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指贪官携8千亿外逃失实 网友:是太少

【新唐人2011年6月18日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网站上发布一份课题报告的PDF文件揭露,自90年代中期以来,大量中共官员出逃,多达1.6万至1.8万人,携款8千亿元。由于该文是中共官方首次揭秘贪官出逃数量和金额,引发各界关注。但不久这篇论文却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消失了。紧接着新华网又于6月17日专门刊文指出国内外有关此论文的报导严重“失实”。网友认为,8千亿是太少了。

新华网称报道“失实”

这份标明“内部资料/注意保存”、于2008年6月编制的报告,题目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

今年6月13日,央行在对一项全国优秀金融论文评比进行公示时披露了上述报告,并发布在其网站上,包括美国之音、BBC、、法广在内的多家西方媒体均在其网站的头条位置进行报导,报告引发公众哗然。

但《新华网》6月17日刊登文章《“逾万名贪官携8000亿外逃”报导被指严重失实》。不久这篇论文就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消失了。

目前网上仍可找到该篇论文的PDF文件。

众多网友在网站留言称《新华网》的文章是中共自己打自己嘴巴,欲盖弥彰,因为中共贪官卷款的数额在上万亿人民币,这还是一个保守的评估。“失实”应该是指携款金额不止8000亿吧?

各版本统计数据:外逃资金远不止8千亿

央行报告作者坦承,80年代开始出现外逃贪官,这些贪腐官员及其转移至境外的资金究竟有多少,至今还没有一组公认的数字,只能勾画出大体状况。赃款主要来自土地开发、税收、城建工程、金融机构贷款、政府开支截留、大型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等。

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秘书长严立新表示,他们手头也有很多个数据版本,但是始终没有统一的数据,这个规模估计达到万亿元。

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贪报告》中曾引用有关部门的统计称,1988年~2002年的15年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如果按照当时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那么外逃资金超过了1.5万亿元人民币。

比较2001年至2010年的最高检年度工作报告,其中关于“加强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的数据时就发现,追逃的职务犯罪人数已经从早期的数百人到高点时候的数千人,而追赃金额也从几亿元到高点时的几百亿元。

2009年2月,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的一项统计报告显示,过去10年逃往北美和欧洲等地的中国腐败官员达1万多人,携带出逃款项达6500亿元人民币以上。

有一点值得注意,上述数字都是金融危机之前的说法。而这几年,随着国家4万亿的投资以及银行几十万亿的信贷投放,贪官卷走的钱无疑远远超过上述数字!

美国成中共官员最爱

央行报告在列举中共官员转移资产的典型案例时,还勾画出了他们潜逃境外的“路线图”——这些人潜逃境外的目的地主要集中于北美、澳大利亚、东南亚一些地区。

具体来说,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中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案值大、身份高的腐败分子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一些无法得到直接去西方发达国家证件的,先龟缩在非洲、拉美、东欧的小国,伺机过渡;有相当多的外逃者通过香港中转,利用香港世界航空中心的区位以及港人前往原英联邦所属国家可以实行“落地签证”的便利,再逃到其他国家。

贪官去的最多的国家是美国和加拿大。由于相对宽松的移民制度、引渡条约的缺失,使得贪官易于“落脚”,有人在总结外逃经验时称:“美国是乐园,加拿大是天堂。”

借海外特定关系人转移资金成新趋势

报告总计列举了八种资金外逃的办法:现金走私、替代性汇款体系、经常项目下交易、境外投资、信用卡工具、借道离岸金融中心,海外直接收受、借道境外特定关系人。

利用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形式向境外转移资产大致有五类:进口预付货款,出口延期收汇;伪造佣金及其他服务贸易项目对外付款;通过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实现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目的;利用假的进口合同骗取外汇管理部门核准外汇汇出境外;少报出口,多报进口。

报告还指出,由于目前中国对一些经常项目下的个人支付没有严格的外汇管制或限制,中共官员或其特定关系人常常通过在境外使用信用卡大额消费或提现来实现资金向境外转移。

此外,离岸金融中心也常被利用来转移、侵吞国有资产。这些人多为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的高管人员。报告在这一章节的最后指出,“近年破获的贪腐大案显示,通过在海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金成为贪污腐败分子转移资金的新趋势。”

敏感行业

报告建议人民银行在监测思路上以“获取非法资产”和“向境外转移资产”阶段为监测重点。主要通过对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数据进行分析,敏感行业包括金融业、垄断性国有企业、交通、土地管理、建筑等行业、税收、贸易、投资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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