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公所采购弊案 8官商遭诉

【新唐人2013年03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管瑞平苗栗县28日电)苗栗检方侦办竹南公所清洁队采购弊案,查出官员涉嫌收取回扣、接受厂商招待喝花酒,今天依法起诉8名涉案官商。

检调人员查出,民国96年至98年间,竹南公所办理6起清洁车辆采购及维修相关招标案件,清洁车辆经销商杨姓业务经理为取得标案,透过熟识的公所叶姓清洁队员,找上统筹采购业务的何姓行政室代理主任,双方多次餐会商议标案内容,并密定得标后的贿赂金额。

起诉书中指出,公所招标办理“96年度购置举吊起重及街道清扫设备采购案”,3人一起餐叙,席间约定杨某公司得标后,给付一定金额贿赂何姓代理主任;另由杨招待叶姓清洁队员到酒店喝花酒。

起诉书提到,叶姓清洁队员曾向杨泄漏标案底价,97年办理密封压缩式垃圾车暨附加配备采购案,3人约定点选杨所属公司承揽,并违反共同供应契约,加价采购原厂型录配备。

检方查出,杨姓经理为避免采购案流标,曾找其他无意承揽的厂商围标,96年至98年间,分别行贿何姓代理主任及叶姓清洁队员各新台币244万元及1万8000余元。

这起弊案因士林地检署侦办新北市淡水区垃圾车采购弊案,在杨男公司搜扣账册中,发现疑似贿赂、回扣纪录而意外查获。

检察官痛斥何、叶两人私心贪欲,将公所采购当成个人牟财工具,今天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提起公诉,追回收贿款项,并请法院从重量刑;杨男在内等6名厂商负责人分依行贿及违反政府采购法等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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