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死死不了 神秘场所曝光 曾查办王珉等大案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08月09日讯】在中国大陆,有一种法定羁押方式之外的特殊审前羁押方式,叫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那些专门用于“监视居住”的地方,在人们心中一直是隐秘而充满威胁感的场所。日前,有中共官媒罕见披露了这种特殊场所内部结构的一些细节。

近年来,大批落马被查的中共官员大多数都经历过,被强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审查阶段,人们对这些用于秘密拘押嫌犯的特殊场所,大多抱有好奇心,但中共官方对此却一直讳莫如深。

今年8月8日,《河南日报》旗下的新媒体“金水河观澜”罕见发文,披露了河南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时,经常用作“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场所——“河南省检察院教育培训基地”,其内部机构的部分细节。

据称,使用上述秘密拘押场所,河南检察机关曾查办了司法部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三门峡市委原书记赵海燕等案件,起诉了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济南市原市长杨鲁豫案件,公诉了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国务院台办原副主任龚清概等贪官的案件。

那么这个常常用于办理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的秘密拘押场所,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


中共官媒披露的河南省检察机关用于对嫌犯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场所内部照片。(网络图片)

据披露,“河南省检察院教育培训基地”位于新郑市龙湖镇,从外观上看,该基地和普通的居民小区差不多,但其内部构造却十分特殊,而其最特殊的地方,就是为了防止被秘密拘押的人自杀而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措施。

首先,从走廊到房间的墙壁都包裹着一层摸上去软软的蓝色厚纤维,这种墙体“软包”不仅是用来防范嫌犯防撞,而且还有隔音功能。也就是说,如果嫌犯在里边嚎叫,外边也很难听得到。

嫌疑人居住的卧室内除了床和一个半封闭的卫生间外,通常还有一张桌子,用于放置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主要包括:一把一捏就变形的硅胶材质的牙刷,一只笔杆和笔芯都具有柔软弹性的蓝色签字笔,一个特制的饭勺,勺柄部分是一个塑料圆球。

该报导引述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王建波的话介绍说:上述嫌犯所使用的生活用品都是“专供”的,目的就是防止嫌疑人在情绪激动时自杀或攻击他人。比如,饭勺的勺柄带个圆球,就是为了防止嫌犯吞咽饭勺自尽的。

嫌疑人居住的房间和附近的楼道多处都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基地的监控室内大屏幕上24小时显示着每个房间的实时画面。

此前,《华西都市报》也曾披露过四川省检察院,设立于资阳某镇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点的内部房舍情况。其中介绍“全方位软包”的时候,透露过一个细节:不仅审讯室的墙壁、询问用的桌椅、板凳都“软体包边”,嫌犯居住室内就连厕所的水龙头开关,都是经过了软包处理的,目的就是防止嫌犯在被审查期间轻生。


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嫌犯使用的生活用品都是特制的,所以细节都是为了防止嫌犯自杀。(网络图片)

很多人简单地把“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理解为软禁,以为相对于拘留逮捕,监视居住所受到的人身限制的程度会低一些。但从上述已曝光的其场所内部构造来看,被强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在审查期间的日子并不好过,否则也无需当局如此大费周章地搞这么多预防嫌犯自杀的设施了。

据公开的资讯,中共体制下的监视居住,实际上分为在嫌疑人住处执行和指定居所执行两种。

纽约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滕彪曾在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指出: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实质是在法定羁押场所之外的审前羁押。而且,因为不受看守所规则的束缚,实践中,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常常是比逮捕更为严厉的羁押措施,即使被施以酷刑也难以取证。”

据滕彪的介绍,中共规定的监视居住的时限是6个月,这就意味着当局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地对被监视居住者施行长达6个月的秘密羁押,在此期间,嫌犯无法会见律师和家人。

(记者黎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唐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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