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玉喜:黄河兰州段万具浮尸 拷问政府人性!

【新唐人2012年10月16日讯】上世纪60年代以来,在黄河兰州段约80公里水域,至少飘荡着一万名浮尸,目前,仍以每年200至300余具规模增加(2012年10月9日中国广播网)。

2005年,黄河什川段小峡水电站建成,魏职军和父亲魏应权守在石屋前,瞥见顺江而下的死人,跑上快艇将捞到的尸体拴在河谷边树下。魏职军每年捞的尸体从60具至100多具不等。什川镇“黄河鬼侠”老魏16岁起以捞尸为生,半个世纪里,死人湾送给老魏上万具浮尸,每一具都被记录在案。夏天黄河发大水时,最多一天捞过20具。小峡建成,大量浮尸被拦截在上游库区,老魏“生意”被魏职军父子“夺走”。兰州市水上派出所统计,每年有近300人在黄河中结束生命。无人报警、无人认领、无线索源“三无尸体”占三成。在1980至1997年17年间,兰州市水上派出所打捞上岸尸体达6500具。前往下河坪村找魏氏父子寻亲的人络绎不绝,能联系上家属并被领走的尸体不到一成。一具尸体打捞费最高会达到数万元,一般都要支付500至数千元不等“油钱”。一具尸体只能搁置1至3个星期。过期无人认领,解开绳索任其飘走。这些年来,仅黄河兰州段80公里水域,就有万人命丧于此,无论如何,这也是一个极端残酷的事实。

那么,他们是怎样死于非命?浮尸中以自杀者比例最高,意外落水次之,身上有明显伤痕者少。1962年,自然灾害严重,寻死现象较多;1963、1964年后,全国 “社教”运动,因经济问题出事的多;“文革”期间,有历史问题的老干部和因男女关系问题投河者众;上世纪80年代,因家庭矛盾、工作压力及畏罪自杀情形增多;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下岗失业、病痛缠身、家庭矛盾、意外失足者不一而足。有病想不开跳河:心情不好跳河;家里闹矛盾跳河;今年4月,兰州一高校教授醉酒后跳河。20世纪末,浮尸中自杀、失足、被杀者比例分别为85%、10%和5%。自杀者中多数为穷人。被碎尸、割喉、捆绑、装麻袋等凶杀痕迹明显浮尸逐年减少。大量黄河浮尸竟犹如编年史;记录中国社会进程中的多少悲情。不同社会环境下失意的穷苦人,以黄河为自己的人生最后归宿,有几多凄楚几多悲惨。或许有一线希望,他们也不会如此!

因无法查证死亡原因,不排除刑事案件可能,人们无权对这些无名尸体进行处理。报了警,尸体上查不出任何身份资讯,晚上又放回水里。一部分浮尸被捞尸人运走,一部分被移交亲属或民政部门火化,一些无名浮尸则在千里黄河间漂荡。更多长期无人认领浮尸腐烂、被水轮机打碎后漂向下游,年复一年自行溶于黄河。浮尸腐烂变质污染程度远远大于生活垃圾的污染。分化的尸身掩藏于数十吨垃圾之中,每年都有几十具,近100具浮尸埋在城市生活垃圾中,被清库人员掩埋、焚烧,另一部分随着放水排向下游。多年来,地方公安、民政、环保部门与水电企业和捞尸人之间,围绕浮尸污染、打捞挟尸要价、善后处置纷争不断,凸显多头管理无人治理困境。尽管浮尸中被谋害比例很小;但浮尸处理的无序、无规则、随意性加剧社会隐患;容易纵容滋长犯罪。

每一浮尸曾经是鲜活的生命,曾经作为公民奉献于社会,他们或因种种不幸遇难!在旧社会倒在路边尸体,有地保乡绅等为之择地安葬。今天,长期任浮尸自然消亡无处理的处理方式,将带来极大社会隐患,折射地方政府对生命的蔑视。拷问地方政府的人性与良知,拷问活着的人人道人伦。这样的地方政府人性也太冷漠了!无论如何当地公安、民政部门应该深度介入。对遇害的尽量为其鸣冤、还其公正。对遇难的尽可能寻找家人,在实在无法寻找家人情况下,即使出于环境考虑,也应该尽量统一火化择地安葬。总之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对浮尸必须规范处理方式!一任浮尸成为永远漂流水上的游魂,是不正常社会现象,更不是负责任的政府。我们的全社会更有责任反思;该如何努力减少非正常死亡的自杀现象!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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