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堕胎问题事关美国核心价值观

大纪元专栏作家Star Parker撰文/曲志卓编译

最高法院将于本周审理多布斯(Dobbs)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

此案的焦点是密西西比州禁止怀孕15周后堕胎的法律。

如果法院裁决密西西比州法律符合《宪法》,那将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国家自1973年以来由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所定义的堕胎制度。

当时,罗认为,只要未出生的孩子不能在子宫外存活,母亲就有权堕胎。通常认为胎儿的存活能力发生的时间是怀孕后22~24周。

密西西比州的堕胎法规定,决定性的因素不应该是生存能力,而应该是孩子第一次感到疼痛的时候。他们声称这发生在怀孕后15周。

调查显示,全国对堕胎的态度分歧,正反双方势均力敌。

根据盖洛普(Gallup)的最新民意调查,47%的人认为堕胎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46%的人认为堕胎在道德上是错误的。

49%的人认同“母亲的选择为重”,47%的人认同“胎儿的生命为重”。

然而,如果我们把平均值分解成几个组成部分,我们会看到一个两极分化严重的国家。

64%的民主党人表示堕胎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70%的人支持母亲的选择。

只有26%的共和党人表示堕胎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74%的人自认为是“反堕胎”的。

堕胎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道德风向标。它反映了美国人在世界观问题上的深刻分歧。

我们是一个道德绝对主义的国家吗?从中能够看到我们的文化植根于传统的,来源于《圣经》的善与恶,对与错的标准吗?或者,我们是一个由世俗人文主义和道德相对主义的国家,世界的中心不是上帝而是人?

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我们一日千里地滑向后一个方向。其后果如何,人人都可以评估。

自1973年罗诉韦德案裁决之后,终身未婚的美国成年人的比例翻了两番,未婚母亲所生婴儿的比例也翻了两番。

我们正在走向成为一个没有孩子的国家。

在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最近的一项调查中,44%的18~49岁的非父母表示他们不太可能生孩子。在18~49岁的父母中,74%的人表示他们不太可能有更多的孩子。

在过去的六年中,美国的生育率每年都在下降,现在处于1.64的历史低点,远低于保持人口稳定状态所需的2.1。

妇女是否因为免于承担将子宫内的孩子带入世界的责任而“更有权利了”?

根据博客作者马克‧佩里(Mark Perry)的说法,在过去的12年里,女性获得了该国大部分博士学位。2020年,53.1%的博士学位授予了女性。在授予的硕士学位中,超过60%给了女性。

以堕胎作为节育措施是女性成功的必要条件吗?

自由主义者有一种自相矛盾的思想,我们可以将它归结于当今政治正确、觉醒的文化。

一方面,我们都反对刻板的种族成见,而另一方面,痴迷于种族问题的自由主义者却从未被他们的性文化所困扰。在这种性文化中,男人和女人互相利用对方作为性对象,女人可以自由地摧毁一个可能因性行为而致孕的孩子,如果它的出生可能扰乱她的职业生涯。

让我们回到多布斯的裁决,罗诉韦德案,和生存能力问题。

在我看来,迄今为止,这些语言游戏确实指向了世俗人文主义的胜利。

真正的问题是,生命是否神圣。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在子宫内外都是神圣的。

如果我们断定不是,那么我们就会走在成为一个没有孩子的国家的道路上,在那里,唯一的爱是自爱,我很抱歉地说,这样的国家没有未来。

我对此说不,并希望最高法院做出正确的决定,允许密西西比人保护神圣的生命。

作者简介:

斯塔‧帕克(Star Parker)是城市更新和教育中心(the Center for Urban Renewal and Education, CURE)的创始人兼总裁,也是新的每周新闻脱口秀节目《和斯塔‧帕克一起治愈美国》(Cure America with Star Parker)的主持人。

原文Abortion Is About Our Core National Values刊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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