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银行漏报资料 遭罚

【新唐人2011年12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8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第一银行漏报5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资料到调查局,依照洗钱防制相关规范,处新台币60万元罚锾。

金管会表示,第一商业银行向金管会陈报,虽有依照洗钱防制的规定,将50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资料记录及建档,但是因为资讯单位负责人员的疏失,使得资料没有传送到法务部调查局。

金管会表示,发现漏报的原因,在于调查局查询1笔50万元以上交易资料时,却没有档案,向第一银行询问才发现漏报。第一银行与调查局合作清查漏报资料,发现漏报交易天数达185天、漏报资料达15万7657笔,第一银行在2日内完成补报。

金管会认为,第一银行违失期间长、漏报的笔数多,违反洗钱防制规范,处60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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