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存柱:司法部取消庇护申请者工卡是假新闻

2018年7月5日网上疯传一则新闻,标题耸人听闻:“重磅!司法部:政治庇护等待者或被取消工卡”。正文中还引用了英文的新闻来源来证明权威性。

查找英文的新闻,有三个出处,一个是hill.com网站,一个是《纽约每日新闻》(New York Daily News)网站,还有一个是Washington Examiner网站,但是最后一个网址上的文章已经被删除,删除的原因估计是他们发现了这则新闻实际上是一则“假新闻”。





之前一直看到川普总统在推特上指责“假新闻”(Fake News),指责一些“白左”与政治正确者们编造的各式各样抹黑他的假新闻,我还没有什么感觉,觉得一个总统整天和媒体过不去,实在是不必要。但是今天看到这则英文以及中文版的相关新闻,我才真正理解川普总统为什么对“假新闻”深恶痛绝。

首先,我们来看看新闻的最初的源头,司法部网站上面的英文原文截图如下:





从这则司法部的新闻来看,司法部只是废除24个政府的指导性文件和问答,因为这些文件“不必要、过时了,和现存法律相冲突或者不合适”,同时解释这些政府单方面在网站上公布的“指导性文件”不是“依法治国”,“是错误的,不是一种良好的政府管理方式”。在这则新闻中,只字未提“庇护申请人”不可以工作。但是英文以及随后的中文新闻是如何出笼了呢?

原来在这则新闻的附录中列举了24个被废止的文件的名称。其中唯一一个涉及庇护的是14条:Refugees and Asylees Have the Right to Work, May 2011(难民和庇护者有权工作,2011年5月)。

这条指导性文件,在司法部网站上还是可以查到,截图如下:



被司法部废止的第14条指导性文件。(网页截图)


首先,这条指导性文件,根本不是指“庇护申请人”,而是指那些已经获得批准庇护和有难民身份的人。这个文件只是在告诉雇主和庇护身份所有者关于工作方面的指导性的建议而已。其中一条,提到了庇护申请者可以有150天的申请时间,而180天后如果继续处于庇护等待中,则可以拿到工卡。

第二,需要说明的是,这条指导性文件被废止,主要是它多出了一些不是法定的内容,而这些内容根据法治原则,应该由国会通过,总统批准才可以成为法律来指导政府工作。不能这样发布几页纸的指导性文件就“制定了新的法律”。

第三,这个指导性文件的核心内容是说庇护和难民身份获得者在美国可以合法工作;庇护申请人等待超过180天也可以申请工卡合法工作。而这两条恰恰不是政府的“指导性”文件,而是法律规定的法律条文。

查美国法典8 U.S. Code § 1158 – Asylum,在8 U.S.C.A. § 1158 (c)(1)(B)以及(d)(2),分别规定庇护身份以及申请人在美国的工作规则,其中1158 (c)(1)(B),明确规定庇护身份获得者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The General Attorney … (B) shall authorize the alien to engage in employm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provide the alien with appropriate endorsement of that authorization;”

而1158 (d)(2)虽然说庇护申请人不可以在美国工作,但是申请人庇护等待超过180天后,还是可以获得工作许可的:“(2) Employment An applicant for asylum is not entitled to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but such authorization may be provided under regulation by the Attorney General. An applicant who is not otherwise eligible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shall not be granted such authorization prior to 180 days after the date of filing of the application for asylum.”

从以上的相关法律条文来看,庇护申请人不可以工作,本来法律就有规定,根本就不是川普的“零容忍”移民政策的“新政”;而申请人等待180天后,也具有法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并获得工卡来合法工作,这也是法律规定的,并不属于司法部刚刚宣布废止的24条指导性文件“新制定”出来的给移民的权利,因此,司法部这个新的废止,和政治庇护申请人的工作权利毫无关系,完全是一些处处反对川普总统的“白左”媒体制造出来的“假新闻”。

这些反对川普总统的人和媒体,利用编造虚假新闻来煽动民众对川普的不满,特别是庇护申请人以及他们的亲属,还有西裔族群等。这种做法实在是让人鄙视!

同时,这样的虚假新闻也在华人社区传播,造成恐慌。因此笔者觉得有必要即时写作此文来澄清事实真相。

最后想告诉大家,美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有关政治庇护的相关法律,如果有任何变动,都必须经过国会的充分讨论和投票通过,并经总统签字后才可以生效成为真正的法律,不会像一些独裁国家,一个领袖可以随意颁布法律。所以,请大家转发时不要以讹传讹,不要被这些编造出来的“假新闻”吓到。

──转自《大纪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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