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12年却是“灯下黑” 吉林省前反贪局长被查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09月09日讯】9月9日,中共吉林省检察院前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喻春江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喻春江曾在该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任职12年。

现年58岁的喻春江,吉林长春人,长期在吉林省检察院任职,从2001年11月起历任反贪局侦查一处副处长,反渎局侦查处处长,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反贪局副局长、侦查一处处长,反贪局副局长。

2012年10月,喻春江调任白山市检察院任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检察长;3年后任职吉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检察长。

2016年11月,喻春江再返回吉林省检察院任职,任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2017年12月起卸任反贪局局长,但仍担任其他职务。2020年6月转任吉林工商学院党委副书记。

从履历可见,喻春江在吉林省检察院反贪局任职,前期11年,后期1年,共12年。

官方的落马通报中未披露喻春江具体罪行,也未指是其是否涉嫌贪腐

不过,据海外明慧网2017年11月12日报导,喻春江在吉林省检察院任党组成员期间,对吉林省德惠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责任。

报导称,2017年11月9日10点35分,吉林省德惠市崔涛、杨金玉、杨金凤、郝杰等十名法轮功学员上诉案开庭。审判长石泉未到庭,审判长位置上就坐的是代理审判员何福,而何福拒绝郝杰辩护律师刘广安的辩护手续。

报导披露,此前,崔涛家属与李静林律师、郝杰家属与刘广安律师一直设法争取合法的辩护权利,但遭到石泉委派的何福多次野蛮刁难,拒收律师的合法辩护手续。对于长春市中级法院石泉、何福的违法行为,律师及家属向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的上级或监管机构提出上访或控告请求,但并未有人出面制止石泉与何福的违法行为。

(记者李劲风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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