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4月25日讯】共产主义的实践在人类历史上留下了无数血与泪的教训。纵观近百年的历史,从苏联到东欧,从中国到朝鲜,从巴黎公社到红色高棉,共产主义的每一次实践都伴随着战争、饥荒、屠戮与暴力。人们不禁要问:为何共产主义的实践几乎总是导致极权独裁?这些血腥与恐怖究竟源于共产主义理念本身,还是仅仅来自实践者的道德堕落与权力腐败?
许多共产主义的支持者认为,共产主义的理论是可取的,问题只是在于实践中产生了偏差。他们将共产主义的失败归咎于暴力革命、错误的执行方式,或是个别领袖的专制。然而,历史的血与泪是否证明了这一观点?
共产主义自诞生以来,便以世界大同与人人平等的“崇高”理想为旗帜,吸引无数人投身其中。然而,这一理念的本质究竟是人类社会的救赎,还是其毁灭?时至今日,仍有许多人抱持幻想,认为过去的共产主义实践——无论是苏联、东欧、中国还是其它共产政权——都只是“背叛”了真正的共产主义,从而导致极权与暴政的结果。然而,事实是否果真如此?
历史的事实表明,共产主义不仅一次次导向极权与大规模屠杀,其理念本身更是埋下了人性堕落的种子。共产主义拒斥神性,摧毁传统道德,并以虚幻、短视和肤浅的平等承诺蛊惑人心。人性本是善恶并存,一旦社会失去对神的正信与道德的约束,则自然会走向堕落。共产主义的反神性本质决定了它无法建立一个真正公正、和谐的社会,反而将人类社会一步步推向暴力与腐化。
《九评共产党》对中共的本质和邪恶基因已经做出了深刻剖析。本文将从共产主义理念的内在逻辑出发,结合历史中的具体实践,分析其如何一步步将追随者引向道德崩溃与社会堕落的深渊,并进一步揭露共产主义的虚假承诺。
共产主义与“平等”的虚妄
真正的平等是人类的终极理想之一。然而,何为真正的平等?人类社会中普遍认可的平等概念主要包括三个层面:
1. 人格平等:个体之间的精神与尊严平等,无论种族、性别、职业或财富状况如何,都应获得相同的尊重。
2. 机会平等: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公平竞争与发展自身能力的机会,而不应受到制度性限制。
3. 权利平等:所有人都应在法律面前一视同仁,无人享有特权。
然而,共产主义的平等观却截然不同。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将共产主义的“平等”划分为两个阶段:初级阶段为“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而高级阶段则为“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一理论的核心,是将物质层面的平均化视为终极目标,而非基于尊严与机会的公平竞争。这种结果平等的逻辑,使得共产主义社会必须依赖外部强制手段来实现财富与利益的再分配,从而为极权制度提供了天然的基础。
共产主义的“平等”神话为何必然成为极权现实?
那么共产主义的平等主张与极权独裁政体究竟有何关系?共产主义平等为极权独裁政体提供了重要基础——一个独立于社会主体之外的,通过强制干预手段执行财富或利益分配的绝对权力。以物质层面为前提和以结果平等为目标这两大特征相辅相成,必然使得共产主义实践致力于通过外部强制手段削弱甚至消除物质利益分配上的不均衡,从而导致平均主义倾向。而这种平均主义倾向以及与之相伴的强制干预手段则恰恰是导致极权主义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原因不难理解:要通过外部强制干预的方式强行实现某种程度的物质利益分配的“公平”,必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执行者,这一执行者将独立于社会主体之外,扮演劫富济贫的“仲裁者”角色。所有在社会中享有经济优势的成员,都要在无差别的强制标准之下被迫让渡出其私人经济优势,服务于社会。所有在财富平均中遇到的阻力都是“人民”的敌人,社会的敌人,都要采用强制和暴力的措施予以解决。
对于该社会而言,这一执行者至少在物质利益再分配这一方面享有绝对权力。由于其作为共产主义公平正义的最高执行者占据了道德至高点,其绝对权力也因此神圣而不容撼动。如此一来,在实践共产主义的社会中不存在对这一绝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因为任何对这一绝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或质疑都是违背共产主义“道德”的,是“政治不正确”的、“反动”的、“反革命”的。
历史上,斯大林为了推行农业集体化,将富农视为敌人,导致数百万人被处决、流放或饿死。中共在推行共产主义“按需分配”的计划经济时,忽视经济规律,导致“大跃进”与大饥荒。柬埔寨红色高棉政权为实现极端社会平等和“纯粹共产主义”,强迫城市居民迁往农村,并屠杀知识分子,最终导致大量人口死亡。共产主义以“为公”之名行极端暴力之实的罪行罄竹难书。
共产主义毁掉的是真正的平等与正义
共产主义的平等不仅不能促进人格平等、机会平等与权利平等,反而会反过来威胁乃至扼杀上述三者。其一,共产主义平等与人格平等相左,因为人格平等强调精神层面及个体尊严,而共产主义平等宣扬物质层面及利益均等。其二,共产主义平等与机会平等相悖,因为机会平等强调对个体自由发展机会的尊重以及个体努力实现其潜力过程中的正义,而共产主义平等则漠视程序正义而鼓吹结果上的平均。其三,共产主义实践造成的极权独裁体制自然会巩固其特权,从而挑战和威胁着权利平等。
共产主义的实践者为何必然堕落?
共产主义打着消灭人性中的“私”为旗号,谎称要在人世间建立一个“无私”的“大同”社会。在共产主义的理论框架下,相对富裕的社会成员其财富所得无论多么正当都是不正当的,因为私有制即是原罪,即是“为私”。在这样的理论指导下,发动和引领共产主义实践或革命的一小部分群体即打着“无私”的旗号,在社会上强取豪夺,不顾一切推行物质利益的平均化以及消灭阶级。
如此一来,在对大多数群体被欺骗与洗脑的基础上,这一小部分群体通过发动一系列社会运动,自然而然地占据了道德至高点,垄断了社会道德评判标准,成为社会中最“神圣”最“政治正确”的道德楷模,同时他们也自动扮演起了上述通过外部强制手段推行共产主义平等的执行者角色。成为最高外部执行者的这一小部分群体看似深深嵌于社会之中并“与广大人民群众相联系”,实则是利用他们靠欺骗和利诱换来的民众的支持,超脱于社会之外,凌驾于社会之上,以超越一切的姿态审判着整个社会。其扮演的角色实际与上帝无异。
如此一来,共产主义的欺骗性尽显。那个代替上帝审判整个社会的最高外部执行者以消灭人性中的“私”为名义,垄断道德评判标准以及财富分配的最高权力,但是构成这一执行者的每个个体本身是否是真正的道德完人呢?是否已经完全消灭了其人性中的“私”呢?当这一小部分群体在面对能够审判整个社会并且支配一切社会资源的绝对最高权力时,是否又永远能够抑制住自己的私欲和私念,做到像神明一样的大公无私呢?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他们毕竟是人而不是神,更何况共产主义者拒斥神性和信仰,彻底摆脱了传统道德的约束并断绝了道德提升之路,但是他们却会为自己封神,强迫整个社会奉其为神明,让其成为全社会的崇拜对象,以为公之名行为私之实,放纵着手中的权力。因此,这一小部分人群不当权则已,一旦夺取政权则注定成为独裁者。曾经的“无产者”摇身一变成为统治新贵和新的“资本家”,其建立的政权必将走向腐败,其统治的社会必定处处不公不义。
引领共产主义实践或革命的这一小部分群体在夺权后建立的共产主义社会体制普遍缺乏有效的对其权力的法律制约,这是因为这一小部分人群在夺权之后为了巩固其名义上的绝对道德优势以及对全社会的道德审判权,他们站在道德制高点上,以根据自己喜好随意定义的共产主义道德评价标准衡量和审判社会上的一切行为。一切达不到由当权者所定义的“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标准的行为都将面临被判罪的风险。
众所周知,法律是通过划定人类社会中可接受的行为底线的方式起到对人类行为的制约作用的。在法律规定的行为底线之上,人们享有相对的自由。然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规定的底线,而是由当权者定义的共产主义道德评价标准。在某个设定标准之下的一切行为都是有瑕疵的,都是不够政治正确的,也都是可以拿来被批判乃至判罪的。这就是为何共产主义社会中永远不乏“上纲上线”和“道德绑架”。
这样一来,法律就被架空,成为一纸空文,不再具备其实效性,那么这样的社会也就更无法治可言。最可怕的是,在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当权者对共产主义道德标准的设定会随机而变,按需而变。对于特定行为是否违背共产主义道德标准、是否应当遭受惩处,以及遭受何等程度惩处的审判的标准永远是模糊的,甚至是可以变幻莫测、反复无常、前后矛盾的。然而对共产主义道德标准的定义权和最终解释权却永远牢牢掌握在当权者手中。
这就能解释为何在实践共产主义的社会中“先整人后平反”的现象层出不穷。这样一来,人们永远都不知道自己何时会踩中红线,每个人都是潜在的罪人,被管制的对象,稍有不慎就可能因犯“政治性错误”而面临无法预料的骇人后果,于是人人自危,在恐惧的驱使下,以出卖他人、告密和妥协的方式求得自保的现象便层出不穷。这就能够从其中一方面诠释共产主义政权的恐怖统治机制是如何运作的。
“阶级斗争”的共产主义理念如何促成暴力极权恐怖统治?
谈及共产主义政体的恐怖统治就必谈及“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共产主义政体实现和维持其恐怖极权统治和奴役大众的典型方式,也是造成“红色恐怖”的直接原因。同时,作为共产主义理念在实践维度上的一大构成要素,“阶级斗争”也为共产主义政体的恐怖极权统治提供了合法化的理论基础。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阶级”是对社会中具备相同或相似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的不同群体的统称。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阶级斗争”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源动力,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因此,无产阶级发动阶级斗争从而消灭资产阶级就成为人类社会向共产主义迈进的道路上必不可少且无比正当的一步。由此可见,“阶级斗争”不仅是一种理论和一种实践方式,更是共产主义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它体现出共产主义价值观暗含的三大特点:其一,阶级凌驾于个体之上,个体价值由阶级定义,个体由阶级塑造,而且一旦塑造就无法摆脱其阶级烙印;其二,阶级由经济条件和物质待遇决定,进而个体价值也由经济条件和物质待遇决定;其三,刻意突出利益冲突和对抗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相信超越利益诉求的道德和信仰追求的真正存在,不相信跨阶层个体之间存在的善意合作与互助。这三大特点共同作用将导致十分可怕的后果,大清洗大屠杀就是最典型的直接表现。
共产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之一是唯物论,其极端表现就是认为客观物质因素和客观物质条件决定一切,对于个体价值的衡量和评判也不例外。在共产主义实践当中,外在物质因素注定会成为衡量个体阶级状况的基础。伴随着集体性的狂热以及个体私愤的发泄,所谓“阶级斗争的扩大化”就不可避免。在社会对于平均主义的集体倾向之下以及妒嫉心的驱使之下,个体所享有的外在物质因素上的一切优势都可以上升为阶级问题,从而使这些个体成为阶级斗争的斗争对象。这些外在物质因素上的优势可以表现在方方面面,包括个人财富、学历、衣着、言谈举止等等。在变幻莫测的由当权者定义的社会道德评判标准下,享有特定外在优势的个体其优势一旦被识别和针对,就即刻背负上了阶级的原罪,注定要面对来自乌合之众的残酷审判乃至非人折磨。
“阶级斗争”也是维护当权者绝对权力的有效手段。其一,从国家暴力机器的角度讲,为了维护“无产阶级专政”,为了“永远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当权者动用一系列暴力工具和秘密警察“消灭敌对阶级”,实行国家恐怖主义就成为必然。其二,从大众传媒的角度讲,大众传媒也被认为是一种阶级斗争的工具,必须要为政治服务,因而垄断资讯并严格管控言论也就不可避免。其三,从民众的角度讲,通过发动广大民众实践“阶级斗争”能够进一步塑造和巩固民众对权力的攀附,从而稳固当权者的权力。在个体内在生命价值被扼杀的极权体制下,个体者对权力的攀附和讨好就会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标榜个人价值和寻求社会认可的方式。
在攀附权力力图获得当权者认可的同时,个体者也会体验到“阶级斗争”过程中那种只有超越传统道德规范束缚才能感受到的个人私愤发泄的快感,从而陷入其中无法自拔。而这种快感在“阶级斗争”或“政治正确”等被当权者认可或默许的“正当”名义之下则被合法化甚至被鼓励。如此一来,痴迷于阶级斗争的民众与当权者之间就形成一种诡异的利益共同体——当权者为阶级斗争狂徒发泄个人私欲提供“伟大光明正确”的政治借口,而阶级斗争狂徒则以放辟邪侈的斗争方式向绝对权力攀附、讨好、表忠心。当权者坐享其成,无论阶级斗争带来的社会矛盾如何尖锐如何激烈,其享有的绝对权力都不会受到威胁反而会得到巩固。
在历史现实中,秘密警察体制不仅是‘阶级斗争’理念的具体实践与制度化延伸,更在共产主义对信仰的打压与摧毁之下,彻底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这种体制极大地降低了个体对他人的道德预期,使社会整体的道德底线不断滑落。以捷克斯洛伐克为例,共产政权通过国家秘密警察的广泛监视、恐吓与渗透,迫使人们互相揭发,导致亲子之间噤声,朋友之间因恐惧而疏远。即便在共产政权垮台后,这种社会裂痕依然难以修复,使捷克成为当今欧洲信任度最低的国家之一。
共产主义的邪教特征:中共入党誓词的启示
共产主义的理念往往包装着表面的理想与诱惑,使追随者难以凭借理性洞悉其真正的邪恶意图。而在所有体现其邪恶属性的要素中,中共的入党誓词无疑是一个最具代表性的例证,直观地揭示了共产主义的精神控制本质。
普通政党的入党宣言通常仅涉及对宪法与国家利益的承诺,或对国家与人民的责任,而非要求个体将生命与信仰完全献给某个组织。然而,在中共的入党誓词中却要求个体对党绝对忠诚,甚至“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这种誓词本质上并非单纯的政治承诺,而是一种彻底的精神控制机制。它要求党员放弃个人意志,将自身完全交付给党,从而形成对组织的极端服从,与宗教邪教组织对信徒的精神桎梏如出一辙。
在中共的誓词中“人民”的表述只是幌子,实际上个体的忠诚对象是党,而非真正的人民。这种效忠机制与极端宗教组织的献身仪式相似,其目的在于让个体将自身价值与党的存续绑定在一起,使其无论面对多大的道德冲突或人性挣扎,都不得不选择服从。正因为如此,中共党员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即便面对明显违反人性的行为,如镇压异见者、迫害宗教信仰者,甚至揭发出卖亲友,仍能以“党的利益高于一切”来合理化自己的行为。这种思想控制机制最终导致了彻底泯灭人性的集体狂热,使得整个社会陷入道德崩坏与极权统治的深渊。
结语
本文在剖析共产主义政体及其权力运作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了共产主义的平等理念为何必然导致极权独裁。概括而言,共产主义理念注定走向极权统治,主要基于以下四个原因:
第一,共产主义的平等主张要求外部绝对权力的强制执行
由于共产主义强调结果上的“平等”,这种不符合人性与社会现实的理想只能依靠强权来强制推行。因此,这一理念本身便为极权体制奠定了基础,使得个体的自由与社会的多样性成为被打压的对象。
第二,共产主义对实践者的要求决定了其最终的独裁本质
共产主义的执行者被要求对党和“革命事业”绝对忠诚,并愿意为此牺牲一切。在这种政治文化下,最能无情执行意识形态要求的人,往往成为权力的掌控者,而这些人也必然以独裁与镇压来维护自身统治,最终形成极权结构。
第三,“阶级斗争”为极权体制提供了维护与扩张权力的手段
共产主义将社会划分为敌我对立的阶级,并将“斗争”视为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这种划分不仅制造永无止境的社会冲突,也为统治者提供了不断消灭异己、打击潜在对手的正当性,确保了政权的绝对控制。
第四,共产主义对神性与正信的摧毁 导致社会道德的全面堕落
共产主义拒绝神性,并对传统信仰和道德进行彻底打压,从而消解人类社会的道德约束。当社会失去对神的敬畏与道德的自律,人性中的贪婪、暴力与背叛便无限制地膨胀,这也正是共产主义社会普遍充斥着背叛、监控与恐怖统治的根源。
基于这些分析,回溯历史不难发现,共产主义实践中的血腥、恐怖与黑暗,并非源于实践者的“误入歧途”或对马克思主义的“偏离”,而恰恰是共产主义理念自身的必然结果。共产主义并非“为公”,而是以公为名,行私欲之实;它打着平等的旗号摧毁真正的平等,以道德的名义消灭人类的道德。历史一再证明,共产主义的实践者越是忠诚于这一理念,社会就越深陷于专制、压迫与灾难之中。
至此,共产主义的欺骗性便昭然若揭:它表面上标榜解放人类、创造福祉,实则意在摧毁传统信仰,瓦解社会道德,扼杀人类的灵性,最终切断人类精神与道德回升之路。这不仅是一场政治与经济的灾难,更是一场针对人类文明与灵魂的彻底毁灭。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