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开庭 扁坚持传讯李马 检要传吴王霞

【新唐人2009年3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陈亦伟台北18日电)前总统陈水扁及律师团继上周提出传讯前总统李登辉等36名证人,今天出庭再提出传讯总统马英九,检方则新增传讯陈水扁岳母吴王霞;法官谕知下午开庭时敲定传讯名单及顺序。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审理扁家四大案,由检方就上周辩方所提声请传讯名单表示意见。

检方指出,包括前正副总统李登辉连战、前总统李登辉办公室主任苏志诚、前行政院长苏贞昌、前总统府参议郭文彬、前国安局长蔡朝明、特侦组检察官越方如、广达负责人林百里、前中钢董事长林文渊、前新光医院副院长黄芳彦、前扁帽工厂董事黄维生等辩方声请传讯证人,检方都认为没有传讯调查必要。

检方也认为,没有必要传讯马总统作证,但新增传讯吴王霞,以厘清吴淑珍使用母亲账户的情况。

陈水扁则又用了近70分钟陈述意见。他表示,传讯及调阅历任元首使用国务费状况,是为证明他都是依循前例,无不法犯意,尤其李登辉时代,单据核销的部分很多被用于支付鸿禧山庄水电等私人杂支,领据列报国务费更毫无纪录,为何检方只办他,不办李登辉?

陈水扁更提出,李登辉时代的奉天专案,75%都没使用单据,连成立台综院这样的智库,都是靠奉天专案以大量代号掩护拨款;而国务费具有特别费性质,当初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周士榆办案时也持相同见解,马总统在市长任内特别费案的情况,与国务费完全相同,当然有传讯马总统的必要。

检察官林达表示,特别费与国务费性质不同,已有行政部门明确法令规范,马案与国务费案能否相互援引,辩方直接在法庭辩论即可,根本不需调查,至于李登辉任内国务费使用状况,无论有无违法,都跟扁案没有关联,连战则根本没当过总统,就算要传,也应该是前副总统吕秀莲为她自身的特别费案再传,与本案无关。

周士榆则表示,无论先前查黑中心办吴淑珍国务费案,以及现在陈水扁国务费案,检察官的见解都一致,检察官从没认为特别费与国务费性质相同,当时查黑中心没办领据部分,是因为没查到犯罪事证,辩方今天庭内陈述都是在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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