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工伤仲裁 陆判员工败诉

【新唐人2012年12月07日讯】(中央社香港7日路透电)中国大陆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判富士康员工张廷振的父亲败诉。张廷振去年因为在公司换灯管遭受电击,导致脑部受损。

这起事件引发外界对这家苹果公司最大代工厂劳工制度的关注。

富士康26岁工程师张廷振去年10月因遭受电击,施行手术几乎移除半个脑部。

张廷振的命运是在路透社稍早的报导后曝光。报导说,富士康曾传送手机讯息给张廷振的家人,提到如果不将张廷振从深圳的医院转到70公里外的惠州接受残障评估,富士康将切断对张廷振的医疗与其他费用的给付。富士康并表示,张廷振是在惠州获得聘雇。

张廷振的父亲张广德,于今年10月对富士康提出劳动仲裁,坚称儿子是在深圳获得聘雇,而非惠州。惠州的薪资与补偿水平低出许多。

路透社今天取得的官方文件显示,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判张廷振的父亲败诉。仲裁委员会表示,富士康提出载明2011年8月4日的合约,上头显示张廷振是由惠州厂聘雇。

富士康并提到,张廷振受伤时是惠州厂员工,被派至深圳厂接受训练。

张家律师表示,张广德准备提出上诉。

富士康集团表示:“如同我们过去向家属提出的保证,张廷振的聘雇地点不会影响富士康在张廷振目前复健期间对他及其家人的支持,或任何长期照护。”(译者:中央社蔡佳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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