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罪行录之八十七:红色恐怖和白色恐怖

整理:袁斌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中共附体国民党,借助国民党的名头和势力,发动农民运动,煽动农民造反,人为的制造了一场人间灾难,令许多农村陷入了红色恐怖和白色恐怖之中。

何为“红色恐怖”和“白色恐怖”?简单的讲,“红色恐怖”就是中共残酷屠杀地主和有钱人,“白色恐怖”就是地主和有钱阶级为了报复共产党的屠杀,反过来屠杀共产党及其追随者。

毛泽东发动的湖南农民运动就是红色恐怖和白色恐怖的典型。

据加入中共后即从事农民运动、后来脱离中共的龚楚回忆说:“湖南的农民运动,在国共合作期间,不仅国民党人攻击为过激,甚至中共高阶层人士(除毛泽东之外)亦多认为过火。当时农会控制了乡村政权,地方官——县长——大多数失去权力,实际无法制止农会和工会的种种暴行。他们在乡间任意没收豪绅地主的财物,形同盗匪,并将豪绅地主捆绑,游街示众,滥用私刑,死人无数。国军军官家属亦不能幸免。甚至连中共高层领导人李立三的父亲亦惨遭农会杀害。

李立三是湘东醴陵人,生长在富裕的家庭,他的父亲是个读书人,为人一向诚实,李立三还有一个弟弟李龙光(后改名李湛),是黄埔军校毕业生。当湖南农会控制了乡村政权后,他的家即遭到清算,李父即逃抵武汉避难。中共中央闻知此事,即致函湖南省委会,指示制止农会不得对李父为难。李父这才放心返回乡间居住,孰料农会竟将他杀害了。

李立三之父被杀后,中共党内人士咸认为此事应由毛泽东负完全责任,因为当时湖南农运实际上掌握在毛泽东手上,同时,大家都知道毛与李早有成见。加上这一次的杀父血海深仇,即更结下了宿怨。

赤色恐怖笼罩着整个农村社会。自一九二七年四月廿一日许克祥发动政变,接着武汉国共分家后,地主民团在军队的支持下向农会、工会发动反攻,又屠杀了不少工农会的积极分子和共产党员,农村社会又由赤色恐怖转变为白色恐怖。

在此疯狂的屠杀与反屠杀中,已不知牺牲了多少人民,可谓是一场人间浩劫。”

其它地区的农民运动也与湖南相似。

南昌暴动后,朱德率其所部红四军廿八团,占领了耒阳,永兴,郴县,资兴等县。据彼时在朱德手下任职的龚楚回忆:“红军所到的地方,当地的党员就立即起来领导民众,很快的就恢了过去的工会和农会组织,并自动的组成了赤卫军,少年先锋队,各级苏维埃政府。常宁县水口山的煤队工人宋乔生(矿工)也起来领导矿工夺取矿警步枪手枪百余枝,组织了工人赤卫队,响应各县农民暴动。于是湘南的革命浪潮,一时风起云涌,蓬勃的发展起来。

但他们打土豪,分财物,牵牛杀猪……逮捕地主豪绅,滥用刑法,强迫罚欺等等,成了普遍的现象,任意杀人,到处放火,频频发生。

他们那种报仇泄愤的疯狂残酷的行为,无法抑制,赤色恐怖又再度笼罩着湘南。

当时我曾分别与郴、宜,永各县党员同志谈过,劝谏他们不要乱杀乱烧。但他们都说:‘这是党中央的指示,要杀绝地主,烧毁其房屋,以赤色恐怖对付白色恐怖’。因我自离开广东后,就没有与党的省级党委连系,不知党的政策转变(当时党中央还在执行瞿秋白的盲动主义路线)所以不便强加制止。”

自一九三三年秋,中共实行消灭地主的农民政策后,农村阶级斗争更趋严重,清算接连清算,杀了一批又一批,甚至杀到红军干部的家属,如江西独立师师长杨遇春,他是瑞金武阳围人,父母叔伯都被捕去清算,家中屋宇财物全被没收,他以参加革命多年的结果,弄得家破人亡,迫得他冒险逃出苏区,向国军投降,掉转枪头,参加到反共的队伍中去。无产阶级出身的红十六军军长孔荷宠,也因不满现实,在红军大学高级研究班毕业后,也逃出苏区投降国军。其他红军中下级干部逃亡的更多,地方干部中逃亡的有石城、宁都的赤卫队长,许多县份的村、区赤卫队长,以及大批人民纷纷逃出苏区,走向吉安、赣州一带的国军区域去。

据龚楚介绍,中共决地主的手段可谓万分残酷。“他们在未杀以前,用各种严刑拷打,以勒索金钱;等到敲榨净尽,才加以屠杀。在‘斩草除根’的口号下,被指为豪绅地主的家人连襁褓的婴孩也不免于死,所谓‘人性’这个名词,在共产党的经典中,已经找不到了。”

(作者提供/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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