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称拐卖犯自首可免罚 网民:受害者谁来赔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4月30日讯】本月稍早,中共最高法院通报称,今年6月30日前,中国拐卖罪犯自首可免罚。网民质问:受害者谁来赔?

4月24日,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敦促拐卖妇女儿童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称,进行或参与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及关联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今年4月24日起至6月30日前,尽快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罪行,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者可免除处罚

甚至说,犯罪嫌疑人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先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投案,随后本人到案,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往投案,均视为自动投案。

该通告还鼓励个人和组织举报或控告拐卖妇儿犯罪,规劝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此事引发网络热议。网民嘲讽说:“敦促就能自首的话,还在警察干嘛。”“如果敦促就能自首的话,有这道德觉悟,谁还干拐卖啊?”“说不定人家不觉得自己在‘拐卖’。”

另有网民指质问:“自首能减轻罪行的话,那些被毁掉的女孩子的一生,谁来赔?”“减轻?那妇女儿童受的罪谁来承受?”“买野生动物都要被判刑,买人不算犯罪吗?”“这是不是赤裸裸地告诉世人,人犯罪了,只要自首就可以轻判?”

今年冬奥会期间,中国大陆曝出徐州铁链女事件,杨某侠被拐卖到徐州丰县,遭遇非人对待,还被用铁链锁着脖子等等,引发民众对拐卖犯罪的关注。知情网民曾透露杨某侠因“受不了凌辱,反抗激烈,就被打得只剩下两颗牙齿,还剪掉了舌尖”。

当时在巨大舆论压力下,官方才介入此事。但网民对该事件,官方所出的多个通报并不买账。

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访问学者、原大陆维权律师陈建刚曾对大纪元表示,拐卖妇女这种持续存在的犯罪、惨绝人寰的犯罪,根本原因是中共政府对于这种犯罪行为的纵容,甚至配合和亲自参与。

美国时事评论员横河也曾对大纪元表示,人口贩卖在历史上从来没有杜绝过,但是从来没有像中共统治以后这么严重过,这个罪恶还成为一个社会现象。

他说,“非法贩卖人口,属于比较严重的罪行,在历代判刑都很重的,秦汉的时候处死刑以后还要分尸,唐代以后以流刑(把犯人遣送到边远地区服劳役)为主,到了清朝又恢复死刑。元朝时告发是有奖励的。中共对贩卖人口的量刑非常轻,这在历史上从来没有过,在世界各国也没有过。这是中共的罪恶的一个部分。”

据悉,汉朝《盗律》对人贩处以磔刑。北魏《盗律》记载:“掠人、掠卖人和卖人为奴婢者,死。”唐朝律法记载:“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元史・刑法志》记载,无论是官员或百姓,只要是“犯强窃盗贼,伪造宝钞,略卖人口,发塚放火,犯奸及诸死罪”。大明刑律规定:“设方略诱取良人为奴婢、为妻妾子孙,杖一百,徒三年。”《大清律例・刑律・人命》有载:“凡采生折割人者,不管受害人已死或受伤,首犯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从犯加功者斩首,但其财产、家口不在断付、应流之限;不加功者,依谋杀人律减等。”

(记者李劲风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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