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韩女间谍元正华放弃上诉接受五年徒刑

(中央社记者姜远珍首尔二十一日专电)南韩法院以违反“国家保安法”在第一审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北韩女间谍元正华,放弃了上诉,决定透过潜心服刑后,在南韩重启第二人生。

南韩“联合新闻通讯社”指出,据为元正华辩护的“大韩法律救助公团”李相勋律师今天透露,基于最近上诉审倾向于尊重一审判决,且担心一旦再次开庭可能会成为新闻焦点,因此,决定不提起上诉。

同时,起诉元正华的南韩检察官也因一审做出比较公正的判刑,决定放弃上诉。

南韩检方指出,元正华在一审结束后对检察官表示,“虽然被判处五年徒刑,但还是要表示感谢。我要向以这样的程序进行处理的大韩民国法律表示感谢,对韩国在调查、审判、收监等过程中表现出的人性化态度,也要表示感谢。”

如果元正华在二十二日的上诉时限内不提起上诉,最终将领刑判处的五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现年三十四岁的元正华是依据北韩国家安全保卫部的指令,于二零零一年伪装成被南韩视为旅中韩侨的中国朝鲜族身份入境南韩,并假冒为“脱北者”与南韩政训军官等接触,套取军事机密和“脱北者”情报,报告给北韩情报当局。她于今年八月被拘留起诉,在本月十五日进行的一审中,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