女,67岁。她说,2000年10月8日傍晚,县公安局一行二人(不知姓名)私闯我家,将我绑架了。到了县里他们威胁我,如不交代就关到城北看守所,大概8点钟家里向他们要人,罚了1500元被放回家。

之后乡派出所经常到家骚扰恐吓,特别是中共“敏感日”,我吓得不敢在家呆,以前支持我的丈夫不让我炼了经常打骂,见我学法就撕书,并说在学就离婚,孩子们也干涉,好端端的家庭竟落到了这种地步。这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他必须承担他所干的一切责任。

遭非法劳教和酷刑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张双排控告恶首
张双排,男,74岁,他在控诉书中说,我在炼功前百病缠身,牙周炎久治不愈,十年不能吃馒头,还有不能根除的中耳炎、胃炎、心绞疼等多种疾病,中西药没有断过,修炼法轮功13天,折磨我十年的牙疼好了,其它顽疾不知不觉全好了。

2004年7月的一天,北苏镇派出所二人突然闯到家中抄家,抢走了台式电脑一台,激光复印机一台和一些真相资料。派出所给县公安局打电话,又把我绑架到县看守所,拘禁15天后又送石家庄劳教所,非法关押1年3个月。在劳教所罚蹲40天,坐小板凳,不让按时睡觉,做奴工加班加点,逼着看污蔑大法电视,听污蔑大法讲课。

遭非法拘留和伤害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徐军英控告江泽民
徐军英,女,51岁,她在控告书中说:1999年7月20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其“杀无赦、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2004年4月,被北苏乡政府非法拘留15天并强行交生活费200元。

在以后的几年里,村干部经常暗地里跟踪致使无法正常工作、生活,精神上也受到不同程度上的压力,给控告人造成很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被洗脑迫害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曹君婷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
曹君婷,女,61岁,退休教师,未修炼之前,有多种疾病,修炼后,用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身心得到净化,无病一身轻。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起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由于她自己真心受益,想为法轮功和师父说句公道话,结果在北京被抓回县公安局,关押了8天。以后,多次到家骚扰。在2000年4月25号,又被乡政府拘留了半月,并交生活费200元。

在2002年8月,县教育局要把我绑架到洗脑班,抓了几次都未抓到,全家人承受了很大的惊吓。七十多岁的婆婆整日哭天喊地,后来实在无法,强行把我送到了洗脑班,关了半天放回了家。后来他们逼迫丈夫替我写了“三书”,才算了事。

镇书记恐吓砸门限制自由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王翠彦控告江泽民
王翠彦,女,56岁。王翠彦说,2001年南焦村书记刘元庆带领村干部到我家,把我的法轮功书籍全部抄走。在2007年,北苏镇政府和派出所所长郑强带领几十人到我家抄家,他们把我的书籍全部抄走,把我非法关押到南焦村委会半天,并逼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不写他们就恐吓我。

2008年奥运会前,北苏镇张书记和派出所十几人到我家里非法抄家,最后还恐吓我不许上访。同年冬天某个晚上九点多,北苏派出所副所长张建社带领镇政府十多人到我家砸门,当时我正睡觉,打开门,他们进屋就抄,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翻遍了,什么也没有找到。在开奥运会前夕,北苏镇政府人员经常到我家中骚扰,晚上蹲坑,并且每天让我到村委会去报到,人身自由受到很大的限制。

遭非法抄家拘留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赵盆起诉恶首江泽民
赵盆,男,71岁,他说:自1998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多年的疾病好了,从此无病一身轻。未修炼前特别是胃疼时,疼得在床上打滚,也都好了。修炼17年来,从来没有吃过一片药。炼功前,我赌博成瘾,和妻子经常打架,搞得家庭不和,做买卖掺假,坑人骗人。炼功后,我戒了赌,家庭和睦了,不坑人害人了,做买卖时有一次进货多给我6000元,我退了回去。

江泽民从1999年7月20日在中国制造并推行国家恐怖主义的推行中,操纵整个国家机器和社会资源,调动几乎所有能调动的财力物力人力及所有的国家宣传机器,栽赃陷害法轮功,从此以后,我就没有了安宁的日子。

2010年两会期间,北苏派出所又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一本,师父法像一个,真相币1100元,并绑架我到拘留所关了14天,让我交了280元的饭费。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赵素军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

赵素军,女,年龄50岁。赵素军自98年秋后开始修炼法轮功,在修炼前身体多种疾病,容易感冒发烧、内烧、贫血,经常吃药,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很快多种疾病不治自愈。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甜头,内心充满了充实快乐,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打人骂人、遇事向内找,多做好事,善待他人呢。然而,1999年7月20日以后,邪恶之首在中国发动了针对法轮功及学员的迫害,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致伤。赵素军本人也受到心灵摧残。

全家遭精神迫害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高月敏控告江氏
高月敏,女,年龄56岁。高月敏在控告书中说,在被告江泽民当任时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了疯狂迫害,在“杀无赦”,“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我深受其害,使我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阴影,丈夫是个胆小怕事的人,之前非常支持我炼功,由于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史无前例的迫害丈夫非常害怕,精神压力很大,怕我继续炼功会发生什么事,经常对我恐吓,吓唬。使我精神上受到很大压力。经济上对我控制的非常严紧,对我造成很大伤害。

遭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吉林省通化市闫淑芳控告迫害恶首江泽民
闫淑芳,女,49岁,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2004年末,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多年的腰肌劳损、煤烟后遗症,神经性偏头疼都好了。

2008年4月23日晚9点,新站派出所所长郭某等警察包围了我的家,在门口敲门敲窗。当我问他有没有搜查证时,他们派人回所后现填。在10点多时,把我带到区国保大队,自问自答填了个单子,骗我签了字,就在第二天一早,把我送到了通化市看守所,关了40天后,6月3日把我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吉林省舒兰市白旗镇孙尚友和妻子王国珍控告江氏迫害法轮功
孙尚友,男,1953年1月23日出生。孙尚友说:我和妻子王国珍都是法轮大法的修炼者,“真、善、忍”归正了我们不好的思想,做一个更好的人。我们夫妻俩刚生活在修炼后的快乐当中,江泽民就发动了针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2001年1月,我们夫妻俩被北京拘留所非法拘留,我妻子被非法关押20天,我被非法关押一个月。从此以后我们家就没有消停过,派出所经常上门骚扰,我们无法在当地正常生活。

2004年4月7日,我正在家中,舒兰市国保大队的大队长肖勇和白旗镇派出所所长杨跃进,伙同一个叫周彬的及其他几个不知名的警察,绑架我们夫妻二人到舒兰市南山看守所。我妻子王国珍被送到长春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我被送到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迫害。我在那里受到了各种各样的酷刑,遭受了无数的痛苦。

无辜被抓 吉林省舒兰市白旗镇孙玉芹控告江泽民对她的迫害
孙玉芹,女, 1962年9月20日出生。孙玉芹修炼前身体不好,整天脑袋迷糊,全身都难受。修炼后,所有的症状都消失了,无病一身轻,身体和精神状态非常好。

她在控告书中说,我一直在水工市场卖菜,在2004年的一天,我正在卖菜,大长屯派出所的警察就把我抓到派出所去了,问我还炼不炼了,还问我卖菜棚子里的柱子上贴的大法不干胶是怎么回事。我说我还炼,不干胶可能是顾客买菜时不注意贴上去的。后来就把我放了。

河北省石家庄市刘淑芹控告江泽民给她的精神摧残
刘淑芹,女,六十岁,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商银行石家庄长安支行职员。

刘淑芹说,2000年至2001年,我家的(电话、被监控)财产录放机被抄、工资卡被冻结、家里孩子上学都不准继续上学。我去信访办或天安门广场请愿被绑架;我被关押了几个地方北京天安门派出所、北京胜利派出所、元氏拘留所、栾城拘留所、石家庄看守所还经常被在所谓的敏感日被关在当地的派出所与法轮功学员在一起被非法无辜被绑架关押;抄家、罚钱、遭到人身侮辱打骂,抄走大法书和炼功播放器和炼功带、师父奖讲法录像。打坐垫子等。对我造成严重的精神摧残,对我的家人精神摧残都无法表述。

江苏省南京市姜雅芬控告江泽民对她的精神伤害
5月30日,江苏省南京市姜雅芬控告江泽民对她的精神伤害。

被逼停职和放弃信仰 河北省张家口市戴建军工程师控告江泽民
1999年10月,由于中共电视的诬陷宣传,戴建军善意象公司办公室发放真相资料,被公司党支部书记迫害。2000年,单位负责人再次迫害他,非法抄家、逼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并勒令其停职。

吉林省吉林市原部队军官指控江泽民首恶犯罪事实
白鹤,男,蒙古族,1971年01月15日,被迫害前系部队军官,家住吉林省吉林市。

1999年7月20日,因到省委省政府上访,被部队带回软禁长达1年多,期间各级领导轮流谈话,逼迫放弃信仰。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

2000年10月1日,到北京天安门向世人讲清真相,被北京警方绑架到东四派出所,被东四派出所警察殴打。后送东城区看守所非法关押10天。11月被非法劳教2年,送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被劳教所狱警用电棍电和殴打,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被非法劳教期间,工作单位迫于当时的形势压力,把我的档案退回人事局军转办。军转办工作人员以不转化为由,不肯再安排工作,致使失去工作至今,无经济来源,经济受到很大损失。

2001年3月28日,被转送九台饮马河劳教所迫害。被两名犯人当着狱警的面拽着两条腿在地上拖着跑。大法学员姜立德看到这种情况大喊救命时,却被犯人高玉成拳打脚踢打进水坑里。

被非法劳教 吉林省舒兰市田令全指控江泽民犯下多种罪行
吉林省舒兰市田令全,女,68岁。在中共全国的迫害形势下,深受其害,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摧残,经济上受到巨大的损失,家庭破裂、流离失所。2008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四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搜查罪、滥用职权罪等多种罪行。

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普集镇农民夫妻二人控告江氏对他们的迫害
王平创,男,现年40岁;赵西娟,女,现年37岁,他们夫妻二人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也遭受了残酷迫害,例如,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晚上,王平创被武功县普集镇派出所和周至县政保科警察绑架到周至县政保科,恶警用橡胶棍打头,出了几个包,两只脚被打的鞋都穿不上,脚面肿的多大的。七月二十九日晚上把我非法关进了周至县看守所迫害。在周至县看守所里整天做奴工产品(织地毯)。四十多天后,周至县政保科警察敲诈我的家人五千元后,家人才接我回家。

无辜被绑架关押 河北唐山滦县张冬兰控告江泽民指使迫害法轮功
张冬兰,1955年12月14日出生,河北卫星化工厂退休工人。她说,我是唐山市滦县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在本厂子弟学校任教师。我本着真善忍的原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育出许多品学兼优的学生。1999年12月28日,因我一直坚持修炼法轮功,厂“610”办公室把我从学校下放到又脏又累又危险的生产火雷管的车间,我质问他们:“为什么这样做,根据是什么,拿出文件给我看看”。他们说:“没办法这是上面的精神,没文件,只要炼法轮功,干部下放当工人,工人开除,你教学再好,我们也不敢留你。” 这给我精神造成巨大压力身心遭受极大伤害。

2001年4月19日上午,我正在车间干活。新乐市公安局马超英骚扰我,把我绑架到新乐市马天铺看守所,之后在拘留所把我非法关押12天。

黑龙江省依兰县依兰镇王丽民控告江泽民层层打压 伤害王丽民本人
王丽民,女,现年56岁。王丽民称,因为得法前我曾是个体弱多病的人,一九九六年八月修炼大法后,很多疾病不翼而飞,就连被确诊为子宫肌瘤的病症,也一直被控制的逐渐减小。

然而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由于江泽民的层层打压、迫害,致使单位的领导也紧跟随着邪恶形势对我单位炼法轮功的家属和职工进行轮番的谈话、办班洗脑,对家人也施加各种压力叫我放弃信仰,不允许我信仰真、善、忍做好人。

因我不能正常的学法和炼功,看我的五人中其中之一就是我丈夫,他私下都在监视我的一言一行,几个月后,我的子宫瘤迅速的长到了非做手术不可的成度了,这给我身心造成了很大的痛苦,迫使我做了手术。也给我的家庭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极大的伤害。

被万家劳教所迫害 黑龙江省依兰县依兰镇苏雨清控告江氏对她的伤害
苏雨清,女,现年 70 岁。在控诉书中,她说,被告人江泽民任职时,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法轮功以来,我身受其害,曾三次被绑架,三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判一次劳教二年,勒索人民币8300元(包括饭伙在内)无数次抄家、骚扰,给我和家人造成莫大的伤。例如,2003年3月18日,我被非法劳教,送到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因血压高劳教所拒收,可依兰公安局还不放我回家,又把我送回依兰第二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直到2003年4月底,经家人托人疏通花了3000多元钱,才把我放出来。

被非法拘留高额勒索 黑龙江省依兰县三道岗镇陈淑萍控告江泽民的恶行
陈淑萍,女,现在69岁,被控告人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16年以来,陈淑萍一直不放弃信仰,曾被非法抄家2次,洗脑班迫害一次两天,非法拘留3次68天,罚款3000元,勒索5000元,托人疏通7000元。

被西山坪劳教所迫害 重庆市胡宗玉控告江泽民
胡宗玉, 女,1941年12月22日出生,胡宗玉原是重庆市电力公司机关档案管理员,1996年退休。胡宗玉的丈夫王占德原是重庆市电力公司机关总支办公室干部。胡宗玉说,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开始后,王占德坚持信仰“真、善、忍”不放弃修炼法轮功。2000年7月,王占德根据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进京上访请愿,向政府说明法轮功利国利民的真相,被非法拘留。回重庆后,被南岸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00年7月18日被送重庆西山坪劳教所,由于拒绝“转化”,2001年6月28日被延长劳教期半年。期满仍不放人。我前往劳教所要人,劳教所却以“未转化”为由拒不释放,在我强烈要求下劳教所被迫于2002年1月4日释放。

被逼放弃信仰 河南省焦作市程坤和母亲孙兴秀控告江泽民对他们的迫害
程坤,男,1976年10月11日出生,酒店服务员。孙兴秀,女,生于1956年6月14日。程坤说,在2001年,焦作市光亚派出所两个警察,将我叫到焦作市光亚派出所,以我涉嫌修炼法轮功及传递法轮功资料为名,要我配合,说出资料来源,出卖别人,但遭到我的拒绝,后派出所去了三个人对我家非法搜查,我父母在家,拿走炼功磁带、我和我母亲的手抄笔记数本,我头几天被要求留派出所约8个小时左右,后每天要求早晨到派出所报到半小时以上,一直有约近一个月,有时被警察要求打扫卫生,期间被要求印手掌文,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被要求写与法轮功“决裂”的书文及写诬蔑法轮功的文本。

湖南省冷水江市段赛华被江泽民建立的“610”迫害
段赛华,女,现年六十六岁,助理会计师,冷水江市饮食公司退休会计。段赛华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至今十六年,我遭到长期跟踪、监控,610办还要求我出门要请示、要报告,610办批准了才能去。我遭610和国保大队的警察两次绑架到公安局国保大队,两次绑架到商务局,两次绑架到610办及绑架到本单位多次,而遭到610和国保大队警察多次抄家,抄走用于修炼的大法书和播放器,逼迫我签字不炼法轮功,在公安局强迫我写保证书、悔过书、检讨书,逼我骂大法师父。

2012年6月,在菜市场买菜,碰到市610办主任等两人,610办主任搜我的包,包内没有东西,610主任要带走我,我大声喊:“610抓好人了!抓好人了”!市场管理处领导听到走过来说:“你们无故在我这里抓我的职工家属,有手续吗”?610主任说:“开个逮捕证就是”,立即用电话通知来了一车国保警察六、七个人,还是坚持要带走我,当时市场管理处领导就拒绝610办人员带走我,当时围拢来好多人,610和国保警察人员没办法了,在市场管理办公室纠缠到下午六点多才离开,并发下狠话:“今天在你崽的地盘,放过你,下次在其它地方发现你,我一定把你抓起来”!

遭哈尔滨戒毒所迫害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曹友杰控告江泽民
曹友杰,女,59岁。她说,在江泽民传真密令唆使下,方正林业局党委、政法委、公安局、街道死心塌地的追随,我局迅速成立610办公室,政保科牵头开始了对全局法轮功修炼者疯狂迫害,对每个人实行了层层包保,株连家庭,由包片民警、邻居、单位实行昼夜监管,不准随意出入,更不允许学炼法轮功。

二零零一年六月政保科的韩东义、石字平逼我们骂师父、骂大法。我说:你们工作人员怎么还让骂人呢?这五讲四美的基本道德都不讲了?石字平说那你就等着劳教吧。于是他们把我和单雨滋(法轮功学员)送到哈尔滨戒毒劳教所劳教一年。回家后,迫害还在继续,并且愈演愈烈。

遭恶警殴打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任静波指控首恶江泽民
任静波,女,1966年5月10日出生。任静波在控诉书中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家里突然闯进很多警察,把家里与法轮功有关的书籍、字幅等物品强行拿走,同时还安排公安、街道、邻居监视我,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晚,我正在家睡觉。突然闯进一群警察抄家,并强行将我带到公安局。有一个叫李健的警察打我时说:“外地能用四十多种刑具打你们,我们也一样能用”。打完之后,强行叫我光脚站在雪堆里。国保科长韩东义口出脏话:“把她冰出尿来”。江泽民,曾庆红,罗干等人为使全国各地“六一零”办公室和各地公检法部门人员听命于他们,就利用手中的权力,谁卖力迫害法轮功,就多给谁奖金和提拔当官。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二十二名老年法轮功学员同时控告江泽民
参与控告的法轮功学员有:

王聚明,男,71岁。
李瑞华,女,69岁。
倪志琴,女,76岁,退休教师。
张忠娥,女,71岁。
邢桂香,女,76岁。
周明霞,女,74岁。
孙家荣,女,59岁。
陈杰,女,79岁。
李玉花,女,75岁。
孙本平,男,82岁。
王相琴,女,71岁。
李金英,女,75岁。
王臣,男,86岁,退休干部。
吴楠,女,52岁,退休。
马守付,男,71岁,职业:退休工人。
李玉芝,女,46岁。
田桂英,女,74岁。
赵桂芝,女,83岁。
任秀华,女,68岁。
陈玉梅,女,47岁。
伸纪元,女,76岁。
孙玉斋,女,66岁。

这二十二位法轮功学员表示,我们这些老年法轮功学员,走入法轮功修炼的时间先后不一样,但是共同的认识是相同的:“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是从我们心里发出来的。我们学功前大多身体不好,衰老多病,有的病花钱看也医治不好。学了法轮功后,身体硬朗起来了。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心性也提高了,家庭和睦了,也不爱生气了,知道怎么样做个好人、善待别人,一天到晚乐呵呵的,感觉真的是越活越年轻了。

从1999年7月20日开始,我们就失去了学法炼功的环境,就不让炼了。有的被看着、监视着,还有的被拘留,开始了各种小会、大会的大批判,电视台24小时播放污蔑法轮功和李洪志师父的各种诽谤的话,都是瞎编的,好像是第二次文化大革命一样。这样好的修炼功法为什么不让学呢?其罪魁祸首是江泽民,是江泽民一手制造了这场人间悲剧。我们要求审判江泽民。

黑龙江省方正县方正林业局宋丽君、崔文生、陈喜友控告江泽民
黑龙江省方正县方正林业局宋丽君、崔文生、陈喜友三位法轮功学员共同控告江泽民掀起对“真善忍”的迫害,给他们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他们要求将江泽民绳之以法。

遭暴力骚扰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卢庆泉要求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
卢庆泉,男,自1996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给自己身心和家庭、社会都带来了无比大的好处。可是自从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在他的授意下,我们当地的公安局国保人员:韩东义、石志平等也开始了对当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各种无人道的迫害。7月23日上午,我被公安人员非法带到当时的街道管理处,不说就罚站、强行蹲马步。回家后,三天两头到我家骚扰,有时是半夜三更敲门,把家人吓醒。

2000年8月27日,韩东义等人把我从干活的地方非法带去他们的办公室,关上门,逼我说出最近和谁来往、都说些什么等。我说什么都没做,只是上班干活,他们不信,无故把我送去看守所关了一夜,第二天以所谓传播法轮功录音带、经文为由罚款200元(有票据复印件)放回。

被迫生活在迫害的恐怖中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尹娟华、尹作彩控告江泽民
尹娟华,女,60岁,尹作彩,女,51岁,他们在控告书中表示,在江氏和中共迫害的这些年,我们整天在恐惧的气氛中生活,孩子上学也不得安宁,唯恐我又被警察抓走,我们学法轮功修心向善做好人没有错,是迫害的元凶江泽民利用自己的权力凌驾于国家和法律之上,成立了610非法组织,操控公、检、法、司对善良的群体疯狂的镇压,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信仰自由,实施群体灭绝,应予以严惩。

遭绑架拘留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张凤兰、戴伟华控告首恶江泽民
张凤兰,女,74岁。戴伟华,女,80岁,张凤兰在控诉状中说,被告人江泽民当任时,在其“杀无赦”“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我深受其害。一九九九年后被监管骚扰。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去北京上访遭绑架。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二日,我送资料遭本地国保科韩东义用哄骗的手段变相绑架,拘留15天。牵连家属亲人,使他们遭受精神上压力和经济上的损失。

被无理搜包拦截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张宾荣控告首恶江泽民
张宾荣,女,67岁,曾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在巡警队办公室非法关押十多天。警察又在张宾荣家和法轮功学员赵玉娥家吃住二十多天。国保科警察拦路强抢翻包两次,使她和家人精神和经济上都受到很大损失。

2014年,我正在街上走着,国保科谭延书等人截住我,翻包抢真相资料。

2015年4月28日,我和老尚太太上街时,又被谭延书截住翻包,严重的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六位法轮功学员和一位家属控告元凶江泽民
他们是:

1、 尹淑芳,女,60,退休教师,
2、栾继宏,女,55,教师,
3、王桂芹,女,45,教师,
4、翟瑞环,女,54,教师,
5、尹述义,男,74,退休教师,
6、周克珍,女,71,家属,
7、李翠华,女,55.,退休教师,

这六位法轮功学员和一位家属遭控告书中说:1999年7月,江泽民发起了对“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群体的残酷镇压。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抓捕、关押、劳教、判刑、酷刑折磨、迫害致残、甚至迫害致死。江泽民是发起这场政治迫害的元凶,构成多种罪行:诬告陷害罪、诽谤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他是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现已延续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长达16年之久,如再不严惩其恶首江泽民,停止迫害法轮功,必将祸患无穷。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杜月英、刘玉兰、孙丕芹控告江泽民制造恐怖
杜月英,1996年开始学炼法轮功,知道了很多以前没学过也不明白的道理,使我变化很大,人人都说这老林太太变了一个人。从前是三天两头的打针,学功后心态平和、身体健壮。1999年7月20日后,经常被骚扰,是老伴整天的惊恐压抑,2009年11月心梗发作,离开人世。

刘玉兰,1996年4月开始学炼法轮功,江氏迫害开始,遭到看管、监视,包保人上家骚扰,还不让自由出行,上哪去要向上边打报告请假,否则,走了都要派人派车把你整回来、视为违法,好像我们比恐怖主义还恐怖了,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压力。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武景英、任静艳、陈洪伟控告恶首江泽民
武景英,女,汉,1934年5月10日出生;任静艳,女,1958年12月8日出生;陈洪伟,男,1988年12月5日出生。他们三人共同控告江氏恶首说他们的迫害。

遭非法传讯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苑金亭、赵月华控告江泽民
苑金亭,男,1947年6月2日 出生,赵月华,女,1947年3月6日出生。

恶首江泽民成立了“610办公室”非法组织,由公安局、街道、各单位对每个炼功人层层包保、昼夜监控、经常入室骚扰。苑金亭于2000年被公安局政保科韩东义传去后,由于说法轮大法好,看师父的新经文,分别于2000年8月26日、2000年9月2日、2000年11月14日三次罚款600元才允许回家。

赵月华,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因坚守自己的信仰,受到方正林业局公安局非法传讯恐吓,给她和家庭、身体、精神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江泽民犯下了非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侵害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薛云峰要求对江泽民绳之以法
薛云峰,男,个体户,2000年秋季的一天,被非法关进看守所,关押了四天,过着牛马不如的苦难生活。出来时,被勒索伙食费一百六十元,亲朋好友交看望费三百二十元,再加上其它一些费用共被勒索了近千元。为了维护法律尊严、支持正义,对犯下如此众多的罪行的江泽民集团,必须绳之以法。为此,我恳请最高检察院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被告江泽民的刑事责任。

被剥夺信仰自由 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马秀云、庞玉珍、刘志华控告江泽民
马秀云,女,53岁,庞玉珍,女,65岁,刘志华,女,56岁。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动了一场史无前例的迫害法轮功运动,他们失去了学法炼功的权利,刘志华、马秀云天天被人看着,限制人身自由,出门还得汇报,她的信仰自由权利遭侵犯。

遭非法劳教两年 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李艳军控告江泽民
李艳军,女,1952年7月1日出生,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饲料公司工作。李艳军说,我自从一九九九四月六月修炼法轮大法以来,不但身心健康,还按照“真、善、忍”做比好人更好的人。但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号,江泽民发动了诽谤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运动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我去北京上访,被当地警察抓回,脸被打变形,强迫做奴工,非法教养两年。

2014年3月20日我和丈夫同修再次非法抓捕,随身携带的物品被抢走,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非法抄家,家中现金两万左右全部被抢走,还有一些物品。没有给任何收据。在阜新市新地看守所,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出现严重高血压和脑血栓状态,5月13号放回来。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检察院工作的吴俊和控告江泽民
吴俊和,男,1955年1月5日出生,辽宁省阜新县检察院工作。吴俊和在控告书中说,我自从一九九九四月六月修炼法轮大法以来,不但身心健康,还按照“真、善、忍”做比好人更好的人。但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号,江泽民发动了诽谤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运动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我的工作单位阜新市检察院受到上面的压力,把我监控起来,软禁七天后,把我放出来。我去北京上访,被当地警察抓回,非法教养两年,工资被非法停发,经济迫害直到目前。

2014年3月20日我和妻子又被非法抓捕,随身携带的物品被抢走,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非法抄家,家中现金两万左右全部被抢走,还有一些物品。没有给任何收据。

遭非法劳教两年 辽宁省阜新法轮功学员吴丽娜控告江泽民
吴丽娜,女,1979年10月19日出生。在控告书中,吴丽娜说,我生活在一个十分普通却又非常幸福的家庭,父亲严厉而慈祥,母亲温暖而慈爱,岁月流逝,我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成人,更加体会到做父母的不易,希望他们可以安享晚年。

可是,1999年父亲却被冤枉的开除了公职,又被非法劳教两年,仅仅因为坚持了使他身心受益的精神信仰──法轮佛法。由于父亲没有了收入,我们家庭经济也陷入了窘境。这些年来一直过得十分贫寒,居无定所的生活。经济迫害至今。

遭马三家教养院迫害 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律桂琴控告江泽民
律桂琴,女,1955年4月26日出生。律桂琴女士说,1997年9月,我走入大法修炼,修炼不到二十天身体发生了很大变化,所有的病都奇迹般的消失,也能干家务活,还能照顾家人,家庭和睦了一切非常美好,可是1999年江泽民悍然发动了对大法弟子惨无人道的迫害,使我又陷入魔难之中,我被非法关押、奴工迫害。在马三家教养院,我被电击、用棍棒击打头部多次,关小黑屋用铁链子锁在铁柱子上,造成精神理智不清。3个月后,被接回家中,并被无理索要药费三千元,但因家里一无所有,只交一千元,因不交钱不放人。接回家后,我不认人,不吃饭,不睡觉,因家人和法轮功学员不放弃,每天给念书和学法,三个月后恢复正常。

遭酷刑和高额勒索 河北省石家庄市李辉娟控告恶首江泽民
李辉娟,女,45岁。2010年5月11日下午,李辉娟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在宁晋县米家庄村向当地民众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4~5个便衣戴上手铐,绑架到边村派出所。随后又把他们非法押到宁晋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长刘丽英非法审讯期间,对他们谩骂侮辱,搧耳光,用脚踹,在太阳底下暴晒。到5月13日上午8点多钟,被勒索现金1万元才放回。

黑龙江省萝北县王文、顾丽红夫妇控告恶首江泽民
王文,男,41岁,顾丽红,女,41岁。王文和妻子顾丽红是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个体户,98年学法炼功,99年7月20日后,因害怕迫害曾经违心的放弃了修炼,这期间,让王文和妻子的心灵和身体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和痛苦。由于不修炼,王文患上了前列腺炎,夫妻之间经常吵架,家庭矛盾激化。这首先是江氏谎言迫害的结果。

2014年,王文和妻子一起走回修炼,修炼后,身体健康了,家庭也和睦了,让他们对人生充满了希望与信心。

屡次被迫害生命垂危 山东省东营市游云升、李素真夫妇控告首恶江泽民
游云升,男,68岁,胜利油田退休高工,李素真,女,67岁。他们说,1999年7月20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在其“杀无赦”、“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指令下,控告人深受其害,曾被 非法抄家2次、刑事拘留4次、判刑六年1次。给控告人造成严重高血压心脏病,血压高达130─250,3次摔倒,一次失去知觉3分钟,生命多次处于危险状态,后果严重。在省监狱12次送医院抢救,省监狱医院住院10次,在警官医院住院2次,共计住院约3年。李素真被非法抓捕2次,在无任何罪证的情况下,2008年被诬判4年。3月30日,在老伴被绑架时上前制止,竟被郭洪堂等绑架送往看守所并被批捕。

遭电棍等酷刑 山东省烟台市李世玲控告凶犯江泽民
李世玲,女,年龄51。李世玲说,在江泽民当任时,1999年7月20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我和千千万万大法弟子深受其害。我曾被非法抄家1次、非法行政拘留1次。在永清,我经历过电棍电,电我警察姓张好像还是个头头,揪着我的头发搧我的脸,用电棍电嘴唇周围及脖子。电过的地方过段时间都爆皮。国保还专门找了个打手,晚上边审问边打我,将厚厚的一本书卷着,揪着我的头发用它打我的脸,打的我出血才住手,地上有好几撮被揪下的头发。

被非法劳教两次 河北省张家口市李文平控告恶首江泽民
李文平,女,68岁,原张家口市第二医院护士长。李文平女士说,我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拒绝转化,去北京和平上访,曾在2000年3月被北京房山看守所关押3天。2000年7月在北京朝阳看守所关押9天。被当地拘留所非法关押三次,共计69天;在当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49天;被送劳教两次。第一次:2000年12月被送高阳劳教所一年。期间受尽酷刑折磨。2001年1月6日,被四名男恶警用二根高压电棍持续电击两小时,我的面部皮肤被烧伤,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面部烧伤皮肤才基本恢复。现在膝关节处还能看到当时电击烧伤后留下的痕迹。当时,一恶警用他穿着警靴的脚狠狠揉搓我裸露的脚趾,致使我的脚趾皮肤脱落。电击后,恶警把我送到没有门窗的破库房。数九天,刚下过大雪,他们用手铐将我双手锁在地环上,10个小时后将我放出时,我的手冻的肿胀,像个面包一样。

非法拘留三次 四川省成都市李华玉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李华玉,女,47岁,曾被绑架非法关押四次:其中拘留三次(行政拘留两次,刑事拘留一次),送洗脑班一次,还常遭到骚扰,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被非法抄家两次。

六十二岁的吉林省长春是刘晶秀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吉林长春法轮功学员刘晶秀女士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信,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现年六十二岁的刘晶秀女士在控告书中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集团利用手中的权力开始全面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很多法轮功学员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开始依法上访。期间所遭到的不公对待,外人无法想像。

她还表示,自己由于坚持向人们传递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多次被绑架、拘留、劳教,被迫多次搬家,居无定所。刘晶秀女士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绳之于法。

遭多种酷刑折磨 河北省石家庄市米唤君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米唤君,女,1959年8月16日出生,她在控告书中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到北京反映法轮功好的情况,被赵县公安局和非法组织“六一零”劫持到党校,非法关押3天。二零零零年春天,无辜从家中劫持到范庄派出所。罚站,蹲马步,开飞机等酷刑,折磨20多天,最后勒索500元钱才让回家。二零零二年清明节,我到娘家去烧纸,又被赵县公安局伙同范庄派出所,到我娘家强行把我劫持到赵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十几天。此后,不断到家骚扰,给我和我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多次被非法拘禁 吉林省长春市孙立杰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四日,吉林长春法轮功学员孙立杰女士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信,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现年四十二岁的孙立杰女士在控告书中说:在被控告人当任时滥用职权,成立“610”办公室,疯狂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威逼各级领导执行其邪恶指令,控告人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1次、拘留1次、非法拘禁40天、被非法骚扰无数次。给控告人及亲人带来精神上肉体上无限的痛苦。因此,孙立杰女士向最高检察院提出控告,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全国谎言欺骗民众 吉林省长春市王秀芹女士控告首犯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吉林长春法轮功学员王秀芹女士通过邮政EMS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对首犯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王秀芹,女,五十八岁。由于病痛的折磨、生命已走到了尽头。二零零五年一月,通过修炼法轮大法,生命得到了新生,身心健康,道德提升,并时时处处按照“真善忍”标准做人。

她在控告书中说:但是在中国大陆,被控告人江泽民出于妒嫉心,于1999年7月20日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大肆造谣污蔑法轮功。我的家人也听信了邪党的谎言,看我修炼法轮功,我先生对我非打即骂;我家孩子甚至几个月都不跟我说话、远离我;同事、邻居、亲朋都不理解、甚至远离、歧视我。我也没有一个合法公开的修炼环境,精神上造成了极大压力,十多年来,整日生活在恐惧之中。

鉴于此,王秀芹女士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江泽民刑事责任,绳之于法。

曾被非法劳教两次 吉林省长春市王春华老人控告元凶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吉林长春法轮功学员王春华女士通过邮政EMS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对首犯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控告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使她自己及仍被非法关押在狱中的姐姐深受其害,屡遭迫害。

五十八岁王春华女士在控告书中写道:十六年来,曾被非法劳教两次(共两年)、洗脑一次(两个月)、拘留一次(十五天)、姐姐被非法判刑七年,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

王春华女士她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江泽民犯下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故意伤害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中共邪教组织)。因此,王春华女士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遭非法拘禁洗脑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周刚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一日,吉林长春法轮功学员、原吉林电视台记者周刚向最高检察院邮寄控告信,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周刚,男,三十五岁,吉林电视台的编导兼记者,单位栏目组的主创人员,创作的作品在二零一四年获得省级二等奖。可由于修炼法轮大法,却遭到中共非法拘禁洗脑迫害。

他在控告书中指出,江泽民在这场迫害中采用株连威逼手段,使他家人的工作也受到牵连。

山东省淄博市牛圣云控告制造恐怖迫害的江泽民
牛圣云,出生:1951年12月27日。牛圣云遭受迫害简述:

2000年3月1日至3月2日被淄博市驻京办事处关押。

2000年3月3日至3月7日被淄博市张店区兴学街派出所关押。

2000年3月25日至4月25日被淄博市张店车站办事处强迫单位把本人关起来。

2010年4月8日被张店国保绑架到淄博市法制教育中心(“610”洗脑班)关押。

遭非法劳教迫害 山西省太原市季国丽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季国丽,女,汉族,70岁。十几年来,季国丽多次遭绑架、非法关押。其中,二零零一年二月四日,晚十时左右,我正准备就寝,突然听到一阵敲门声,家人将房门打开后,闯进来的是和平南路派出所副所长霍克义及另外五、六名警察,还有街道、居委会成员等一行十来个人。进门后在霍克义授意下,那几位警察就开始翻箱倒柜,肆意抄家。他们搜走了大法书籍《转法轮》、炼功带和师父各地讲法经文等,再次将我强行绑架。这一次我被太原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诬陷为“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枉判劳教一年。(先是在市看守所非法羁押,四月十七日被和平南路派出所三名警察──其中一名司机、一名男警察、一名女警察,驱车送往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山东省胶州市王志坚、王桂云夫妻、王志胜寄出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山东省胶州市三名法轮功学员(王志坚、王桂云夫妻,王志胜)把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寄往最高检察院。

王志坚,男,1954年2月8日出生,原山东省胶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王志胜,男,1943年10月26日出生,原山东省胶州市阜安街道办事处人大主任。

王桂云,女,1954年3月16日出生,原山东省胶州市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自从被控告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开始,王志坚受到了来自上级、单位、亲友、故交、同事、同学、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巨大思想压力,真是“黑云压城城欲摧”啊!王志坚说,我欲哭无泪:我不就是为了强身健体炼练气功吗?不就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吗?什么“自焚”“杀人”“邪教”“国外反华势力” ……各种类、各型号的“帽子”都强行往你头上扣,特别是邪恶的株连政策煽动单位领导和周围有关人员对你的仇恨,给控告人增加了巨大的痛苦与无奈。无辜的迫害已经延续了十七个年头。

遭非法劳教折磨 湖南省岳阳市周卫红控告凶手江泽民
周卫红,女,44岁,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开始法轮功疯狂迫害,周卫红多次被迫害。她说,2000年12月25日我再次依法进京上访,被时任岳阳市岳阳楼区原洪家洲派出所(现城陵矶水陆派出所)教导员李玉霞及岳阳造纸厂“610” 办陈慧明送到岳阳市一看守所后转到岳阳市云溪看守所共非法关押一个月后,2001年2月又被非法送到湖南株洲白马垄劳教所非法劳教1年半。在寒冷的冬天,白马垄劳教所采取精神折磨强迫我和其他法轮功学员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连续几晚强迫我们站在走廊罚站、不让睡觉,眨下眼睛就会遭到无端打骂。

多次被高额勒索 湖南省岳阳市喻美华控告凶手江泽民
喻美华,女,78岁,她说,然而1999年7月20日被控告人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给我和我的家人在精神、肉体上带来很大伤害。

2000年元月,我与丈夫、小女儿三人依法进京上访,在旅店中就被非法截回。被送回湖南岳阳后,我丈夫又被时任岳阳造纸厂(现泰格林纸集团)“610”主任杨光明、副主任陈慧明勒索1033.74元,我也被勒索2921.8元,他们从工资中扣除。那时我一个月只有300多元工资,岳阳造纸厂华兴人劳处从2000年3月扣至2002年12月才扣完。

被严重骚扰 河北省廊坊市云凤霞控告凶手江泽民
云凤霞,女,1943年10月23日出生,会计。她在控告书中说,2000年春天,单位给我们炼法轮功的人员开会,书记杨金昌主持,强迫我放弃信仰,逼写“保证书”并签字,不写不许回家,就在单位会议室吃住,有保安人员看着。随后单位人事部又让我上单位交身份证,说是他们收着(其目的还是不让进京证实法)。

我发现我居住的小区有汽车蹲坑,跟踪我,使得我每天在家里一听到警车鸣笛,就精神紧张,心理压力极大,随时有被抄家或绑架的可能,修炼也受到严重的干扰。

遭毒打 河北省廊坊市张金华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张金华,女,1946年11月21日出生。她说,十六年来,江迫害法轮功修炼人的行为剥夺了我的信仰自由,我深受其害,曾被公安警察抽打、连踢带踹、非法拘留关押、非法抄家、下毒,非法强制戴手铐等。为此,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修炼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

山东省法轮功学员张修强起诉恶犯江泽民
张修强,男,39岁,系山东临沂沂水县百货公司中百大厦营业员,自从江泽民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山东临沂张修强因为修炼法轮功全家遭到严重的迫害,他在5月25日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投递了起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起诉元凶江泽民。

多次遭劫持和关押 河北省张家口市主管医师都桂枝控告江泽民
都桂枝,女,78岁,汉族,主管医师,在控告书中,都桂枝说,1999年7月20日,被控告人江泽民在妒嫉心的驱使下全面开始对法轮功进行造谣、污蔑和疯狂打压,一手建立了“610办公室”,操控整个国家机器对法轮功学员及全国人民进行迫害、洗脑。下面是简述的遭受迫害的事实:

1999年7月20,都桂枝和法轮功学员到北京证实大法被劫持回张家口,南新村派出所、办事处不断到家骚扰,逼写“不到北京上访、不炼功”的保证。不断监控,逼迫门卫、家人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不许我与炼功人往来。

2008年奥运期间,张家口南新村派出所、办事处三、四人到家骚扰,欲扣我的身份证,我不配合他们,他们就要抄我家,我老伴李庆云气的把他们撵了出去,他们才没抄成。

2008年7月27日下午三点多,我当时正在煤机澡堂洗澡,老伴李庆云找到我说:去了三辆警车,办事处、派出所来七、八个人,说让你去一趟,我回家后,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结果这七、八个人把我劫持到玉宝墩戒毒所,非法关押58天,剥夺我的人身自由,期间不许家人探视。

被关铁笼子等 黑龙江省大庆市刘淑珍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刘淑珍,女,1953年8月7日出生。刘淑珍说,2002年9月9日,我在远望高层被长青派出所警察齐春波、徐颜军绑架,关铁笼子里五个小时,又抄了我的家。然后又把我送到西宾派出所。警察赵建林、熊亚非,连夜把我送到大庆第一看守所,第四监区404监号。女狱警姓胡、姓冯,所长姓白,男;姓杨,男;姓张,男。我被整天罚坐一动不能动,迫害32天后,又转到大庆独立屯拘留所。所长姓张,男;副所长郭春光,男;教导员姓夏。一个月收我七百多元钱。

河北省张家口市工程师戴建军控告元凶江泽民
戴建军,男,1974年11月7日生,工程师。他说,2000年6月,我抱着真诚的态度向当时的河北燕兴机械厂党支部书记房树辉写了一份我在强迫威胁下写的保证书作废的声明,并且再次说明媒体对法轮功的宣传与事实是不符的。房树辉直接将我的情况通知马路东派出所,强行将我的大法书籍从我的住所抄走,并将我强行带到马路东派出所出强制关押了一周,并在其间逼迫我写不修炼保证,否则判刑劳教。

我认为人活着要有良心,本来在大法中受益了反而还要骂大法,这哪里是在做好人,在我严词拒绝下也就没再对我做什么。但那些经历给我带来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被迫害骨瘦如柴 浙江省缙云县胡南玲控告元凶江泽民
胡南玲,女,63岁。胡南玲表示,自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对自己身心带来了健康和家庭带来的好处无法估量。胡南玲因坚持信仰,于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被恶人胡成德、马汉武、赵德升构陷,被缙云县国保伙同新建镇派出所绑架。因绝食反迫害,被迫害的骨瘦如柴,后取保候审。

2014年12月4日,缙云县国保大队长陶晓斌伙同新建镇派出所所长钭政雄、指导员詹璐、浙江宏马铜业人力资源部经理陶勇杰、门卫程金法闯进胡南玲女儿宿舍强行搜查(趁女儿在上班期间),抢走大量的现金。 缙云县法院在2015年1月19日对胡南玲非法庭审冤判三年零六个月。

遭非法拘留和勒索 吉林省吉林市窦玉香控告元凶江泽民
窦玉香,女,75岁,窦玉香在控告书中表示,我于1996年喜得法轮大法,大法要求修炼者要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我通过修炼法轮大法使我的身体发生巨大的变化,许多病都好了,家里的亲人都跟着受益,

可是1999年7月对法轮大法修炼者进行惨无人道的镇压,我于2000年10月进京上访,告诉国家领导人,电视广播所讲的都不是真实的,还我师父和大法清白,可是进火车站就被抓了,把我非法拘留15天,把我兜里500元钱也都拿走了,把火车票也莫搜了。总之这些年不断的遭骚扰。

被迫流离失所 山东省东营市牛广发控告元凶江泽民
我叫牛广发,是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油气集输总厂孤岛分厂汽车队一名普通司机,因修炼法轮功,被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起的对法轮功信仰者“从名誉上搞臭,从经济上截断,从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血腥迫害中,我和妻子双双被非法拘留两次,罚款一万多元,家中电话被监听,被监视居住,上班二十四小时被跟踪监视,被非法扣留多日不让回家,限制人身自由,多次骚扰问话,我被迫流离失所八年,又被单位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开除公职。妻子被迫带着幼小的孩子在外流离失所三年,当时孩子才上小学三年级。

吉林省吉林市张淑华、张润婷控告元凶江泽民
吉林省吉林市的张淑华、张润婷,分别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一日和六月二日将控告前中共头子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和挂号信邮寄给位于北京的最高法院。

张淑华在控告书中说,我于1996年接触法轮大法,修炼后我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所有的病症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健康的身体。处处以“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待人接物,为人处世。江泽民在担任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期间出于个人妒嫉、违宪违法、以个人意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于1999年7月,在中国一手发动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吉林省舒兰市孙尚友、王国珍、孙玉芹控告元凶江泽民
吉林省舒兰市的三位农民孙尚友、王国珍、孙玉芹,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将控告前中共头子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给位于北京的最高检察院及最高法院。

孙尚友、王国珍夫妻俩人在舒兰当地都是老实勤恳、热心助人、有口皆碑的好农民。在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后,孙尚友、王国珍夫妻俩人多次遭绑架,受到酷刑折磨,曾被非法劳教。孙尚友在控告书中说:“我和妻子王国珍都是法轮大法的修炼者,我们在大法中受益无穷,大法给我们祛了医院治不了的病,“真、善、忍”归正了我们很多不好的思想,知道了怎么做一个好人,做一个更好的人。我们夫妻俩刚生活在修炼后的快乐当中,江泽民就发动了针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没有李洪志师父的高德大法,就没有我们身心的受益和道德的提高。所以,我和妻子要进京上访,告诉当权者法轮大法是什么、法轮大法遭受迫害的真相、还我师父李洪志的清白、允许我们合理修炼。”

遭电棍非人折磨 吉林省吉林市任世荣控告元凶江泽民
任世荣,女,1953年11月26日出生。任世荣说,由于我和老伴高洪财都修炼,修炼后身心受益颇多。也都被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造成了身体和精神上极大的伤害。高洪财关在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由于不放弃大法修炼,四、五个警察用电棍电他身体的敏感部位(嘴、头、心脏、下体等敏感部位)。把电棍塞在嘴里电,从腰部向下一直到脚都被打成黑紫色(用的是胶皮棒)造成血压高达二百多,仍然关押不放,直到期满。

在这次的迫害中,任世荣当时检查身体不合格,被劳教所退回,回到当地派出所,又强迫家属交3000元钱,他们只一个女儿,不到20岁,这样残酷的迫害,给女儿的身心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吉林省吉林市张润婷控告元凶江泽民
张润婷,女,1940年4月9日出生。张润婷说,江泽民在担任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期间出于个人妒嫉、违宪违法、以个人意志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于1999年7月,在中国一手发动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造成数百万人被非法劳教、数万人被非法判刑,被迫害致死据今有姓名可查者已达三千八百六十一人,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活体摘取器官贩卖牟取暴利,无数学员在精神上受到极大的摧残,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巨大。

遭非法拘留 吉林省吉林市张淑华控告元凶江泽民
张淑华,女,1953年10月24日出生。张淑华说,我于1996年接触法轮大法,修炼后我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所有的病症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健康的身体。处处以“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待人接物,为人处世。1999年7 月江泽民在害怕和嫉妒中,策划,指挥,监督和执行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2008年11月12日,我去吉林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营救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当地公安绑架,非法关押在九台市拘留所5天,造成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极大伤害,经济上遭受了很大的损失。

屡遭迫害 河北省三河市原个体饭店老板控告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河北三河市原个体饭店老板张德利先生,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等部门邮寄控告状,状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张德利是三河燕郊的个体饭店老板,由于饭菜经济实惠,没有假货,待客热情、实在,在燕郊地面生意红火,小有名气,那个年代他的个人资产就达一百多万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为达个人目的、下了镇压法轮功的命令之后,当地警察经常来他的饭店骚扰,有时他拒绝开门,警察就用石子砸玻璃门窗。常来的客人,由于弥漫全国的红色恐怖气氛,怕自己招惹上是非,加上受媒体谎言的欺骗,很多人就不敢来饭店吃饭了,生意渐渐萧条下来,张德利不得已关掉了饭店,经济上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被游街侮辱、非法关押 河北省蠡县贺便足控告江泽民
贺便足,女,65岁。贺便足说,我是1999年走进法轮功修炼的,在炼功前我有多种疾病,头并、眼病、血压低、贫血到6克,还有严重的口腔疾病。修炼半年时间,这些病全无。一家人都为我高兴,都称大法的神奇。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泽民对法轮功开始了残酷的打压。2000年腊月23日,我到北京在天安门广场喊出了“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我师父清白。”警察把我押到北京看守所,后送到驻京办事处。扣了200元饭费,大队拿了5000元钱接我回本县。回到本县,让我作者三轮游街,转了整个县城,后送县看守所。关了5天发了20000元钱,才把我放回家。回来后、天天骚扰、打电话、蹲坑、不让家人睡觉,还让我骂师父。

母亲遭非法劳教 河北省蠡县李寒控告元凶江泽民
李寒,女,27岁。李寒说,我们全家修炼法轮功。99年江泽民发动了镇压法轮功,一时间黑云压顶,我们都感到了莫大的压力,当时我正在上小学,校长给我们开会,并让我们每个人在“抵制X教”字样的大条幅上签字,当时年少无知的我也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在此声明,此行为作废。妈妈的单位每到“敏感日”不是骚扰就是关押,在我上六年级升初中这个重要阶段,妈妈被保定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我们的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爸爸在外地打工,我一个12岁的小姑娘每天晚上都自己在家,品尝着恐惧与孤独。

被洗脑迫害 河北省蠡县刘瑞珍控告元凶江泽民
刘瑞珍,女,72岁。刘瑞珍说,九九年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我刚平静的生活又乱了。单位多次骚扰,多次去单位办学习班(即洗脑班)。后来又要办整天的洗脑班,我不配合,才不了了之。单位、人员行为是在江泽民一手指挥下造成的。他们也是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江泽民是罪魁祸首,望执法机关,秉公执法,以平民愤。

被强制放弃信仰 河北省里县沈志清控告元凶江泽民
沈志清,女,80岁,教师。沈志清说,因自己坚持信仰,多次受到骚扰,还被勒索罚款一千元。并以下岗、孩子不让上学等威胁不炼功的家人,致使我被迫过起了家庭牢狱生活。

可九九年,邪党政府开始打压法轮功后,教育局朱国玉几次叫我去教育局。有一次夜里十二点砸门,把街坊四邻都吓坏了,不知出了什么事。当时我没开门。他们又到局里打电话,随后,就来车强行把我带到文教局。早晨,也不给饭吃。每天教孩子们给我做“转化”,孩子们只是守着我哭。

遭非法关押 河北蠡县姚玉璞控告元凶江泽民
姚玉璞,女,70岁,教师。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团及邪党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打压开始了。因姚玉璞修炼法轮功癌症炼好了,人人皆知,成了重点迫害对像。教育局朱国玉和王玉良说:“上头不让炼,就不能炼。”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三日,我独自一人去了北京,在天安门广场打出了“真、善、忍”的横幅,喊出了“法轮大法好!”、“还我师父清白!”警察把我押送到北京看守所,后被押回蠡县公安局,把我送回家。没想到第二天学校和教委又强行把我送进看守所。从那天起我过上了牢狱生活,教委还从此停发了我的工资。

山东省东营市四名法轮功学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东营市四名法轮功学员(鲁春花,王秀芝,王秀莲,李雪梅),近日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把“刑事控告书”寄到最高检察院。

在被告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个人意志成立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办公室”,同年七月二十日操控整部国家机器,在全国系统地推行,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迫害政策之后,东营市四名法轮功学员都遭受了种种迫害。

屡次非法关押、劳教 河北省保定蠡县张霞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张霞(曾用名:王红霞),女,46岁,蠡县国土资源局职员。 张霞说,1999年7月20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我深受其害,曾被骚扰恐吓无数次、抄家一次、五次拘禁勒索、劳教三年(家人多方求人提前回家)。给我及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和严重后果。

遭冤狱十年 河北省石家庄市王云曼女士控告江泽民
河北石家庄市市民王云曼,今年五十九岁。因为法轮功申冤去北京上访被刑拘五次;被单位开除工作;被数次非法抄家;被多次公安恶警毒打折磨;被冤判十年;被停发工资和退休金;亲人在迫害压力中离世……

在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王云曼向北京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用特快专递邮寄了对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

王云曼在控告书中写道:“我起诉江泽民并非出于个人积怨,它发动的这场迫害,劳民伤财,利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利用媒体的谎言和天安门自焚、1400例等毒害了全国乃至世界无辜的人民。在镇压中用利益胁迫所有的公检法、政府部门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等于把这些人都拉入了地狱。江泽民是祸国殃民的元凶罪人,起诉江泽民也希望警醒那些参与迫害的人,反省自己,赎回罪错,才有未来。”

被非法关押和勒索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刘苏然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刘苏然,出生于1960年2月3日,刘苏然说,1999年7月20日,因为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绑架到乡政府5天,之后又被绑架到派出所,关在一个大约长三米、宽一米五的小房子,共有7人在里面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呆了14天,并罚款500元才让出来。2008年开奥运时乡里人到家里要身份证,派出所有两个人在家里看着不让随便出门控制人身自由。2015年1月1日,因为晚上发资料、讲真相被不明白真相的人诬告,被绑架到郝庄派出所,并勒索3000元。

屡遭骚扰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乔翠敏,女,45岁。乔翠敏说,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发起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全国的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我也不例外,99年7月20日被乡政府非法关押3天,强迫写不炼功的保证,不写不让回家。2014年,乡政府和村干部又到我家骚扰,强迫让放弃信仰,并撕毁年画和春联,对我和家庭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这都是在江泽民的指挥下造成的。江泽民为了维持镇压,用金钱、权力生存胁迫无数本不愿参与迫害的中国人抛弃良心,协同污蔑迫害无辜善良的法轮功群众。依权代法,侵犯人权,草菅人命,视人民的生命如草芥,出台打压政策,把政府变成镇压机器,违反宪法。

山东省烟台市海军大校周彝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
周彝,男,79岁,烟台海军航空工程学院一名退休教师,副教授、大校军衔,因修炼法轮功而屡遭迫害。近日,周彝向最高检察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

周彝在控告书中指出,被控告人江泽民在当任时,造谣诬蔑法轮功是邪教,并以其国家领导人的身份,在全世界公开宣扬,制造对法轮功的仇恨;同时在国内,非法设立各级“610办公室”法西斯组织,动员全国各行各业,利用大量国家资源,于1999年7月20日全面发起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至今已达十七年之久。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

遭非法审讯和勒索 湖北省麻城市张宝琳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张宝琳,女,43岁,她在控告书中说,2003年夏季,我在给别人讲法轮功真相的时候,被白果镇联防队员鲁公新、王星红带到白果派出所非法关押。派出所警察轮流值班两天两夜不让睡觉,非法审讯,警察刘世法搧我耳光、用脚踢我,后来看到没什么结果,在向我家人勒索了7500元后才放人。

我们曾经通过多种途径多次向本地政府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希望本地政府能停止迫害并给我们一个自由宽松的修炼环境,本地政府总是无奈地表示镇压法轮功来自中共中央的指示,所以本着法律的原则特此起诉罪魁祸首江泽民。

被非法判重刑 江西省南昌市李固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李固,一九六八年十月十八日生,从事会计职业。

李固说,自一九九九年至今,我由于坚持自己的信仰,被江氏及其帮凶残酷迫害,曾三次被看守所关押,一次被戒毒所关押强制洗脑,及判重刑一次,其间遭到侮辱,谩骂,殴打,体罚,强制劳动,强制洗脑,抄家等各种迫害。致使身体和精神遭受巨大伤害,家庭,亲人都受到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