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点数不可转移 金管会检讨

【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7日电)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长桂先农今天表示,针对信用卡红利点数不可以转移,会检讨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财政部今天参加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审核“中华民国100年度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报告(含附属单位决算及综计表)案”。

媒体报导,金管会银行局最新规定,信用卡发卡银行不得再提供信用卡红利点数“移转他人”服务。

媒体报导,目前有中国信托、华南、兆丰3家银行提供信用卡红利点数移转服务,其中单是龙头发卡银行中国信托商银,就有超过366万名有效卡客户,可自由移转红利点数。中信银允许“正卡”持卡人可互相移转点数;移转最低门槛1000点、单日移转上限10万点,但每转一次要收费300元。

国民党立委卢秀燕表示,许多民众反映,年底想用红利点数买机票出国玩、买东西都不方便,银行局不应该为了避免有些人不当图利,而废除民众的方便性。

桂先农回应卢秀燕质询时表示,会立即检讨

桂先农会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99年函令规定,红利点数的来源是来自刷卡消费、电子账单等,但没有包含他人转移,近期有金融机构向金管会询问,才向各金融机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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