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年度报告,中共迫害法轮功再次受到谴责

【新唐人在线报道】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每年于3-4月间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例定大会,其年度报告则记录了各人权机制及特派专员们过去一年中所接收到的人权侵权个案对侵犯人权的政府所做的质询,以及回复和解释。这些年度报告直接就是对各国政府人权状况的评分。

随着国际社会对中共迫害法轮功问题给予的关注与日俱增。在2007、2008连续两年的人权大会年度报告中,收录了更多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个案,记述也更加详细。一些迫害严重的个案被写进联合国人权大会年度报告中。

对于别的国家提出的质询,中共当局从不承认对法轮功学员有过任何人身伤害,但在对一些联合紧急质询的答复中,不得不承认包括警察对两位女性法轮功学员实施强奸等事实。

年度报告重点关注的严重案例

案例之一:联合国“宗教信仰自由”特派专员与“酷刑问题”特派专员、“针对妇女暴力”问题,特派专员调查报告表明, 2005年11月24日晚,一位51岁的女性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她的家被抄,法轮功资料被搜走。她被带到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派出所,在那里她被拷问、殴打、电击。

约在2005年11月25日下午2:00左右,一个警察把她带到一个房间里对其进行猥亵,并用电棍电击她的乳房。另一个警察进入房间强奸了她,强奸过程中还遭到殴打。

随后该警察又带进另一名42岁的女性将其强奸。两起强奸过程中都有另一名警察在场,而他并没有作出任何阻止。

案例之二:在中国境内大量地区内的大批法轮功学员被强迫进行活体器官摘除,以用于商业目的。自2001年开始,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医院系统化的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的心、肝、肾、眼角膜等重要器官。法轮功学员被注射针剂以引起心力衰竭,然后在摘取器官的过程中被杀死或随后杀死。

对此调查报告,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杰夫2005年说,中国的死刑犯人相当一部分捐献了他们的器官。但是,调查报告揭示出,中国的器官移植数量远远大于这种可辨识器官来源的移植数量。

而且,其广告中所宣称的极短的等待时间显示了电脑化匹配系统和数量庞大的活体器官源的存在。

而2000年后中国的器官移植手术暴增,这种和对法轮功的迫害在时间上的一致,使得对法轮功学员的大面积活摘器官成为上述实际移植数量远大于可辨识器官来源的移植数量这一矛盾获的最有效的解释。

案例之三:“酷刑问题”特派专员于2006年12月1日的调查报告:吉林法轮功学员张宏伟于2001年在北京被捕,被判11年有期徒刑。

张宏伟后来被转移到长春市铁北监狱。他在那里进行了53天的绝食抗议,随后于2002年3月被转至吉林监狱。他被关“独居”两年零五个月,并被虐待。

2006年初,张先生被诊断患上了III型肺结核,胸内积水。2006年3月他又被诊断患上了胸膜炎、高血压和心脏病。他被转至监狱医院后,却仍在那里被狱警虐待。

家人多次要求保外就医并查看X光透视图,均被拒绝。甚至,家人被拒绝与其会面。

案例之四:法轮功学员曹东,于2006年5月21日在北京会见了欧洲议会副主席爱德华·麦克米兰-斯考特先生(Mr. Edward McMillan-Scott)。此次会面后,他即被逮捕,并被关押在甘肃省国安局看守所。

目前他的关押地点尚不知,家人被禁止与其会面。甘肃当地政府通知其家人说他即将被审。此前曹东曾因为修炼法轮功被行政拘留。

在2007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年度报告中,“酷刑问题”特派专员曼弗雷德·诺瓦克(Manfred Nowak)就其在中国为期近两周(2005年11月20日至2005年12月2日)的实地考察作的报告指出:

“以通过强迫性‘再教育’、羞辱、惩罚来迫使被关押人员承认有罪、并以摧毁其意志的高压强度来改变其人格,进而剥夺和平自由的表达、集会和宗教的权利,都是对诚实、尊严、慈爱这些人权的最核心内涵的践踏;这种可导致屈服和‘恐惧文化’的残忍的、羞辱性的惩罚,都是与任何基于人权文化的民主社会的核心价值所绝不相容的。”

该报告内容被广泛引用。

许多联合国特派专员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就一些个案向中共政府提出质询,中共政权迫于强大的国际压力不得不对这些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作出待遇上的改善,甚至予以释放。

据法轮大法信息中心6月15日报导,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动用国家机器对一亿遵从“真善忍”准则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暴的镇压,数百万人遭无端逮捕刑求,数十万人被非法劳教,数几千人被关进精神病院强行注射损害神经的药物,妇女遭到强迫堕胎、轮奸等非人折磨,至今已有 3,163人被确认折磨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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