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仅获索赔两成 引发网路巨大抗议声浪

【新唐人2017年04月02日讯】日前,蒙冤21年的聂树斌案获得中共国家赔偿,但金额只有268万元人民币,不到原告索赔数值20%。由于聂树斌案存在太多黑幕和不公,案件赔付结果再次引起舆论对中共轻视百姓生命的谴责。

3月30日,中共对聂树斌案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中指,共赔偿聂树斌无辜被杀冤案268万余元人民币。其中:126万元是聂树斌的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5万2千多元是聂树斌被侵犯自由217天的赔偿;130万元是聂树斌父母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最后6万4千元是聂树斌母亲的生活费。

2016年12月2日,中共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改判无罪后,12月14日,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在律师陪同下,向河北省高级法院递交了聂树斌案的刑事国家赔偿申请书,共计索赔1391万余元。按此计算,中共赔付的268万元人民币,不到索赔金额的20%。

但是,对于这一结果,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对媒体表示不再申诉。此前,聂树斌蒙冤21年,她申诉11年,期间波折不断。

轰动一时的聂树斌冤案,最终落得如此结果,再次引发网友谴责和抗议。自由亚洲电台统计,在微博上有逾万评论,大多表达了愤慨。

在网上表达不满的凌先生接受采访时分析,中共当局显然不再追究那些制造了聂树斌冤案的相关司法人员法律责任,认为该结果“显然很荒唐”,表明“在极权国家死一个人就像是一个蚂蚁一样。”

另有网民表示愤慨:原来人命只值268万,连一线城市的房子都不如,国家赔偿还不是纳税人的钱,并没有看到他们为避免以后发生类似的事件做什么努力,有一种错判了也赔得起的感觉。

网民“秀才江湖”对聂树斌母亲的不上诉表示不理解,写道:冤杀你儿子,踩着你儿子的尸体升官发财的司法人渣,你也不申诉了?我一个外人都替聂树斌不服气。

网民周颖彦对比说,一个被错杀的(聂树斌案)赔偿268万,另一个嫖娼的(雷洋案),而且警察“合法执行公务”致死的却赔了4000万,真的感觉自己的智商不够用。

时事评论人华颇对自由亚洲分析说,聂案牵扯的,是整个中共官场和制度的邪恶。“在西方国家人就是生命至上、自由至上、人权至上,西方国家发生这种冤狱来讲所获得的赔偿都是天价的”;但中共是藐视生命漠视自由,中共这个政权是靠枪杆子打下来的。”

聂案仍有诸多黑幕待解

聂家获赔268万元人民币,聂母表示不再申诉。虽然该冤案表现告一段落,但有认为,中共治下的司法不仅没有改善提升的根本意义,而且仍有诸多黑幕和不公待揭。

1994年8月8日,石家庄液压件厂女工康菊花被报失踪,次日在工厂后方的玉米地里发现尸体,死者生前曾遭强奸。

1994年9月23日,聂树斌作为本案犯罪嫌疑人,被中共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刑事拘留。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次年3、4月,中共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一审、中共河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聂树斌死刑。

中共官方称,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但枪决前没有通知家属。1995年4月28日聂树斌的父亲去看守所给儿子送生活用品,才被告知“人已经枪毙了”,并且出示了“骨灰”。聂树斌从被判处死刑直至被枪决,他的家人从未收到过一审和二审判决书。


聂树斌冤案中的涉嫌人员。(新唐人合成)

直到10年后,2005年1月18日,奸杀命案真凶王书金在河南荥阳被捕。其后供认1994年8月5日在石家庄西郊强奸杀害一名妇女。由此揭开了聂树斌被冤杀的黑幕。

2005年3月,中共河北省高级法院表态对该案进行复查,但迟迟不公开结果。2007年3月12日,中共邯郸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王书金死刑,但否认聂树斌案是其所为,因此不认定王书金有重大立功表现。

王书金不服,2007年4月,他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为理由之一,向中共河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2007年7月,中共河北省高级法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书金案。王书金继续对石家庄玉米地案供认不讳。2013年9月,中共河北省高级法院仍坚持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

2014年12月12日,中共最高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法院复查聂树斌强奸杀人案。2015年3月16日,中共山东省高级法院通知聂树斌案两名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陈光武阅卷。两位律师很快就发现聂案一二审卷宗中至少6处签字涉嫌造假。其中包括,案卷中发现一份聂树斌亲笔书写的“刑事上诉状”,落款时间为“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三日”——这一时间是在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16天后。李树亭据此认为,聂树斌被执行死刑的时间存在疑问。

1995年4月28日,中共山东省高级法院最终认定河北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2016年6月6日,中共最高法院同意山东高院的意见;2016年12月2日,中共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罪。后续国家赔偿及追责程序启动。

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3月15日《河南商报》原代理总编辑马云龙带领下作出《一案两凶,谁是真凶》报导,同年年底被免职。

曾主持审讯王书金的中共原河北邯郸广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郑成月,是最早着手调查王书金案的办案警察,也是最早披露“一案两凶”事件的公安人士。但2005年他发现王书金供述牵涉聂树斌案“一案两凶”后数次联系办理此案的石家庄警方,未获回应,最后将线索提供给了媒体。以后他便经常受到上级纪委的调查,2009年被迫停职并提前离岗。

聂树斌的器官


聂树斌案的行刑现场照片和上诉书。(新唐人合成)

聂树斌死刑现场照片显示,枪决聂树斌应该是在下雪的冬天。从案卷中的执行照片看,聂树斌是身穿羽绒服跪在雪地上,雪比较厚。而旁边的执行人员也穿着厚厚的冬装,聂不可能是在1995年4月27日被枪决的。

石家庄气象局的气象资料显示,1995年4月27日是25.8度,天很温暖,不可能下雪或穿羽绒服。而1996年1月13日、14日下了两场比较大的雪,其后又下过一场很小的雪。从执行现场照片上的积雪厚度来判断,聂枪决的时间应该是1月13、14日那两场大雪之后!

律师查阅案卷还发现,指挥聂树斌死刑执行的审判员为空白。临场监督人员的检查人员也为空白。也就是说,这次执行既没有执行报告,也没有临场监督报告,这完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有媒体推断,聂树斌被枪决的时间,应该是在1996年1月13日后的几天;这个时间段与中共高干章含之首次换肾时间高度重叠,章含之的换肾时间是1996年1月1日-1996年2月18日之间。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说,那时她儿子可能还没死,但他们为什么说人已经枪毙了呢?还把骨灰都拿来了,他们是什么目的呢?

2015年1月1日,章含之女儿洪晃的专栏文章,发表题为《受虐者的狂欢》的文章,其中谈到“我母亲的确换过两次肾”,“第一次换肾是在北京朝阳医院,第二次是7年以后在上海长征医院。两个医院没有透露肾源。”洪晃否定母亲用了聂树斌的器官,但她承认在器官移植过程中,“我们都得了选择性道德麻木症。”

(记者蓝采和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