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县看守所内 男子洗脸台溺死

【新唐人2010年4月10日讯】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离奇死在该县看守所。警方称,昨天下午,事主尸体已火化。

据自由亚洲电台引述大陆荆楚网报导,在荆州市公安县看守所离奇死亡的男子姓薛,现年54岁,生前和家人住在公安县斗湖堤镇,无固定工作。薛某有偷盗自行车作案前科,曾于去年被当地警方拘留过。上月20日左右,薛某在该县杨厂镇一家超市前偷盗自行车时,被附近的监控录影摄下。杨厂镇派出所约在案发4天后,通过监控录影,将薛某捉拿归案。7号早上7点左右,有人在看守所羁押薛某的“号子”外洗脸台前,发现了已经身亡的薛某。当天中午,家属就得到了薛某死亡的通知。案发后,当地公、检、法机关迅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

广州律师唐荆陵表示,近来公民在看守所和审讯室内非正常死亡的案例实在是太多了:发生在云南晋宁的“躲猫猫”事件众所周知,随后又曝出了广西法官黎朝阳遍体鳞伤地死于看守所一案,接着是陕西丹凤高中生徐梗荣被员警刑讯逼供后死亡。

唐荆陵说:“当然这些案件被披露本身体现出中国的一个特点,随着言论自由的实际性的增长比如像网路,因为民众上网的数量大量增加,很多人被虐待受伤致死的事今天当局已经掩盖不住了。民众可以通过网路把它给发出来,并且迫使传统媒体必须跟进报导。这种情况下,那么就可能会集中看到一些很荒谬的刑讯逼供的案件或者说是虐待在押人员的案件。”

报导说,此间有网上消息称,有死者的家属前往殡仪馆看薛某尸体时,发现薛某“身无片缕,口、耳、鼻中都有血迹”,遂怀疑薛某死前曾“挨过打”。但公安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则表示,经公、检、法联合调查组法医鉴定,在薛某尸体上未发现相关痕迹,认定薛某系溺亡。

北京律师李方平说,对在看守所和监狱里死亡的案件,中国缺乏独立的医学鉴定机构:“我们看到像躲猫猫事件啊,当地的法医做出的结论的话就是自己撞墙死亡,但实际上的话是被殴打致死。”

报导说,公安县警方有关人士称,薛某系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经联合调查组介入后,昨天下午5时许,死者家属“主动”将死者尸体拉去火化了,事情已得以“圆满解决”。

唐荆陵律师说,要解决执法过程当事人非正常死亡和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等执法问题,必须对看守所和监狱进行有效的监督。他表示:“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中国这种特殊的状况造成的,就是中国的公检法它本身都缺乏独立性嘛,就是整个司法缺乏独立性。这是属于政法委控制下的司法了。这种情况下表面上看上是各自分立的机构,但是在具体的事务上实际是不太分立的嘛。这个情况是整个特有的,一般来讲由检察院来监督或者由法院来监督公安机关的办案。本质上它是可以实现的,但是这个有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有司法独立,然后要有自由媒体的监督。但是由于我们缺乏前面的两个条件,缺乏这种司法独立媒体,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检察院的监督就变得也是乏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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