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中国法治建设白皮书宣示意味浓厚

(中央社记者陈妍君台北十九日电)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分析指出,今年二月,中国发表“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可理解为北京当局在奥运开幕前用以降低外界对人权问题未改善的质疑,国际宣示意味浓厚。

陆委会四月份的“大陆与两岸情势简报”表示,今年二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这是继二零零五年“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去年“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后,第三部关于中国政治建设的白皮书。

“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全文近两万九千字,介绍中国法治发展概况,并阐述中国的法治建设政策主张和立场,内容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国特色的立法体制和法律体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制度、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制度、依法行政与建设法治政府、司法制度与公正司法等十部分。

陆委会企划处表示,“中国的法治建设”承续“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基调,强调中国采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是顺应历史客观的必然发展,也是适合国情的选择。

企划处指出,在北京当局的设定下,中国的“民主”、“政党”、“法治”不能以西方价值标准去判断衡量,更不能盲目移植西方制度模式。

中国政府藉由这种惯用的诠释,在三部白皮书中,将一党独裁包装为“适合中国的民主政治体制”,而且进一步强调,中国官方领导地位的巩固是维持这种“民主政治体制”的必要条件。

企划处表示,在“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中,北京当局老调重弹地强调,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将其法治建设落后与偏差的问题归咎于历史进程,更揭露中共坚持一党独裁、长期执政的意向。

企划处指出,显然中国政治体制不具备民主本质,遑论成为一种民主模式。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本质上也是人治,与真正的法治国家相去甚远。

不过,企划处表示,北京当局屡次强调中国现今的政治体制是“国情所需”、“历史必然”,却不直言“一党独裁”适合中国,反而以“民主”、“法治”这些普世价值包装独裁政体。

企划处指出,这显示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接轨,国际社会对中国政治体制的关注和压力逐渐扩大,中国政府必须回应外界质疑,营造一个开放而非封闭、负责任而非具威胁性的大国形象。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