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高:作恶者鉴 难逃天谴

明慧网近日报导,四川省成都市73岁的法轮功学员李桂兰,原温江五四零厂子弟学校教师,长年不断遭受中共不法人员与警察骚扰、威胁、绑架、关押等迫害。二零零六年四月,李桂兰所属单位人力资源部部长朱光波与公安局、国安构陷绑架了李桂兰。第四天,朱光波即遭恶报:两亲家遇车祸,朱光波的妻子、儿子与亲家母三人死亡,一人瘫痪。

“业”的概念,普遍存于传统文化中,或可视为“因果论”,深深影响了数千年来中国人的思想:无论行善或作恶,历经长短不一的时间后,都会得到相对的回应,称为“报应”。

随着中共长期灌输“无神论”邪说,尤其文化大革命之后,它彻底摧毁了敬天信神的理念,以致现在许多人不相信神佛的存在,鄙视“三尺头上有神灵”为迷信,对于一些肉眼不能检证的因果规律,嗤之以鼻或半信半疑。“善恶有报”之说,难道是中共宣称的封建思想或村夫愚见吗?上述朱光波之例,或可让世人思考此一课题。

中国历史上记载了许多迫害正信导致的灾难,最有名的就是三武一宗(即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与后周世宗),他们都在壮年暴毙,情节各异,但结局却惊人的雷同。“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历史总是重复警示后人:诽谤佛法,妄图灭佛者,必遭天谴恶报。

“善恶有报”是宇宙的因果铁律,作恶躲不过法律制裁,也难逃天理惩治。中共迫害法轮功逾二十一年,已有两万多人因参与迫害而遭恶报。仅二零一九年,即有529个中共人员因参与迫害而遭恶报,人数最多的部门是公安系统。

即使大量的恶报发生在迫害者的身上与周边,仍有一些人被中共洗脑毒害太深,加之名利的诱惑,还冥顽不灵的参与迫害法轮功,看不到自己面临的可怕处境。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及辖区各派出所,非法抓捕了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六十八岁的韩玉芹当天被迫害死亡。

《太上感应篇》有云:“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自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二零年六月,唐山市丰润区参与迫害人员的恶报频频发生:死亡(癌症、车祸、猝死等)有二十人,染恶疾两人,骨折、摔伤、被砍、疾病、破财等至少九人。由于中共的刻意隐瞒与消息封锁,实际恶报人数不止于此,印证了古谚“神目如电,报应不爽”。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实例,足堪炯戒。法轮功学员真诚的为这些遭恶报的生命因被中共谎言欺骗、成为迫害帮凶,而深感惋惜遗憾。现世报应的鲜明事例,真名实姓,有据可查;果报昭彰,天毋纵枉。鉴往知来,奉劝所有行恶之徒不要再助纣为虐,赶紧悬崖勒马,立即停止迫害,为自己的未来留下一线生机,莫待恶报临身之际,悔恨已晚。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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