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来台与采认对岸学历 教部有初步方案

(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九日电)教育部表示,中国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专院校学位方案,初步规划招生采申请制,以外加名额录取,且无考试加分,并订定全国招收大陆地区学生总额。开放采认中国大陆学历部分,初步规划将组成大陆地区高等学校认可名册研拟小组,初期仅认可对岸学术声望卓著高等学校。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明天邀教育部长郑瑞城专案报告“开放陆生来台就学及大陆学历采认政策规划报告”并备询,书面报告七日送达立法院。

教育部指出,若要开放中国大陆学生来台就学与采认中国大陆学历,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应配合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明订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来台就学适用对象、申请程序、许可条件、停留期间及其他应遵行事项授权教育部订定办法,并放宽来台就学、居留或定居的大陆地区人民的大陆地区学历采认。

教育部说,应修正大学法及专科学校法,增订入学方式与名额,并研订大陆地区学生来台办法草案,初步规划大陆地区学生来台采申请制,以外加名额录取,且无考试加分,并订定全国招收大陆地区学生总额。

教育部表示,大陆地区学生来台,教育部不另提供奖学金名额,且大专院校应有专责单位及人员辅导、管理,完善规划住宿生活管理及课业辅导等,而大陆地区学生不得于校外打工或兼职,不享有全民健康保险福利,修毕就读学程须返回大陆地区,不得续留台湾。

教育部说,为了解学校招收大陆地区人民成效、生活及学习情形,得邀集相关机构、学者专家及代表访视,作为准否招生及核定招生名额依据。若学校违反相关法规招收大陆地区人民,教育部得视情节轻重,停止学校招收大陆地区学生。

开放采认中国大陆学历部分,教育部指出,目前初步规划组成大陆地区高等学校认可名册研议小组,初期仅认可对岸学术声望卓著高等学校,且开放采认学历,不代表大陆地区人民可参加高普考等公务人员考试或相关证照考试。

教育部说,要参加这些考试,须取得中华民国国民身份,始得依据经采认的大陆地区学历,报考“公务人员考试”与“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且依行政院卫生署建议,初期不开放采认大陆地区涉及证照考试的高等教育医事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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