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联议员:催泪弹赶市民专业 雨伞是武器

【新唐人2014年10月17日讯】香港立法会昨(16)日继续休会辩论政府和警察处理市民集会的手法。民建联议员梁志祥赞扬警方使用催泪弹镇压赶走市民是专业,而市民所拿的雨伞是武器;另一名议员蒋丽芸则称“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斥未受过警察训练的议员没有资格批评警方。有网友发文表示,两位民建联议员的逻辑真是有趣,称在公众大放笑弹;另有网友说,那看笑傲江湖绣花针还是超危险武器…。

民建联议员梁志祥在会上说,看过黄飞鸿电影的人都知雨伞是武器,质疑其他议员完全无历史常识。他说,在民国时代,雨伞是攻击性武器,又以黄飞鸿用雨伞对付奸人坚作例证,指雨伞攻击性不低,可以伤人,是基本常识,反问大家是否没有历史常识。他又说,带雨伞有三大用途,包括遮雨和太阳、用来行路当扶手杖,以及用来打野狗用,如果示威者拿雨伞冲向警方,“警员会不会受伤呢?”

网友邓力行以“民建联议员的有趣逻辑”在《香港独立媒体网》发文称,民建联几位议员趁立法会大会复会,对公众大放笑弹。有说指,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有抽象联想的能力,使逻辑思考变得可能。以下会将议员言论的逻辑,套在一些耳熟能详的事例中,是否有趣,望读者自行评断。

首先出场的是梁志祥议员。他指出雨伞危险,在民国时代是攻击性武器,电影中黄飞鸿用伞子与“奸人坚”打斗,质疑其他议员是否有“历史常识”。历史自古以来就是文艺作品的改编蓝本,将文艺作品当成历史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正如我们经常将《三国演义》的内容当成历史常识。

话说人的嗓子非常危险,在三国时代已是攻击性武器,小说中张飞在长板桥上用嗓子大喝一声,就吓得一将官肝胆碎裂,从马背上摔下来,简直就是大杀伤力武器。今示威者集合数以万计的群众,一起用嗓子高叫口号,当局不乱枪扫射反击已是非常容忍。

然后出场的是蒋丽芸议员。她说有云“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说明前线警务人员、军务人员方可以作出适当决定,并指斥未受过警察训练的议员没有资格批评警方。“你不懂你没资格评论”这种逻辑基本上放诸四海而皆准,世间上的知识和技能有如汗牛充栋,人基本上不可能样样皆精,用这句说话来阻止他人作评论,万试万灵。

或许下一次蒋议员可以试试只身在周末的深夜时分到任何一间酒吧,用她尖得连曾主席亦觉刺耳的声线,对着正在“小”曼联屎波的叔叔们高叫:“你哋(们)又无受过训练,又唔系(不是)专业球迷,你哋识咩呀?(你们懂什么呀?)有咩(什么)资格话专业球队屎波呀?”场面令人非常期待。

最后,蒋丽芸议员意犹未尽,还作了一个“以偏盖全”的完美示范。她指被七名警员围殴的曾健超是公民党成员,然后指原来这几天不断搅事、挑衅警察的就是公民党成员,直斥他们卑鄙无耻。

先不论蒋议员对这几天事态作的判断是否正确,她这个推论过程本身就非常有趣。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本文的标题。故此,笔者要在此澄清,本文标题指的,是梁志祥和蒋丽芸两位民建联议员的逻辑有趣,而不是所有的民建联议员的逻辑都很有趣,若果令读者有这个错觉,笔者表示非常遗憾,但亦表示非常理解。

网友:笑傲江湖(东方不败)绣花针还是超危险武器…

对于民建联两位议员的逻辑,网友也开始发挥想像力,“避免被说成没常识”。

Shintou Mekkyaku:那看笑傲江湖绣花针还是超危险武器…请没收全港针类武器

钱彦伯:请将所有内含果核的水果类禁止种植贩售。因为会内功的人能用果核杀人于十步内。请参考神雕侠侣,绝情谷片段。

秦鸣歧:当演员用生命演活了角色、当议员用剧情演绎成历史。他们好适合住系(在)梦工场。

Siu Kuen Ng:暗喻警察系奸人坚与野狗合体,曲线撑占中,给你一个赞

夏奇:在“黄飞鸿”影片中,黄飞鸿以无影脚和坏人对打,证明鞋子是攻击性武器,可以伤人。我的脑残认知称,“以我常识所知,在民国时代,任何鞋子都是一种攻击性兵器”。不用解释,黄飞鸿拿用无影脚格斗,证明鞋子足以伤人,另外,不管你在那长大,出门绝对要穿鞋,可以“踢狗防身”,如果示威者穿鞋子冲向警方,手中更拿拖鞋,“警员会不会受伤呢?”亲中~~~蓝营;这无脑程度不遑多让!!!!

Benson Wang:看梁志祥就知道,屁眼装在嘴上,这手术是已经成功的了

Akira Hsu:我看超人眼睛还会射出雷射光具有危险性咧~议员要不要先把眼珠挖掉?

蔡毓襄:那黄飞鸿拳打脚踢也能打伤人,所以有手有脚的都是暴民?

林秋穆:看来折凳是七大武器之首还真的是不为过,雨伞经此一役,排名大幅提升至第二名

长崎良美:我觉得⋯⋯⋯⋯李连杰好惨

蔡蔚泰:这位议员的嘴炮与低智商,的确让香港市民很受伤……

陈韦帆:这立论实在太棒了!我们应该全力支持中共军队全体换装,士兵把枪丢掉改拿雨伞,坦克跟飞机的炮弹飞弹也换成雨伞,东风还装那十颗丑不拉机的弹头干嘛?还不换成雨伞?!换完装马上跟美军开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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