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下届美国总统会是共和党人

美国明年底总统大选才投票,但两党现已有20多人参选。无党籍报名者更多,截至八月份,已有800多人。美国报名选总统很容易,只要登记就可;随后证明已募到五千美元捐款,就可正式参选。

美国之所以这样宽松,就是为保证人人可参政的宪法权利。当然,美国是两大党政治,小党和独立候选人基本没有当选的可能。在美国近年历史上,只有德州的石油大亨佩罗(Ross Perot)作为独立候选人参选(自掏五千万美元做竞选经费),拿到过最多19%的选票;其他小党或无党籍人士,都没超过4%。

所以下届美国总统,还是会在两大党的候选人之间产生,而且最可能是共和党人当选。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党执政两届就会下台

第一,在美国过去50多年中,总统主掌白宫两届八年,基本就会换党。只有一次例外:共和党籍的里根总统做得太出色,连任时获横扫般胜利(50州赢了49个,创了纪录);美国选民爱屋及乌,投票选了他的副手,副总统老布什进入白宫,才有了一个党连续执政三届的纪录。如果1992年没有佩罗作为独立参选人,老布什一定能连任,创共和党连任四届的纪录,因为佩罗拿走的绝大多数票都是共和党的。

今天民主党籍的奥巴马不要说绝无里根那种成就,甚至从外交到内政上都是里根的反面。美国民调显示,60%的受访者认为“美国在一个错误方向”。所以仅从这一点,就可预测下届总统会是共和党的。

希拉里两大麻烦会出局

第二,民主党的主要参选人、前国务卿希拉里既缺乏政绩,更缺乏个人能力,主要靠其丈夫做过总统,以“第一夫人”的名声在民主党选民集中的纽约当选联邦参议员。后在竞选民主党总统提名失败后,跟奥巴马做成交易(支持其选总统)而成为国务卿。这次她最早出马竞选,开始声势很大,因她的资历和人脉资金等都是他人难以项背的。

但现在她有了大麻烦,一是她跟丈夫克林顿合办的基金会,很多捐款来自中东、非洲等独裁国家,被质疑她担任国务卿时跟这些国家有暗盘交易(正被调查)。而且基金会资金庞大,她再靠什么“穷人对富人”这种左翼惯用的阶级对抗手法煽动选民,难以自圆其说,因他们夫妇本身就是大富翁(两人每年演讲收入有千万美元)。

另一个麻烦更大,希拉里担任国务卿时违反法规,用私人电子信箱传送政府文件等,涉及泄密。现已被FBI(联邦调查局)查到数封电邮是机密等级。虽然希拉里在被调查前私自删掉了邮箱中的三万电邮(她说是个人邮件),但FBI使用高科技手段,正在设法复原,如查出更多泄密电邮,希拉里别说进白宫,甚至可能进班房,被判刑。

桑德斯一定丧失机会

第三,在这种情况下,另一名民主党主要参选人、佛蒙特州联邦参议员桑德斯(Bernard Sanders)就可能取代希拉里(如无其他有力竞争者)。桑德斯的民调最初很低,但随着希拉里“电邮门”丑闻越来越多的曝光,民调显示已有60%美国人认为希拉里“撒谎、不诚实”。已故《纽约时报》专栏作家萨菲尔(William Safire)早在1996年就公开写过,希拉里是“天生的撒谎者”(Congenital Liar)。当时克林顿曾义愤填膺地说,如果他不是当总统,会一拳把萨菲尔的鼻梁骨打断。可现在美国三分之二民众呼应萨菲尔。由此可见,希拉里出局是迟早的事,桑德斯可能成为民主党主要参选人。

但桑德斯绝无可能当选美国总统,因他是百名参议员中唯一公开宣称自己是“社会主义者”的。而社会主义在美国是个灾难性名词,连热衷这个理念的奥巴马总统也不敢公开承认。

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路早已被证明是一条灾难之路,哈耶克称为“通向奴役之路”。欧洲的福利社会主义也在步步走向难以自拔的困境:大政府,高税收,高福利,高失业率,经济滞缓……。所以美国强调个人权利的茶党运动的主要口号是:拒绝欧洲化,拒绝法国化、希腊化。

社会主义者在美国是一个相当的贬义词,跟“共产分子”差不多。但一个公开的社会主义者怎么居然当上了美国的参议员?这跟美国的体制设置有关:

美国建国先贤为了平衡权力,规定不管人口和土地多寡,每州两名联邦参议员,所以美国50州共有100名联邦参议员(众议员则按人口比例产生)。桑德斯是佛蒙特州(Vermont)的议员。该州人口只有62万多,是美国最大的加州3900万人口的64分之一。加州面积42万多平方公里,佛蒙特州只有2万多,是加州的零头。但按美国宪政设计,桑德斯就在小州占了政治便宜。

社会主义在美国走不通

佛蒙特不仅人口少,又地处靠近加拿大边境,属于东北边陲,75%是森林,较闭塞,桑德斯才有可能“经营”成联邦议员。但从全国范围来讲,多数美国人普遍对社会主义、对国家包揽主导个人事务相当反感、警惕。这从美国有三分之二的人反对奥巴马的国家包揽医疗保险就可看出。像英、法、德、加拿大等西方民主国家,都提供了全民医保,但为什么美国人就“与众不同”,拒绝欧洲化、法国化、希腊化的声音那么强大?当年赴美考察写出名著《论美国的民主》的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发明了“美国例外论”(American exceptionalism)这个词,认为由于美国文化历史的传统有其独特性,所以其社会就产生了跟欧洲国家有显着差别的特色,主要有这两点:

一是美国人有“反国家主义”传统。众所周知,美国除了一些印第安人等土着,其他多是从欧洲逃过来的新教徒。他们在欧洲受到政府和教会的迫害,远渡重洋逃到美国后,要建立一个没有政府压迫的自由国家。所以美国这个国家从一开始,民众就有一种“反国家主义”(Antistatism)的心态,恐惧并抵制国家对个人事务,尤其是对经济等领域的干预和控制。

第二个原因是,美国为了摆脱英国殖民统治,打了一场独立战争。在脱离英国的过程中,更加强了美国人对英国这个强大国家(strong state)统治的反感。美国建国先贤起草的奠定美国文明的最重要文件《独立宣言》,就避免提到建立强大的美国,更没有确立强大(有更多权力)的政府,而主要强调的正相反,是保护个人权利,个体自由。其中主要起草者杰斐逊在独立宣言中最强调的,后来成为美国立国之本的是个人的三大权利:生命的权利,自由的权利,追求幸福的权利(主要是保护个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这里最关键的是,这三大权利,都是指个人拥有的权利,而不是指国家,不是指政府,也不是指群体。

托克维尔敏锐地看到了这个精华,他说《独立宣言》透露出美国先贤对国家权力的警惕,美国整体制度设计是避免出现强势政府,而确保“强势个人”(保障个体权利)。后来当选美国第三任总统的杰斐逊甚至做了这样精彩简洁的概括:“管得越少的政府,就是越好的政府。”

美国人跟奥巴马们“拜拜”

杰斐逊的思想战友、第四任美国总统麦迪逊主要起草了美国宪法,其基本精神可用两句话概括:限制政府权力,保护个人权利;把独立宣言的原则用最高大法《宪法》来法律化和保障。

我在以往的文章中多次强调过,如果说美国有“特殊性”“例外性”,就在于建国先贤一开始就抓住了要点,确立了保护个人权利这个根本,所以美国革命才跟热衷断头台的法国大革命,建造古拉格的苏联革命,以及劳改营的其它红色革命走了完全不同的道路,也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结果:美国成为全球最自由的宪政民主国家。

正由于这种历史传统,社会主义政党在美国从来都不被人民选择,最多的一次得票率是1912年,美国社会主义党在大选中拿到6%的选票,后来从未超过2%。美国共产党更是名存实亡。我曾在“美国左派和乌托邦毒品”一文中介绍过美国共产党的消亡经过。

在这种背景下,可能触犯法律的希拉里将被拉出局;公开主张社会主义的桑德斯会丧失进白宫机会。而传言要参选、收拾残局的奥巴马嫡系副总统拜登,不仅也是信奉社会主义,更以说错话和无能著称,美国人民更会跟他说“拜拜”。所以下届美国总统,一定会是共和党人。

文章来源:《看》杂志2015年10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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