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涉黑案宣判 5人死刑5人死缓

【新唐人2014年5月23日讯】(新唐人记者唐迪综合报导)备受社会关注的四川前富商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5月23日在湖北咸宁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刘汉、刘维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中共喉舌《新华网》报导,这个特大涉黑案中,共有包括刘汉、刘维在内的5人被判处死刑,5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4人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

据公开的资讯,去年4月,中共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侦办。陆媒报导称,办理该案的公安民警辗转四川、北京、广东等10余个省市,追缴军用手榴弹3枚、各类枪支20支、子弹677发、钢珠弹2163发,扣押、查封、冻结刘汉等人及汉龙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名下的巨额资产,并掌握了大量刘汉、刘维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和指使杀人等主要犯罪证据。

今年2月20日,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涉嫌多个严重犯罪,其中刘汉、刘维涉及15个犯罪罪名,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

3月31日上午,刘汉、刘维等36人在湖北咸宁受审。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出,被告人刘汉、刘维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了大量证据。公诉人出示了该组织成员非法持有或用于作案的枪支、弹药等大量物证或物证照片,宣读了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另案被告人及共同作案人的供述;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展示了命案中的现场勘验笔录、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等,出示了非法敛财违法犯罪活动所涉及的司法会计鉴定报告、会计报表、银行账目等。

直到4月19日上午,刘汉等10人案结束了法庭辩论,刘汉等10名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至此,刘汉等36人涉黑案历经17天审理,一审全部休庭。

5月19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法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定于5月23日上午9时,在7个审判庭同步开庭对该案36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前一段时期海内外均有媒体披露称,刘汉和曾任四川省委书记的周永康的长子周滨有密切生意往来。中国《财经》杂志等媒体还曾于4月份发表详细报导,揭示刘汉的背后保护伞,并提及刘汉与周永康之子周滨之间的利益输送。有大陆媒体还特别指出,刘汉的“黑金帝国”的建立发展,正值周永康在四川以及政法委当政时期。因此,当时就有报导说,刘汉受审是中共“打大老虎”行动收网的又一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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